應急預案的實施需要與培訓、演練和評估相結合,不斷提升應急響應的水平和效能。應急預案的準備工作需要充分利用各種資源和信息,形成協同作戰的態勢。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為確保校園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區教育局關于學校制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臺風、地震、洪災、公共衛生、環境污染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人員組成,校長任組長。
組長:王濤。
副組長:左加峰張永波。
成員:崔久團牟清華杜山蘇磊楊鈺王均霞。
代世超王仕平張春傳王萬文劉復利。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見,并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校預案工作程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班級)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采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班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衛等人員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立即向學校領導匯報。
(二)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匯報,并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系。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于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并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匯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膳后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發布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布,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核實后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學生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并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采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事件情況以及采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系,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系家長進行救治。
(一)火災。
學校全體師生發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匯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并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補充如下:
1、火勢比較大,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119”報警。
2、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學校自己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應立即直接撥“119”報警。同時采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打開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后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采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后果等以書面形式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并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學校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采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三)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
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采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在公共衛生場所完善洗手設備,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師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和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衛生,勤曬衣被。
3、建議師生員工盡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外來人員進入,教育學生自我保護,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復學。
5、學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臺風、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卷風等,應盡力采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后應及時施救,并向事實情況通過匯報程序匯報。
(五)環境污染。
1、調查學校周邊的環境污染源,如化工廠、液化氣廠等,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源頭物,因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系。并備案這些污染源可能產生的污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并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污染自護自救教育。
(六)人為破壞。
1、加強校園保衛和巡邏,阻止不法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并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斗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認真學習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實貫徹全省安全工作會議精神,以講政治的高度自覺維護學校的`安全穩定。一旦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必須快速反映,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迅速向區教育局報告事態發展狀況,妥善處置,努力將事態控制于校內,花解于班級,把矛盾消除在萌芽。
控制事態發展,限制在最短時間,最小范圍內,使負面影響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學生工作,安定學生情緒,盡快恢復學校的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1、組織領導學校成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部組成人員名單如下:李法凱、張偉、黃建生、黃順明、楊益民、吳聰鵬、黃振華、楊建志、陳聰益。指揮部領導小組成員:李法凱為組長,黃建生為副組長。
2、工作小組和職責設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工作小組,負責維護校園安全和穩定工作。
(1)指揮辦公室主任:
黃xx副主任:吳xx成員:黃xx、陳xx、楊xx工作職責:承擔指揮領導小組辦事機構的只能傳達上級指示,協調各處室對突發事件處置。并向學校指揮部匯報和聯絡工作。宣傳教育工作,根據中心和學校指揮領導小組的指令,編播有關制止事態發展的通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等;做好對外新聞聯絡和校園網絡控制工作;即使收集事態發展的信息和取證材料等。
(2)現場指揮組組長:
李xx副組長:黃xx成員:各年級年段長、班主任工作職責:按學校領導小組指令,具體組織實話現場處置工作,即使向學校領導報告事態發展,處置情況,規劃方案《處置校園重大突發事件的預案》。包括穩定情緒,開展勸阻,疏導和維護秩序工作,制止破壞校園公共財物及其他破壞活動。嚴防學生鋌而走險事件發生。
(3)保衛工作組組長:
吳聰鵬成員:保衛科工作人員工作職責: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迅速封鎖現場,設法切斷鬧事群體與外界的聯系,控制事態發展,及時做好校園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看好校園各個出入口,堅決封堵鬧事群體走出校門或外界鬧事群體進入校園。根據事態發展輕重情況,負責與110聯系。
(4)后勤保障組組長:
陳聰益副組長:蘇逸挺成員:后勤和食堂工作人員職責: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組織動員后勤工作人員和學校宿舍管理員,配合其他工作小組,進一步做好校園通信、交通、水電以及安全防護措施,為平息事態提供一切物質保障。
1、工作原則。
(1)哪個部門、哪個年級、哪個班級發生事件,由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各工作小組相互支持,在校領導小組指揮下,共同配合工作。
(2)快速反映原則。學校一旦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向校領導小組報告,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第一時間果斷處置。
(3)堅持疏導,防止激化的原則,重在思想教育,做過細思想工作。
(4)盡可能減少損失的原則。一切以保護全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為目的,避免傷亡事故發生。
(5)無條件服從原則。一切服從大局,堅決服從校領導小組指揮,相互配合對發生事件處置不推諉、不拖拉、不扯皮。
2、具體處置措施。
(1)校園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本校安全穩定工作,觀察事件發展動向,了解情況,及時掌握信息與指揮中心取得聯系,按指揮中心要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組織落實本校機動隊為應急力量,并隨時接受指揮中心調動。
(2)嚴格安全保衛,割斷外界鬧事群體與本校學生的聯系,關閉校門,組織外來干涉學生的串訪。
(3)管好本校學生,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迅速召開有關部門會議,講清事實真相,不止處置措施,各年級、班主任根據指揮小組要求,將學生控制在各班教室,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全力穩定本班學生情緒,堅決封堵,防止學生走出教室、走出校門,以避免我校學生卷入事件。
(4)一旦本校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指揮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向學區、教育局報告事態發生情況,不隱瞞事實真相,如實上報,不貽誤時機,并采取響應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6)當鬧事者不聽勸告,肆意破壞校園財物,或沖出校園進行非法活動時,保衛部門迅速將鬧事者與圍觀者隔開。情況緊急和必要時直接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系,依法強行制止事態發展,并采取強制措施,將鬧事骨干帶離鬧事地點。同時組織力量繼續做好一般鬧事者與參與人員的勸說工作,直至事態平息。
(7)妥善處理事后工作。當事態得到基本控制,或平息后,要繼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著教育多數,幫助少數,挽救個別,穩住大局的原則,做好安定工作。學校后勤保障組要熱情做好后勤服務工作,以進一步穩定學生情緒,防止事態反復。
1、照明用具;
2、照相機;
3、錄音機。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為確保師生上下樓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下列措施及應急預案。
成立柏埡中學樓道安全指揮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1、校長召開安全工作會議,落實教學樓學生公寓樓樓道口值勤人員的崗位責任。
2、總務處和安綜辦隨時檢查樓道設施,并做好樓道劃線(中間分道)工作并安裝每層樓樓道的.應急燈。
3、安綜辦、值日人員認真做好各部門、各個時段安全執勤檢查及疏散工作。
4、政教處負責樓道的宣傳教育工作,教育學生上下樓道靠右慢行,不許在陽臺上簇擁,不準擁擠、站立,更不準起哄,聽從值班人員指揮。
5、教育全體教職工下課時與學生同行,不準任課教師提前下樓,教師在下樓道時自覺維護樓道秩序。
6、校級領導加強樓道安全的督查工作。
7、大型活動、電影晚會學生上下樓道一律由當天的值日領導及主辦單位、安綜辦負責落實當天的樓道疏散及安全工作。
1、向師生員工公布校長、分管校長及保衛科的電話號碼,并讓師生員工明確,若遇突發事件立即電話報警或報學校領導。
2、人員分工:校長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報警及全面指揮,若因公不在校由分管校長負責。
3、分管校長負責教職工人員調度及分工,若因不在由鄧仕榮負責;并由鄧仕榮負責醫療、救護等工作。
4、安綜辦負責學生疏散工作。
5、政教處主任、副主任配合安綜辦做好學生疏散工作。
6、其余領導、教職工必須聽從指揮,積極參加疏散及搶救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辦公室。
2、政教處、教務處、總務處、年級部等各部門要經常檢查科學館、圖書館、體育館、餐廳、教室、宿舍等重點部位,發現隱患,立即排除。
3、校園內如果發現火情,按消防預案處理。
4、校園內如發現外來人員滋事,值班人員或在場的教職工要立即制止,并報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無法控制局面時,迅速撥打110,請求支援。
5、校園內發生打架斗毆事件時,值班人員或在場的教職工要立即制止,并報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相關部門要及時查處。
6、校園內如果發生食物中毒、突發性急病等,應立即報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迅速查明原因。必要時,請求120支援。
7、校園內如果發生傳染性疾病,要迅速采取隔離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8、需要撥打110、119、120等求助電話,必須是在請示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后進行。來不及請示時,由現場責任人(部門領導、教師、保衛等管理人員)決定,并盡快報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9、所有突發事件的處理結果,由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程序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各級人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為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審批、發布、備案、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五條應急預案編制要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制度,緊密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內容,切實提高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類和內容。
第六條應急預案按照制定主體劃分,分為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兩大類。
第七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由各級人及其部門制定,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等。
總體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政府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由縣級以上各級人制定。
