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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方案(九篇)篇一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司法部制定了《司法行政系統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意見》。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深化全民普法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認真貫徹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對于構建大普法格局,促進執法與普法有機融合,增強法治宣傳教育實效,提高國家工作人員法律素質、提高執法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義。司法行政機關既是重要的執法機關,又是普法主管機關,要在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上發揮帶頭作用,同時堅持“誰服務誰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業務工作的各環節、全過程,切實把執法和法律服務過程變成普法過程,規范執法和法律服務活動,增強執法和法律服務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高度重視,結合實際,及時安排部署,制定貫徹落實方案,細化任務措施,加強人員和經費保障,加強檢查考核,大力宣傳先進典型,推動司法行政系統“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到實處。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通知》(中辦發〔2017〕31號),推動司法行政系統在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制定、執法和法律服務過程中全面履行普法責任,結合司法行政工作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司法行政系統要帶頭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同時推動落實“誰服務誰普法”。堅持系統內普法與社會普法相結合,在全系統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黨內法規教育,增強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務工作者法治觀念,提高法治素養和依法辦事能力,并積極履行社會普法責任,在執法、管理和服務過程中向相對人和社會公眾開展普法;堅持全員普法,讓每一名執法者和法律服務工作者都成為普法者;堅持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業務工作的各環節、全過程,做到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
二、認真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的通知》(中辦發〔2016〕71號),司法行政機關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健全司法行政系統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每年集體學法不少于2次。結合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領導干部旁聽庭審。
三、加強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法治宣傳教育,把法治宣傳教育作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務工作者入職培訓、晉職(級)培訓、業務培訓的必訓內容,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法治素養。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未經執法資格考試合格,不得授予執法資格,不得從事執法活動。
四、起草制定司法行政法律法規規章過程中,除依法不宜公開的以外,草案要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及時通報情況。建立法律法規規章、重大政策解讀機制和公告制度,凡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不宜公開的以外,發布時都要將政策解讀作為必經程序。
五、受理行政許可申請時,以告知、提示等形式,主動向申請人提供關于申請條件、審批標準、辦理程序、辦理期限等方面的說明資料,告知申請人相關權利義務。在行政許可證照或文件發放領取過程中,對申請人進行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并告知有關法定義務、責任等注意事項。
六、辦理行政處罰案件時,推行全程說理式執法,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調查取證、案件審理、告知聽證、處罰決定和處罰執行全過程,說透法理、說明事理、說通情理,提高行政處罰的說服力和公信力。推廣說理式執法文書,行政處罰決定要充分釋法析理,并告知法律依據和救濟途徑。推行生效法律文書公開上網和統一查詢。
七、在答復和處理群眾來信來訪、投訴、行政復議等過程中,結合群眾反映的問題,闡明相關法律規定。對重大復雜的行政復議案件可以依法采取聽證的方式審理,面對面聽取申請人的陳述和意見,可邀請相關代表旁聽,將處理問題與宣講法律規定、分析案件事實有機結合。
八、落實行政訴訟案件行政負責人依法出庭應訴制度。司法行政系統涉及群眾重大利益、社會影響大的行政訴訟案件,主要負責人要出庭應訴。主要負責人不能出庭的,要委托分管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出庭,不能只委托律師出庭應訴。
九、樹立治本安全觀,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監獄服刑人員教育改造全過程,融入監獄管理的各環節。嚴格依法對罪犯計分考評、分級處遇、行政獎懲、立功和重大立功表現、提請減刑、假釋和辦理暫予監外執行等信息進行公示,接受被監管人監督的同時,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充分利用服刑人員家屬會見、開展社會警示教育等時機,加強對服刑人員親屬、社會公眾的法治宣傳。