專項應急預案是政府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專項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工作方案,由有關部門牽頭制訂,報本級人批準后印發實施。部門應急預案是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本部門(行業、領域)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涉及部門工作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制定。
鼓勵相鄰、相近的地方人及其有關部門聯合制定應對區域性、流域性。
第八條總體應急預案主要規定突發事件應對的基本原則、組織體系、運行機制,以及應急保障的總體安排等,明確相關各方的職責和任務。
針對突發事件應對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不同層級的預案內容各有所側重。國家層面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應對原則、組織指揮機制、預警分級和事件分級標準、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應急保障措施等,重點規范國家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政策性和指導性;省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程序、市縣級政府職責等,重點規范省級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指導性;市縣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風險評估、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措施、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程序等內容,重點規范市(地)級和縣級層面應對行動,體現應急處置的主體職能;鄉鎮街道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傳播、組織先期處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報告、人員臨時安置等內容,重點規范鄉鎮層面應對行動,體現先期處置特點。
針對重要基礎設施、生命線工程等重要目標物保護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和緊急恢復等內容。
針對重大活動保障制定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活動安全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等內容。針對為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隊伍、物資、裝備、資金等資源保障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組織指揮機制、資源布局、不同種類和級別突發事件發生后的資源調用程序等內容。
聯合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相鄰、相近地方人及其部門間信息通報、處置措施銜接、應急資源共享等應急聯動機制。
第九條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由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居委會、村委會等法人和基層組織制定,側重明確應急響應責任人、風險隱患監測、信息報告、預警響應、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可調用或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情況及如何實施等,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大型企業集團可根據相關標準規范和實際工作需要,參照國際慣例,建立本集團應急預案體系。
第十條政府及其部門、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急預案,并針對突發。
事件現場處置工作靈活制定現場工作方案,側重明確現場組織指揮機制、應急隊伍分工、不同情況下的應對措施、應急裝備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內容。
第十一條政府及其部門、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可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具體情況,編制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內容一般包括風險隱患分析、處置工作程序、響應措施、應急隊伍和裝備物資情況,以及相關單位聯絡人員和電話等。第十二條對預案應急響應是否分級、如何分級、如何界定分級響應措施等,由預案制定單位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
第三章預案編制。
第十三條各級人應當針對本行政區域多發易發突發事件、主要風險等,制定本級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完善。
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對突發事件需要,制定本單位、本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計劃。
第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部門和單位應組成預案編制工作小組,吸收預案涉及主要部門和單位業務相關人員、有關專家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編制工作小組組長由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或單位有關負責人擔任。
第十五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進行。
(一)風險評估。針對突發事件特點,識別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風險、治理隱患的措施。
(二)應急資源調查。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調用的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必要時對本地居民應急資源情況進行調查,為制定應急響應措施提供依據。
第十六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的意見,與相關的預案作好銜接。涉及其他單位職責的,應當書面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必要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要求或實際需要,征求相關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四章審批、備案和公布。
第十七條預案編制工作小組或牽頭單位應當將預案送審稿及各有關單位復函和意見采納情況說明、編制工作說明等有關材料報送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發布應急預案簡本的,應當將應急預案簡本一起報送審批。第十八條應急預案審核內容主要包括預案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是否與有關應急預案進行了銜接,各方面意見是否一致,主體內容是否完備,責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確,應急響應級別設計是否合理,應對措施是否具體簡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時,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可組織有關專家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第十九條國家總體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審批,以國務院名義印發;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審批,以國務院辦公廳名義印發;部門應急預案由部門有關會議審議決定,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國務院辦公廳轉發。
地方各級人總體應急預案應當經本級人常務會議審議,以本級人名義印發;專項應急預案應當經本級人審批,必要時經本級人常務會議或專題會議審議,以本級人辦公廳(室)名義印發;部門應急預案應當經部門有關會議審議,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本級人辦公廳(室)轉發。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須經本單位或基層組織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發,審批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十條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印發后的20個工作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向有關單位備案:
(一)地方人總體應急預案報送上一級人備案。
(二)地方人專項應急預案抄送上一級人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三)部門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備案。
(四)涉及需要與所在地政府聯合應急處置的中央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備案。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一條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類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應向社會公布。對確需保密的應急預案,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至少每3年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地震、臺風、洪澇、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易發區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礎設施和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經營管理單位,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等,應當有針對性地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第二十三條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組織演練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演練的執行情況,預案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指揮協調和應急聯動情況,應急人員的處置情況,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適用性,對完善預案、應急準備、應急機制、應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等。
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第六章評估和修訂。
第二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一)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七)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六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辦法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布程序組織進行。僅涉及其他內容的,修訂程序可根據情況適當簡化。
第二十七條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向有關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建議。
第七章培訓和宣傳教育。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為了加強運動會的安全管理,保護師生及家長的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教育部、省、市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園實際情況,特制xxx幼兒園運動會安全應急預案。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活動前各班對幼兒進行專題安全教育,特別注意運動安全、游戲安全等容易引發事故環節的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2、活動全過程服從主持人及現場協調員芬芬老師的統一指揮。各組員全程參與指導。
3、各班要教育幼兒一切行動聽指揮,任何行動要同家長或者老師一起,不準隨意離開隊伍單獨活動,排隊有序。每班至少有一位教師負責管理。教育幼兒愛護公物,保護環境和綠化,亂丟垃圾和隨地大小便,每生自帶水杯,結束時清理好環境衛生。
4、活動前各負責人應檢查現場環境,排除安全隱患,教師應預先設想安全防范措施。若活動時發生意外,應立即向安全組領導匯報,并采取積極有效的救護措施,抑制事態擴大。
5、組織集體活動,必須堅持自愿原則,事先要對幼兒體質情況進行摸排,勸阻身體不適或患有疾病的幼兒參加本次活動。
6、活動前與家長取得聯系,將活動的時間、地點、要求等告知家長,征得家長的支持和配合,以便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7、嚴格檢查幼兒所帶的物品,確保物品安全。
8、所有教師在活動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主班老師應備好幼兒家長聯系電話。
1、事故發生后,現場教師應立即通知組長,組長應根據實際情況作出決定。
2、一般性事故,家長可以根據情況自行解決。重大事故,應立即上報給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3、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應盡快向公安、醫療等部門上報,同時組織人員進行搶救,以最短時間,最快速度開展工作,并穩定好其他家庭的情緒。
4、公安、醫療人員進行搶救時,現場有關老師要協助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7、其他不可抗拒的重大人員和財產受到傷害和損失事件。
1、領導和承諾最高管理者應對建立、實施和持續改進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體系提供強有力的領導和明確的承諾,并通過以下活動證實:
a、制定向上級組織匯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重要性;
b、制定和改進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c、確保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現;
d、確保必要的資源獲得。
組織應建立和維護企業文化,以支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體系有效運行。
2、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方針組織應有一個經過最高管理者批準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方針:
a、適合于實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風險;
b、包括對持續改進和安全生產、事故預防的承諾;
c、包括對組織遵守現行法律、法規和組織接受的其他要求的承諾;
d、形成文件,實施并保持;
e、傳達到全體員工,使其認識各自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f、可為相關方所獲取;
g、定期評審,以確保其與組織相關和適宜。
組織應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戰略(總、目標,并應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方針相一致,以提供建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框架。
3、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織
現場成立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領導小組,見下表.
4、資源
最高管理者應為建立、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提供必要的資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a、基礎設施;
b、人力資源;
c、專項技能;
d、技術資源;
e、財力資源。
1、組織體系
(1、成立涉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接受安全委員會領導;
(2、成立施工隊涉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接受工作小組領導。
2、主要職責
處理和實施地震采集過程中的突發事件.四、涉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實施程序
1、應急處理預案的主要內容
2、應急處理預案的編制和審核
3、應急處理預案的啟動
4、應急處理預案的終止
5、應急處理預案的變更
6、應急報告程序
7、應急指揮程序
8、信息披露程序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1火災發生后現場人員應先用濕毛巾捂住口鼻搶救被火圍困人員。
1.2把被濃煙窒息昏迷者背到空氣新鮮暢通處,托起患者的下頜,使病人的頭向后仰,猛壓病人上腹部來暢通氣道,有必要時,搶救者用手捏閉病人的鼻孔,然后吸足氣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
1.3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并詳細說明事故地點、燃燒物資、嚴重程度及本部門的電話號碼,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1.4撥打現場值班電話和通知有關負責人。
1.4.1沖水冷卻法,即將水直接噴射到燃燒物上,以熄滅火焰或將水噴到附近未燃燒的可燃物上,使可燃物免受火焰熱力的威脅,避免燃燒。
1.4.2隔絕空氣法,即用干粉滅火器或濕棉被等難燃物覆蓋在燃燒表面,隔絕空氣,以將火熄滅。
1.4.3防止蔓延,即將火焰附近的易燃物和可燃物從燃燒區轉移后,防止正在燃燒的物品飛散,以阻止燃燒蔓延。
1.5項目負責人負責現場的物資、車輛的調度。
常備藥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繃帶、無菌敷料)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止血帶、氧氣袋、滅火器等救火物資。
醫院救護中心:120報警:110火警:119。
4.1事故發生時應組織人員進行全力搶救,視情況撥打120急救電話并通知有關負責人。
4.2分析著火原因,視情況采取相對應的措施。
4.2.1書面文物,重要的檔案資料等,一旦著火切不可用水撲救。
4.2.2不溶于水的易燃液體著火后不宜用水撲救,因為著火的易燃液體會漂浮在水面上,到處流淌,反而造成火勢蔓延。
4.2.3機器設備失火不能用水撲救,一則是水有導電性易造成電器設備短路燒毀;二則是容易發生高壓電流沿水柱傳到消防器械上使得消防人員觸電造成傷亡。
4.2.4硝酸、鹽酸、硫酸遇火不能用水撲救,因為這三種強酸遇水后會發生強烈的放熱反應,引起強酸四處飛濺,甚至發生爆炸。
4.2.5鉀、鈉。鋰和易燃的鋁粉、錳粉等著火,千萬不可用水撲救,因為它們會與水發生化學反應生成大量可燃性氣體——氫氣,不但是火上加“油”,而且極易發生爆炸。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建設局建管科,聯系電話:
領導小組
略
職責:負責協調處理因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資而產生的突發事件。
處理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辦公室應迅速通知處理突發事件應急小組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如遇不可預料的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趕赴現場,應立即報告辦公室,同時通知事件單位負責人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后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進一步惡化。
1、首先向先期到達的相關單位或現場負責人了解情況;
2、召集相關單位和現場負責人對聚集民工進行疏散,并做好民工的說服安撫工作;
4、要求造成突發事件的相關各方寫出書面情況報告及內部處理意見;
5、將現場協調處置情況向信訪局寫出情況快報;
6、將突發事件的最終處理意見結果及時報告信訪局。
1、反映迅速,強化協作
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動,立即通知相關單位及人員到現場協調處理。
2、耐心細致,做好說服
對事件涉及各方做好認真細致的政策、法規的宣傳解釋工作,說服當事各方通過友好協商,化解矛盾,解決糾紛。
3、依法協調,妥善解決
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進行協調,將矛盾沖突、糾紛予以妥善解決。
4、及時通報,加大處罰
對處理結果及時向相關部門通報,對違規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堅決依法查處,及時通報處罰情況,防止類似事件的再度發生。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第一條為規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各級人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為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審批、發布、備案、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五條應急預案編制要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制度,緊密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內容,切實提高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條應急預案按照制定主體劃分,分為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兩大類。
第七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由各級人及其部門制定,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等。
總體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政府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由縣級以上各級人制定。
專項應急預案是政府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專項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工作方案,由有關部門牽頭制訂,報本級人批準后印發實施。部門應急預案是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本部門(行業、領域)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涉及部門工作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制定。
鼓勵相鄰、相近的地方人及其有關部門聯合制定應對區域性、流域性。
第八條總體應急預案主要規定突發事件應對的基本原則、組織體系、運行機制,以及應急保障的總體安排等,明確相關各方的職責和任務。
針對突發事件應對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不同層級的預案內容各有所側重。國家層面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應對原則、組織指揮機制、預警分級和事件分級標準、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應急保障措施等,重點規范國家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政策性和指導性;省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程序、市縣級政府職責等,重點規范省級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指導性;市縣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風險評估、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措施、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程序等內容,重點規范市(地)級和縣級層面應對行動,體現應急處置的主體職能;鄉鎮街道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傳播、組織先期處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報告、人員臨時安置等內容,重點規范鄉鎮層面應對行動,體現先期處置特點。
針對重要基礎設施、生命線工程等重要目標物保護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和緊急恢復等內容。
針對重大活動保障制定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活動安全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等內容。針對為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隊伍、物資、裝備、資金等資源保障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組織指揮機制、資源布局、不同種類和級別突發事件發生后的資源調用程序等內容。
聯合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相鄰、相近地方人及其部門間信息通報、處置措施銜接、應急資源共享等應急聯動機制。
第九條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由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居委會、村委會等法人和基層組織制定,側重明確應急響應責任人、風險隱患監測、信息報告、預警響應、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可調用或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情況及如何實施等,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大型企業集團可根據相關標準規范和實際工作需要,參照國際慣例,建立本集團應急預案體系。
第十條政府及其部門、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急預案,并針對突發。
事件現場處置工作靈活制定現場工作方案,側重明確現場組織指揮機制、應急隊伍分工、不同情況下的應對措施、應急裝備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內容。