十、加強對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法治宣傳教育,將釋法說理貫穿到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療、診斷評估等戒毒執法各環節,依法公開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和執法結果,在提前解除或延長強制隔離戒毒期限、所外就醫、變更戒毒措施、獎懲等重要執法活動中,向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及其親屬講清執法依據、辦理條件、程序、結果,自覺接受監督。把法治宣傳教育納入入所教育和回歸社會教育重要內容,在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出所后續照管和支持指導社區戒毒(康復)工作中,結合就業、生活等問題實時提供法律咨詢和幫助。
十一、把普法融入社區矯正接收、監管審批、考核獎懲、執行、解除矯正等執法活動。在登記接收手續、矯正宣告、入矯教育中,加強對決定實行社區矯正相關法律文書的解釋說明,向社區矯正人員及其家屬宣傳社區矯正有關法律規定、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在集中教育學習、社區服務、個別教育和心理輔導中增加法治宣傳教育內容。社區矯正機構在開展相關社會調查評估時,宣傳社區矯正工作相關法律法規,爭取群眾的配合與協助。
十二、律師在承辦業務過程中,要幫助當事人辨析所提訴求可能出現的法律后果,引導其依法表達利益訴求。律師在依法履行辯護代理職責時,就訴訟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證據問題以及程序問題,向當事人進行釋法。案件代理結束后,針對案件的法律文書、相關處理決定向當事人進行分析論證,促進當事人正確理解司法機關的裁決。把普法列入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工作基本職責,在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律師參與信訪等部門值班、參與公共法律服務過程中,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律師管理部門和律師事務所要選擇與公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社會關注度高、可以公開發布的典型案件,通過各種渠道定期向公眾發布,發揮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鼓勵和支持律師積極參與媒體公益普法,在報刊開設以案釋法專欄,參與廣播電視和新媒體以案說法類節目。
十三、公證機構、公證員在受理公證申請時,要根據不同公證事項,明確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法律后果,辦理公證過程中享有的權利、承擔的義務,以及辦證中涉及的法律文書、爭議解決及維護權利等問題,把普法融入公證服務各環節。公證員在證據保全等現場公證活動中,要向社會公眾解析法律、闡明法理。在辦證結束后跟進追蹤公證書使用情況,選擇典型案例向當事人和社會釋法析理。
十四、廣泛開展法律援助咨詢服務和公共法律教育,依法解答法律問題,積極提供法律信息和幫助,引導群眾依法表達合理訴求。受理法律援助申請,要告知當事人法律援助條件、程序、范圍;辦理法律援助案件要向當事人釋明法律依據,宣傳法律知識;回訪當事人要解疑釋惑,增強法律效果,把普法貫徹于法律援助服務全過程。
十五、司法鑒定機構在接受委托時,要向委托人或鑒定申請人、被鑒定人講解司法鑒定意見作為一種證據在訴訟活動中的地位與作用,引導當事人對鑒定意見及其證明力形成合理預期。司法鑒定委托書、意見書、告知書等法律文書,要對司法鑒定意見的性質、作用和法律效力、異議處理辦法等問題作出解釋說明。司法鑒定人要按照人民法院通知依法出庭作證,說明鑒定經過,闡述鑒定意見,并接受當事人質詢和法官詢問,加強對鑒定意見的法庭質證和審查判斷。
十六、人民調解員要結合個案調解,宣傳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調解組織受理調解時,要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向當事人告知人民調解的原則、當事人在調解活動中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調解達成協議的效力、申請司法確認的期限、就調解協議履行發生爭執的解決方式等事項。有條件的地方,書面調解協議書中可附錄案件相關法律法規依據等內容。
十七、司法行政機關選任人民監督員過程中,要宣傳人民監督員制度的意義,提高社會公眾對推進司法民主、深化司法公開的認識和參與度。加強對人民監督員的法治培訓,提高人民監督員監督履職能力。人民監督員對群眾向其反映的監督案件線索和情況,要及時回應,依法要求啟動監督程序或者做好解釋和說服工作。人民監督員參與檢察機關案件公開審查、公開聽證、公開答復以及涉法涉訴信訪等活動,要協助檢察機關以案釋法,向當事人和社會公眾宣傳相關法律法規。
十八、在組織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過程中,要廣泛開展法治宣傳,引導考生誠信參考,依法嚴厲查處考試違法違紀行為。
十九、在司法協助和國際交流與合作活動中,要積極開展對外法治宣傳,傳播中國法治好聲音,講好中國法治故事,樹立我國良好法治形象。
二十、針對涉及司法行政的熱點法治事件和社會關注問題,組織執法人員、專家學者、法律服務工作者等進行及時權威的法治解讀,正確引導法治輿論。
二十一、加強司法行政各項業務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發布工作,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務)案例庫,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引導、規范、預防與教育功能。
二十二、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務平臺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培育公眾法治信仰,引導公眾依法理性表達利益訴求、解決矛盾糾紛。司法行政官方網站、普法網站和微博、微信、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結合司法行政執法實踐有針對性地宣傳解讀相關法律法規。