第十一條政府及其部門、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可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具體情況,編制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內容一般包括風險隱患分析、處置工作程序、響應措施、應急隊伍和裝備物資情況,以及相關單位聯絡人員和電話等。第十二條對預案應急響應是否分級、如何分級、如何界定分級響應措施等,由預案制定單位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
第十三條各級人應當針對本行政區域多發易發突發事件、主要風險等,制定本級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完善。
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對突發事件需要,制定本單位、本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計劃。
第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部門和單位應組成預案編制工作小組,吸收預案涉及主要部門和單位業務相關人員、有關專家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編制工作小組組長由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或單位有關負責人擔任。
第十五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進行。
(一)風險評估。針對突發事件特點,識別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風險、治理隱患的措施。
(二)應急資源調查。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調用的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必要時對本地居民應急資源情況進行調查,為制定應急響應措施提供依據。
第十六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的意見,與相關的預案作好銜接。涉及其他單位職責的,應當書面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必要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要求或實際需要,征求相關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七條預案編制工作小組或牽頭單位應當將預案送審稿及各有關單位復函和意見采納情況說明、編制工作說明等有關材料報送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發布應急預案簡本的,應當將應急預案簡本一起報送審批。第十八條應急預案審核內容主要包括預案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是否與有關應急預案進行了銜接,各方面意見是否一致,主體內容是否完備,責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確,應急響應級別設計是否合理,應對措施是否具體簡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時,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可組織有關專家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第十九條國家總體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審批,以國務院名義印發;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審批,以國務院辦公廳名義印發;部門應急預案由部門有關會議審議決定,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國務院辦公廳轉發。
地方各級人總體應急預案應當經本級人常務會議審議,以本級人名義印發;專項應急預案應當經本級人審批,必要時經本級人常務會議或專題會議審議,以本級人辦公廳(室)名義印發;部門應急預案應當經部門有關會議審議,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本級人辦公廳(室)轉發。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須經本單位或基層組織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發,審批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十條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印發后的20個工作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向有關單位備案:
(一)地方人總體應急預案報送上一級人備案。
(二)地方人專項應急預案抄送上一級人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三)部門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備案。
(四)涉及需要與所在地政府聯合應急處置的中央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備案。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一條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類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應向社會公布。對確需保密的應急預案,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至少每3年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地震、臺風、洪澇、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易發區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礎設施和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經營管理單位,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等,應當有針對性地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第二十三條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組織演練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演練的執行情況,預案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指揮協調和應急聯動情況,應急人員的處置情況,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適用性,對完善預案、應急準備、應急機制、應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等。
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第二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一)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七)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六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辦法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布程序組織進行。僅涉及其他內容的,修訂程序可根據情況適當簡化。
第二十七條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向有關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建議。
第七章培訓和宣傳教育。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建設局建管科,聯系電話:88xxx8。
領導小組。
略
職責:負責協調處理因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資而產生的突發事件。
處理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辦公室應迅速通知處理突發事件應急小組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如遇不可預料的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趕赴現場,應立即報告辦公室,同時通知事件單位負責人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后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進一步惡化。
1、首先向先期到達的相關單位或現場負責人了解情況;
2、召集相關單位和現場負責人對聚集民工進行疏散,并做好民工的說服安撫工作;
4、要求造成突發事件的相關各方寫出書面情況報告及內部處理意見;
5、將現場協調處置情況向信訪局寫出情況快報;
6、將突發事件的最終處理意見結果及時報告信訪局。
三、工作要求。
1、反映迅速,強化協作。
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動,立即通知相關單位及人員到現場協調處理。
2、耐心細致,做好說服。
對事件涉及各方做好認真細致的政策、法規的宣傳解釋工作,說服當事各方通過友好協商,化解矛盾,解決糾紛。
3、依法協調,妥善解決。
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進行協調,將矛盾沖突、糾紛予以妥善解決。
4、及時通報,加大處罰。
對處理結果及時向相關部門通報,對違規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堅決依法查處,及時通報處罰情況,防止類似事件的再度發生。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為了在發生突發事件時部門能及時、有效地組織救援,把損失減少到最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賓館的要求,結合部門實際情況,擬定本預案。
二、機構設置。
為了能充分保證本預案的實施,把責任落實到各責任人,特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
組長:部門經理。
副組長:廚師長部門副經理。
成員:各區域主管。
2、小組各成員職責:
成員:負責所轄區域應急措施的落實、救援組織和善后處置,協助小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
三、斗毆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內發生斗毆事件時,應立即制止勸阻及勸散圍觀人群;
4)如斗毆者乘車逃離,應記下車牌號碼、顏色、車型及人數等特征,交警方處理;
5)安保員協助警方勘查打斗現場,收繳各種打架斗毆工具。
四、火災。
1、滅火原則:
1)先救人后救火,盡量避免人員傷亡。
2)首先疏散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避免火勢擴大。
2、各崗位應急程序:
1)火災現場第一發現人發現煙火時,立即撥通酒店消防值班室電話(xxx)向消防值班人員報告,并說明自己的姓名、職務、失火地點、火勢大小。
2)按響離自己最近的緊急報警器(手動報警按鈕)。
3)用最近的滅火器材阻止火勢蔓延。
4)當酒店發生火警時,消防控制中心接警后,須立即立即趕赴現場查看,確認發生火災后應立即通知消防控制中心。
6)消防中心及時向總指揮(總經理)匯報火勢情況,并按照總指揮的指示及時報警;
7)值班安保在控制閑雜人員進入的同時引領消防車進入酒店。
8)餐飲部在接到報警的同時應立即組織義務消防隊員準備疏散用濕毛巾送往火場。
9)餐廳經理向全體人員通告火情,調節控制好大廳和包廂以免造成混亂場面。
10)指派專人組織客人疏散,讓客人不要驚慌有秩序地疏散出去,到集合點集中。
11)派人對餐廳和每個包廂進行檢查,看是否有未熄滅的蠟燭、固體酒精爐、煙頭等物要將它們徹底熄滅,搶救貴重物資。
12)最后切斷電源鎖門離開。
3、疏散方法及注意事項。
1)疏散的唯一途徑是消防樓梯。
2)火災情況下,所有的電梯自動鎖在首層。切記:千萬不能乘坐電梯疏散。
3)一般情況下,要使用最近的樓梯疏散。如果某樓梯被煙霧封住時,盡可能使用其他樓梯疏散。因為疏散樓梯有正壓送風和排煙功能,疏散時比較安全。
4)進入疏散樓梯后,要沿著樓梯往下走。不要因為下面的煙霧大,而試圖往上走。
5)如果走廊里充滿煙霧,要注意尋找緊急的指示燈,朝著指示燈的方向走,千萬不能搞錯方向。
6)當直立行走困難時,應彎腰前進或跪在地下爬行。因為在底部保留著一部分新鮮的空氣。
7)其他各樓在一層有直接通到樓外的安全門,要記住到一層后應該要往樓外走,不要再沿樓梯走到地下室。
8)疏散到樓外后,請到酒店前坪集合,不要隨便離開。
4、疏散集合地點:酒店前坪空地。
1)對疏散出來的客人逐一進行清點,尤其有登記的殘疾客人,一個也不能漏掉。
2)要加強集合點周圍的警衛工作,確保客人的財產安全,防止有人搗亂、進行破壞。
5、現場指揮者要求:
1)由最早趕到現場的最高職務者擔任滅火指揮員,滅火指揮員職務由高到低排列順序為:總經理、執行總經理、保安部經理、工程部經理、值班經理各部門經理、依次類推。
2)總指揮者應攜帶可變的對講機,根據火勢的大小,火情性質進行分工,指揮各組進行滅火,控制火勢,疏散人員,搶救物資,做好警衛警戒等。
3)總指揮員如預料或確定火災不能自行撲滅,應立即指示總機值班員向火警臺“119”報警。
6、其他人員:
1)未接到撤退指令,不得離開各自崗位。
2)保持鎮靜,不得奔跑或有驚擾客人的任何舉動。
3)非必要不得使用酒店電話,以免干擾指揮滅火和疏散通知。
7、滅火戰斗后工作:
1)指揮員必須吩咐有關人員搞好現場警衛工作,保護好現場,防止死灰復燃及現場遭受破壞。
2)保安部安排消防人員或協助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以及各項調查處理。
3)部門進行人員集結,清點部門人員有無缺少。
4)各級領導迅速組織所屬人員撤離現場。
8、要求:
1)一切行動聽指揮,做到令行禁止、雷厲風行、協調一致,嚴禁發生人為的技術規范傷害和傷亡。
2)全體員工要提高安全意識,熟悉此預案的賦予所任務和職責,打有準備之仗。
2、由大堂副理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呼救,等待醫務人員求援;
3、經警方同意后查看中毒者證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的單位或親友;
5、將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記、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給警方,并簽收;
7、發現投毒者或可疑人員時立即滯留,交警方處理;
8、屬在酒店用餐客人的,除做好以上工作外,還應把客人用餐的菜肴和餐具及殘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驗、鑒定。
六、在以上突發事件范圍以外的特殊事件的應急處理參照以上措施進行安排。
七、此預案的演練由部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餐廳、廚房的防火措施。
1.餐廳內禁止拉接臨時用電線路,所有線路和電氣設備均應由正式電工敷設安裝。
2.餐廳必須留足通道,并保持通道及進出口暢通無阻。
3.使用蠟燭照明時,必須把蠟燭固定在不燃物制作的基座上,并不得靠近可燃物。
4.供應火鍋,最好使用電磁爐、固定酒爐,不要使用液體酒精爐、木炭爐、液化爐。
5.定期檢查易燃氣體管道、接頭、儀表閥門,防止泄漏;發現泄漏時,首先要關閉閥門,及時通風,嚴禁明火和啟動各種電源開關。
6.廚房內的電氣機械設備不得過載運行,并防止電器設備和線路受熱、受潮、腐蝕、摩擦等損毀。
7.油炸食品時,鍋內的油不得超過2/3,以防溢鍋引起火災。
8.廚房工作結束后,應及時關閉電源、氣源,檢查無誤后方可離開。
9.廚房應按有關規范配備相應滅火器材,除配備abc類干粉滅火器外,還應配備石棉毯等簡易滅火器材。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綜治隊教師、德育處教師、各帶頭負責領導
1、嚴格執行外出活動前的申報制度,活動組織部門事先應向校領導和主管部門提交書面報告(包括活動地點、行進路線、安全組織措施、緊急情況預案等內容),獲得批準后方可進行。書面報告由校長室存檔備案。
2、活動組織部門負責對班主任及全體學生進行事前安全教育,增強師生遵紀守規和安全防范意識。
3、成立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安全事故防范及應急處理小組。每次外出活動前必須要組織召開學生安全工作會議。強調學生集體外出安全意識,進行安全部署,尤其要明確德育處老師、年級組長、班主任老師及帶頭、跟班教師的安全職責。
4、學校每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前,必須事前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每次外出要指定專人帶隊負責安全工作,德育處老師、年級組長、班主任及跟班教師自始至終都要跟著班級學生一起活動。
5、每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的前幾天,學校要用書面形式告知家長,讓家長明確安全要求,掌握學生的活動內容,回家時間,協同做好教育工作。
1、外出活動中,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
2、所有帶隊教師要監守自己的崗位,確保安全第一,不得擅離職守。
3、對外出活動前后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和學校聯系,不能違反規定擅自處理。活動中,學生如出現身體不適或體傷事故,帶班教師應先及時救護學生,并盡快與家長取得聯系。
4、突發事件時,領導小組要在最短的時間做出決策,采取相應措施,有必要時撥打120、122、110等求救電話。
5、突發事件后,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并作好各項善后工作。
(一)處理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如遇發生事故,記住肇事車的車型、車牌、顏色,組織活動第一責任人拔打110報警電話,并及時向學校報告出事地點及詳細情況。同時組織安全人員實施自救。
自救措施:
(1)如學生有受傷盡快由隨車安全員(正副班主任)送往離出事點最近的醫院進行搶救。
(2)將車上其他學生帶離出事點,安全員立刻將學生轉移到安全地帶。
(3)在高速路上無論是車禍或車輛故障一律由安全員馬上把學生帶離車輛,以免發生不測。
(4)如遇車輛自燃、翻車、撞車等情況隨車安全員立刻組織學生有序迅速撤離至安全地帶。如撤離時車門無法暢通,安全員應立刻設法砸破車窗以便逃生。
(5)大中型校車必須配備手提滅火器和鐵錘、且放置車輛固定位置,安全員必須知道滅火器的操作使用及鐵錘的位置。
2.學校立即組織力量以最快的速度趕到事發現場。
3.隨行安全第一責任人指揮人員保護現場。
4.隨行安全第一責任人查明事故原因和損害情況以書面材料上報領導。
(二)處理飲食衛生應急預案
1.各班建立嚴格信息報告制度,若發生類似食物中毒癥狀,要求隨隊安全員(副班主任)立即上報安全第一責任人,并報告隨隊醫生。
2.出現食物中毒癥狀時,隨隊老師作應急處理,首先讓醫生診斷,根據醫生確定是否送醫院緊急治療或臨時治療,如需送醫院治療則由副班主任護送前往。
3.立即組織其他班級安全員對所有學生進行調查,以免造成多人發生中毒事故。
4.組織人員查明中毒原因,并對每項食物留樣檢查。
5.事發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詳細情況,后以書面材料上報學校。
(三)處理人身意外傷害及疾病應急預案
1.如遇綁架搶劫事件、安全責任人首先要鎮靜,要機智應付,巧妙周旋,盡可以贏得時間,報告學校,學校有關領導要迅速查明情況,并根據需要拔打110報警。
2.發生突發事件隨隊安全員應始終站在學生身前以避免學生受到任何人身攻擊或其它傷害。
3.如遇溺水事件,立即組織有水性老師進行現場搶救直至救成功為止,搶救后及時送醫院治療觀察。搶救同時第一時間上報學校并根據現場水域情況拔打110報警。
4.學生出現摔傷、扭傷、撞傷或疾病,安全員應立即報告隨行醫生進行了治療,如傷情較重應馬上由安全員送醫院治療,并及時上報病由、病情。
5.學生出現危險舊病復發或出現心臟病突發,隨隊醫生邊做緊急處理同時組織幾名安全員隨同醫生護送前往就近醫院搶救治療。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為應對幼兒園正常教育、教學中出現的緊急情況及重大事故,將正在發生或已發生的事故的后果減輕到最低程度,及時使全校師生脫離險境,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幼兒園在教育教育教學過程中下列事件一旦發生,應當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并立即啟動各項事件的應急預案程序,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和各相關責任人立即到位并按應急預案程序組織師生進行緊急撤離。
1、幼兒園正常教學時,發生火災、地震、有毒氣體侵入校園等危害學生生命健康的重大自然災害及外部事件。
2、師生在園內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及食物中毒事件。
3、園內外集體活動時的突發事件、交通事件等。
4、教育教學、實驗中發生的突發事件。
5、以上未提及的危害師生安全的其他緊急事件。
成立由園長為組長、后勤分管副園長、總務主任、保健人員、各班主任、保安人員組成的領導小組。
組長:xx(負責全園安全,緊急事件時現場全面調度人員)。
成員:xx(負責教學樓的師生安全、滅火、人員疏散)。
xx:(負責打各種緊急電話及到路口等候相關部門的人員)xx:(負責傷員的救治及打120)。
各班教師及保育員:(負責自己班幼兒的安全撤退)。
門衛:(負責幼兒園大門管理,嚴防不法份子有機可乘)。
(一)下列情況發生時應立即啟動教育教學、實驗中發生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幼兒戶外活動中發生師生身體傷害事故時。
2、課堂教學發生師生傷害事故時。
(二)教育教學、實驗中避免突發事件發生的預防措施。
1、組織幼兒戶外活動及體育課前,教師應帶領學生做好預備動作,講解安全注意事項,準備好安全防護措施,教學過程中應密切注意幼兒動向,發現有不當行為或舉動時應立即予以制止和糾正,以確保幼兒安全。總務部門應經常性對體育活動器材、場地作好安全隱患的檢查。
2、體育課教師應在課前熟知體育運動、機械傷害中等常見傷害事故的應急救護處理措施。
(三)教育教學、實驗中突發事件急應處理程序。
正常的教育教學、實驗中一旦發生危害學生個體或群體生命健康事件發生時。
1、在場教師應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并立即開展救援和疏導撤離(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后一個撤離。)。
2、立即向園領導匯報,同時聯系保健醫生,做好應急救治處理措施以妥善處理受傷害學生。
3、立即將受傷幼兒送醫院救治,同時聯系家長,告知情況。
4、讓在場教師寫好突發事件的經過說明書。
5、對事故現場進行相應的保護,對不能長時間保護的現場應通過攝影、攝像進行保護。
6、按教育局規定應上報的教育教學、實驗突發事故,由園長負責在第一時間內向教育局進行匯報。
7、做好家長的安扶和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一)可能引發幼兒園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主要原因有:在幼兒園時間內追逐、打鬧;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幼兒園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幼兒園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等。
(二)幼兒意外傷害事故的預防。
1、通過廣播、宣傳欄等形式,加強對幼兒進行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的師德規范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嚴格執行教育教育制度。
3、加強對幼兒園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三)學生在園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后應急處理程序。
1、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迅速把受傷幼兒送往醫院救治。
2、及時通知家長,告之情況。
3、一般事故由幼兒園處理,并報保健室備案。重大事故立即向區教辦和相關部門匯報。
4、重大事故發生時校園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介入事件的處理。
5、保護現象并進行調查取證。由于幼兒是未成年人,因此調查時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并且簽名;調查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
6、由教師教學不當或因體罰、變相體罰引起的意外事故,要以依法調解的原則,不偏袒師生雙方的任何一方,并依據學校規章制度對相關責任教師的作出處理。
7、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不信口開河,掌握合法、合理、有情操作的分寸。并及時向區教辦聯系和咨詢。
8、一次性解決原則。幼兒傷害事故的善后處理中不解決住房、戶口、入學和工作等原則問題;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9、事故處理解決后要與雙方責任人簽訂好協議書,做好理賠等善后工作。
(一)下列情況發生時應立即啟動校內外集體活動時的突發事件、交通事件應急預案。
1、園內文化、娛樂、體育集體活動時的學生傷害或突發疾病事故發生時。
2、園外效游活動時發生交通事故、安全事故或學生突發疾病時。
(二)園內外集體活動時的突發事件、交通事件發生的原因。
班教師未對幼兒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帶班教師疏于管理、幼兒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離隊;。
活動場所的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租用的車輛安全性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違章駕車;駕駛員駕駛技術、應變能力差等等。
(三)園內外集體活動時的突發事件、交通事件的預防措施。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嚴格執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完善設備,預防為主的原則,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校長)
副組長:(后勤主任)
組 員:
在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的基礎上,認真落實學校重點部位安全保衛責任,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實做到學校消防安全無事故。為應對突發的消防隱患,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旦發現火警,要立即打電話報119和副組長,學校辦公室及時通知各有關人員。
2、迅速切斷配電箱總電源;
4、現場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搬離。
1、了解學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況;
2、了解電鋪設的線路;
3、了解學校內樓房裝修材料的性質;
4、清楚學校所有消防設施的放置地點;
5、了解消防設備的保養維護與操作方法;
6、了解火的走勢;
7、清楚逃生路線以便疏導他人逃生。
8、在警戒線負責攔阻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火災發生后,學校要積極協助xx消防機關查明火災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屬人為的火災事故,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原因沒有查清不過,事故責任不放過,沒有落實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為順利應對突發事件,妥善處置緊急情況,最大限度地減少意外事故帶來的損失,保障網絡中心安全,特制定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如遇緊急突發事件首先保持鎮定,分清事件性質,立即做出反應,采取相應應急預案。
1、報警程序:
(1)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報告內容為:“衡陽師范學院計算機教學樓三樓網絡中心(黃白路165號)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后再掛機。
(2)備好應急燈(或手電筒),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向學校保衛處值班人員報告(值班電話:8484950),并派人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2、組織實施:
(1)在消防車到來之前,先盡力使用現有消防設備將火勢控制在最小。
(2)消防車到來之后,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作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锨,水浸的棉被等。
(4)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3、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4、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發現火災時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3)人員在逃生時應掌握正確的逃離方法。
1、報警程序:
(1)發現案件時應及時向學校保衛處值班室報警(值班電話8484950)。
(2)向網絡中心領導報告。
(3)根據案情報告分管領導和學校主要領導。
(4)經校領導同意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2、處置措施:保護現場。
3、注意事項。
(1)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2)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提供條件。
當在校園網上發現學校信息泄密情況,擅自公布違法信息或有非法組織違法言論一律作為網上突發事件處理。
1、報警程序:
(1)向學校保衛處值班室報告(值班電話:8484950)。
(2)向網絡中心領導報告。
(3)經領導同意后向公安局計算管理科報告。
2、處置措施:立刻查封違法者的ip地址。
3、注意事項。
(1)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采取措施。
(2)網絡突發事件處理原則是:先查封違法者的ip地址,后報警,及時控制事態的發展。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編制此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主要目的是及時控制危險源,搶救受傷人員,組織員工正確救援和安全撤離,消除危險后果。它的指導原則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自救為主,外援為輔,統一指揮,當機立斷。預案的編制是為了有效地控制事故和突發事件,為了使事故不至于擴大蔓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采石場位于市區鄉村,為企業,主要產品,礦山現有人員人,其中管理人員人(專、兼職安全員人),礦山采礦許可證號為,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生產規模為萬噸/年,礦區面積為平方公里,距縣(鄉)公里,屬縣鄉管轄,礦山公路與公路相連,位于公路側,相距公路約米。具體位置詳見附圖1《采石場所處位置平面示意圖》。采石場以開采面朝向為前面,采石場周邊環境為:左側(向)米為。右側(向)米為。前方(向)米為。后面(向)米為。
4.1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根據采石場的工作特點,主要存在以下危險、危害。
(1)工人常處于2m以上工作面進行作業,容易發生高處墜落。
(2)炸藥從炸藥庫運出的途中,裝藥和放炮過程中,未爆炸或未爆炸完全的炸藥在裝卸礦巖的過程中都有可能發生火藥爆炸。
(3)在鑿巖作業、爆破作業、人工裝車作業、鏟運裝車作業時,因高處浮石脫落、工具從高處跌落、物體拋擲等均可造成物體打擊。
(4)在空壓機、風鉆、破碎機、絞車、傳送帶等傳動機械的外露部分,如齒輪、傳動軸、鏈條、覆帶沒裝防護裝置,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夾擊、碰撞、剪切、卷入、絞、碾、割、刺等機械傷害。
(5)車輛駕駛員違規操作,作業人員違規進入運輸作業范圍內可能發生車輛傷害。
(6)露天采場邊坡開挖后,破壞了巖體內部初始應力平衡,在次生壓力場作用下壓力重平衡引起大規模位移的滑坡,它是采場坍塌的一種形式。
(7)空壓機儲罐屬壓力容器,如發生超壓、使用不當、焊接裂紋、腐蝕破壞等可能發生容器爆炸。
(8)礦區用電場所,如變壓器、配電房、電動空壓機、破碎機、辦公室可能發生觸電。
(9)爆礦后立即進入采場,可能因炮煙造成中毒和窒息。
(10)礦區的空壓機、破碎機等用電設備、配電間、變壓器、辦公室等可能發生火災。
4.2可能導致的危險和危害在采場的主要危險、危害性中,坍塌、火藥爆炸、容器爆炸可能造成設備設施、建筑物的破壞和人員傷亡,甚至可能造成群死群傷;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車輛傷害、觸電、中毒和窒息、火災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火災還可能造成設備設施、建筑物的損壞,甚至可能引發森林大火。
5.1應急狀態下的應對辦法。
5.1.1預警(未造成人員傷害或設備財產損失的局部坍塌、爆炸等)火藥a)值班人員(或現場人員)應立即向采石場應急總指揮報告現場狀態,提出救援意見,請求有關工程技術人員來現場分析原因等b)同時指令現場操作人員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離現場至安全地帶,清點人數。c)做好事故現場的警戒工作。
5.1.2現場應急(已造成個別人員受傷,財產遭受一定損失的事故)a)值班人員(或現場人員)應立即向采石場應急總指揮報告現場狀況,提出救援意見,視情況請求公安、消防、醫療等救援。應急總指揮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履行職責。b)現場人員應立即撤離到安全區域。c)通知周邊單位、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d)組織人員進行警戒,非救援人員不得進入危險區域。e)清點現場人員人數,搶救傷員,搜尋失蹤人員。f)根據實際情況,按應急總指揮的指令開展救援工作。
5.1.3全體應急(大面積坍塌,造成多人受傷甚至死亡,人員下落不明,火勢難以控制,可能引發森林大火等)a)值班人員(或現場人員)應立即向采石場應急總指揮報告現場狀況,提出救援意見,請求公安、消防、醫院等單位的.救援或請求萍鄉市安全生產救援救護中心的救援。采石場應急總指揮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履行職責。b)現場人員應立即撤離到安全區域。c)通知周邊單位、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d)組織人員進行警戒,非救援人員不得進入危險區域。單位清點現場人員人數,搶救傷員,搜尋失蹤人員。e)組織人員滅火、救災工作。f)按應急總指揮的指令開展救援工作。
5.2應急救援操作程序表。
6.1應急救援指揮系統總指揮:礦長聯絡員:安全員兼職救援救護隊。
6.2指揮機構職責和組成6.2.1指揮領導小組。
6.2.1.1指揮領導小組職責a)如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負責協調上級主管部門應急救援工作b)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c)統一安排救援設備、人員、物資、器材。d)適時批準啟動救援預案和終止緊急狀態。e)組織落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6.2.1.2指揮部組成人員總指揮:副指揮:成員:
6.2.2應急救援小分隊職責a)事故發生后,負責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維護事故發生區域內治安、交通秩序。b)迅速查明事故的性質、類別、影響范圍等基本情況,制定救援方案,報指揮部審定后實施。c)疏散事故影響區域的人員到安全地帶。d)配合上級救援部門開展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及轉送工作。e)承辦指揮部負責人及上級救援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6.3各成員職責。
6.3.1總指揮緊急情況發生時,根據應急等級,下達應急救援指令,組織所屬單位和人員采取正確的救援措施,保證現場人員生命和設施、財產的安全,必要時指令關閉企業的重要部門,并立即向鄉鎮、縣、市主管領導和鄉、縣、市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報告。
6.3.2聯絡員及時與現場人員和其他單位指揮聯系,及時向萍鄉市安全生產救援救護中心求援,及時傳達總指揮的救援指令,及時向總指揮匯報現場事態發展的狀況。6.3.3應急救援小分隊指揮根據總指揮下達的應急救援指令,組織車輛和救援物資趕赴現場救援。
6.3.4司機負責車輛準備,運送員工和救援物資到現場。
6.3.5爆破器材保管人員按指令轉移爆破器材到安全區域,并負責看管。
6.3.6公安局有關人員現場指導救援、維持秩序。
6.3.7醫務急救人員負責備好急救藥品、器械、救治傷員。
6.3.8供電部門人員按救援指令切斷或接通有關線路的電源。
6.3.9其他人員做好準備工作,按指令進入救援現場。
7.1應急行動。
7.1.1最初應急反應當緊急情況發生時,值班人員(或現場人員)根據事故狀態,確定最初的應急級別(即預警、現場應急、全體應急)后,應立即報告應急主控中心,啟動相應的應急措施。
7.1.2全體應急反應事故應急一旦定級或升級時,采石場應急總指揮應立即向鄉、縣、市領導、鄉、縣、市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報告,并向萍鄉市安全生產救援救護中心求援。
7.2應急能力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應急總指揮可隨時調動所需要人員、車輛和救援物資。現場配備了滅火器只,汽車輛。
7.3防護行動當事故處于預警狀態時,應在保證人員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相應的救援措施。當事故處于現場應急或全體應急時,首先應組織現場人員立即撤離到安全區域,同時通知周邊單位人員也撤離到安全區域,并組織人員對事故現場封鎖,防止其他人員進入危險區域。
8.1有關說明(要求)本事故應急預案的內容和程序應作為采石場安全教育的內容之一,使相關單位和人員能熟悉整個程序并掌握其要領。
8.2培訓和演練企業每年應至少組織一次規模較大的演練,要將遠離危險源和危險設施的人員,如高級應急管理人員和安監部門的管理人員一同邀請作為觀察員監督整個演練過程。預案在演習過程中,企業一定要讓熟悉危險設施的操作工和相關的管理人員共同參與。
8.3恢復現場在演練結束后,演習人員應在現場指揮的統一調度下,對現場進行恢復。
8.4總結演練后,采石場應對整個預案進行核對和檢查,對演習中發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將解決方案修訂于預案中,并及時通知所有與事故應急預案有關的單位和人員,下次演習時按修訂預案進行。
事故的防范措施包括組織防范措施、技術防范措施、管理防范措施按與其相關的規定、規范、標準執行。
事故的處置包括處置方案,處置程序由上一級應急方案或由專業人員及隊伍執行。
由采石場指揮人員根據搶險、搶修工程量大、小和危害程度決定由本單位獨立完成或請求由萍鄉市安全生產救援救護中心組織,本單位積極配合進行。
由專業醫療機構負責實施,本單位積極配合。
發生重大事故,可能對外人群(包括居民或相鄰單位人員)安全時,指揮部應立即和當地有關部門聯系,引導外人群迅速撤離到安全地點。疏散的方向、距離和集中地點,根據不同事故做出具體規定。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保障學校財產安全,減少損失,維護學校利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
成員:xx
(二)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居安思危,及時準確地掌握學校的安全狀況及動態,提出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對策和措施;在縣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做好學校假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保證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三)嚴格執行三級值班制度,不得出現漏崗現象。
(四)帶班領導、值班教師24小時開通通訊設備,確保聯系暢通。
1、學校一旦出現火災,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報火警并及時上報教育局主管部門。值班教師及時切斷學校所有電源,以免火災進一步蔓延。減少學校的財產損失。更夫負責召集學校附近居民組織及時救火。報警后帶班領導和值班教師立即搶救學校貴重物品及重要檔案、賬目等。配合消防做好自救工作盡可能保護現場,做好涉及有關證人證詞記錄。
2、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竊、搶劫、放火、破壞公私財物等,應立即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1)迅速報警(110)
(2)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學校財產安全。
(3)迅速報告校長或有關負責人。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學校發生其他突發事件,學校領導和相關教師應迅速到達現場及相當的工作崗位,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迅速組成臨時現場指揮部,組織、安排開展搶救工作,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搶救及現場處置工作。具體應急方案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上述預案。
在學校出現突發事件后,學校負責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縣教育局報告。當事人(第一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的召集下,在事發2小時內,認真、仔細、如實地填寫突發事件有關表格,以備查用。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嚴格執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完善設備,預防為主的原則,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校長)
副組長:(后勤主任)
組 員:
在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的基礎上,認真落實學校重點部位安全保衛責任,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實做到學校消防安全無事故。為應對突發的消防隱患,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旦發現火警,要立即打電話報119和副組長,學校辦公室及時通知各有關人員。
2、迅速切斷配電箱總電源;
4、現場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搬離。
1、了解學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況;
2、了解電鋪設的線路;
3、了解學校內樓房裝修材料的性質;
4、清楚學校所有消防設施的放置地點;
5、了解消防設備的保養維護與操作方法;
6、了解火的走勢;
7、清楚逃生路線以便疏導他人逃生。
8、在警戒線負責攔阻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火災發生后,學校要積極協助xx消防機關查明火災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屬人為的火災事故,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原因沒有查清不過,事故責任不放過,沒有落實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責任重大,為了進一步完善學生宿舍管理,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休息和生活,確保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1、教育學生不在樓梯上追逐打鬧,不從宿舍窗戶向外探身張望。
2、各宿舍樓管理室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并保證在應急狀態下安全通道暢通。
3、宿舍樓樓長會同有關人員定時檢查宿舍樓內各種設施的完好損害情況,收繳學生宿舍內的各種鈍、銳器等影響安全的器具。
4、在宿舍樓內嚴禁使用明火,包括點蠟燭、燒煤汽油爐、燒酒精爐等。
5、在宿舍內嚴禁抽煙、嚴禁焚燒紙屑雜物、燃放煙花爆竹。
6、在宿舍內嚴禁私拉電線。
7、在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
8、保護用電設施和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啟關、移動消防器材。
9、定期保養消防器材,保證應急狀態下的正常使用,
10、教育學生因違章用電、用火釀成事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1)發現火情后,任何人都有義務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并迅速報告本樓值班員,值班員接報后,應迅速做出反應,及時報告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人員,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人員應立即上報學院總值班和相關人員趕赴現場,通報災情并提出救援方案,同時值班員拉閘斷電。
(2)值班員及現場人員要迅速用消防器材進行撲救,控制火情蔓延。
(3)火情嚴重時,應迅速撥打“119”報警。
(1)火情發生后,按照滅火預案,若重大火情,值班員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樓層,然后,再根據火情可能涉及的區域,逐區域的`通知。
(2)值班員應正確引導宿舍內的學生向疏散通道疏散。
(3)為更好的應付緊急情況,值班員應聽從并協助消防工作人員的現場指揮。
(4)宿舍管理人員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危難面前最后一個離開的思想準備,根據火情,接受現場最高指揮的指令,最大限度地保護同學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5)火情處理后,該樓值班員寫出書面報告,分析原因,追究責任人,并向有關部門匯報。
報警電話110火警電話119急救電話120。
1、報警程序。
(1)值班室人員向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員報告,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員根據情況向學院總值班報告。
(2)經領導同意后向派出所報案并向學校匯報。
2、處置措施。
(1)接報后,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
(2)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員向學院總值班領導報告。
(3)學院總值班根據事態嚴重程度,邊處置情況邊向院領導匯報。
(4)若有人員受傷、立即送往校醫務室或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5)若是斗毆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帶入值班室,其余人員驅散。
(6)若是意外事故,應盡快組織人員搶救,將受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7)若是社會人員來校鬧事,須立即撥打保衛處、派出所電話或“110”報案并將鬧事人員扣留。
3、注意事項。
(1)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采取措施。
(2)處理群體性的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1、報告程序。
(1)當事人向校醫務室及值班室報告。
(2)值班員向學院總值班報告。
(3)經校領導同意后向地方防疫部門報告。
2、處置措施。
校醫務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查明病因,若是需要進行搶救和送往醫院救治,需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電話救助,當事人所在班級班主任負責病人的陪護工作。如果是傳染疾病救助防疫部門應對現場進行消毒處理,當事人及密切接觸者進行隔離觀察,未經校領導同意不準到醫院探視。
任何人發現匪、盜警情況時,都有義務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并迅速報告值班室。值班員接到匪、盜警報告后,立即通知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員,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員應立即趕赴事發地點控制案發事件。沉著應對歹徒,確保自身安全,尋求一切手段保護學生,盡力記住歹徒特征幫助破案。并視情況決定是否打匪警報警電話“110”(特別緊急情況下,任何人都可報“110”)。并要做好學生工作,不要影響正常的生活、學習秩序。事件處理完畢,需寫出文字經過,并上報有關部門領導。
1、突發自殺:應迅速向保衛處值班員報告,保護現場,任何人不得開關現場的各類電器,以免破壞證據或發生危險,若自殺者尚有生還可能,應立即撥打120救護電話,及時做好事件過程和處置的有關記錄,以備查核。
2、企圖自殺:若遇企圖自殺者,應迅即向保衛處報告,同時要婉言相勸,穩定其情緒,等待救援或根據現場情況見機設法救助,做好相關記錄以備查核。
1、突然停水:宿舍值班人員應立即向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員報告,及時撥打后勤處電話報修,配合修理人員搶修,并在值班記錄上做好記錄。
2、突然停電:值班人員應立即向保衛、宿舍管理處值班員報告,并在門衛公告欄告示學生注意,并向學生說明情況以免造成混亂,維持好宿舍秩序;立即向后勤處報修,并在值班記錄上做好記錄。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為確保校園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地震、洪災、公共衛生、環境污染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科室、教研組主要負責人組成,校長任組長。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案,并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校預案工作程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年段)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采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周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衛等教師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匯報。
(二)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匯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匯報,并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系。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于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并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匯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后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發布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布,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核實后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學生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并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采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事件情況以及采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系,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系家長進行救治。
(一)火災。
學校全體師生發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匯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并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補充如下:
1、火勢比較大,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119”報警。
3、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后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采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后果等以書面形式報學生處。
(二)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并報告學校應急預案處理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采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三)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
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采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在公共衛生場所完善洗手設備,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師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和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衛生,勤曬衣被。
3、建議師生員工盡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外來人員進入,教育學生自我保護,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復學。
5、學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卷風等,應盡力采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后應及時施救,并向事實情況通過匯報程序匯報。
1、產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并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2、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污染自護自救教育。
(五)人為破壞。
1、加強校園保衛和巡邏,阻止外來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并配合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斗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