二十三、加強司法行政機關、監所、法律服務場所和窗口的法治文化建設,傳播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利用國家憲法日、重要法律頒布實施紀念日和法治宣傳月、周、日等時間節點,通過舉辦開放日等活動,面向社會積極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二十四、鼓勵支持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人民調解員、司法鑒定人加入普法講師團、普法志愿者隊伍。
二十五、加強對執法業務部門和法律服務機構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考核。對責任落實到位、普法工作成效顯著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對責任不落實、目標未完成的予以通報。
二十六、把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情況作為司法行政系統公務員年度考核重要內容。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在年度考核述職中要圍繞法治學習情況、重大事項依法決策情況、依法履職情況等進行述法。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司法行政系統考察干部的重要內容,在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干部。
二十七、司法行政系統各級普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發揮組織、協調、督促、檢查作用,加強服務管理和工作指導,宣傳先進典型,推動司法行政系統“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到實處。
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方案(九篇)篇二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動各單位全面履行普法責任,把普法融入執法、司法、管理、服務的全過程、各環節,切實增強普法實效,現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健全“誰執法誰普法”工作機制。建立全鎮落實普法責任制聯席會議制度,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創造新經驗,實現新發展。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誰執法誰普法”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組織協調。
二、出臺落實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鎮普法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發揮示范作用,抓緊制定本單位本系統實施意見或辦法,明確具體任務和有效措施,把普法納入執法、司法、管理、服務的全過程,融入行為規范、行為標準中,實現普法工作的常態化和長效化。
三、建立普法責任清單制度。請各單位按照普法責任制清單編制規范(附件1),分別編制本部門(單位)年度普法責任清單,于2018年4月底前報鎮普法辦。鎮普法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結合自身實際,建立普法責任清單制度,為開展工作、檢查考核提供基本依據。
四、實行年度普法工作報告制度。請各單位按照普法工作計劃編制規范(附件2),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計劃,于2018年4月底前報鎮普法辦,工作計劃完成情況作為年度普法工作考評基本依據。實行年度普法工作報告制度,各單位于12月底前向鎮普法辦報送年度普法工作總結。
五、抓好本系統普法工作。各單位要抓住“關鍵少數”,帶頭實行黨委中心組學法制度,突出學習憲法黨章,突出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突出學習黨的十九大法治新理念新論斷。積極組織本系統工作人員尤其是領導干部旁聽庭審活動,推動落實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法律規定。協調有關主管部門,推動把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列為黨校等培訓機構的必修課,推動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六、大力開展以案釋法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建立以案釋法制度,行政執法部門建立行政執法人員以案釋法制度,推動開展全程講道理式執法,結合案情進行充分釋法講道理,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調查取證、處罰決定、執行全過程,針對執法中的熱點難點問題,積極主動進行有針對性的法律解讀,使熱點案事例的依法處理變成全民普法的公開課。同時,對本系統的執法普法典型案例進行收集整理、分析解讀,通過各種渠道予以發布,并向鎮普法辦報備,由鎮普法辦報送至市普法辦。
七、組織開展集中宣傳活動。在認真做好“誰執法誰普法”日常工作的基礎上,充分利用重要時間節點,在“12·4”國家憲法日前后,由鎮普法辦統一組織面向社會的集中宣傳活動。各單位要充分運用本系統的各種法律法規宣傳月、宣傳周、宣傳日,開展特色鮮明、形式多樣、生動有效的法治宣傳活動。
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各單位要認真落實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社會主義法治文化的意見的通知》(樂辦字〔2017〕140號),把法治文化建設擺上重要位置,列為法治建設考核的重要內容。自覺把法治元素融入本地本部門、本行業文化建設中,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實踐中,推動全民法治素養和道德素質的提升。加強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加大法治文化產品創作和推廣力度,廣泛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發揮法治文化的價值引領和精神熏陶作用,推動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九、創新法治宣傳教育手段方式。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平臺建設。各單位要實時更新普法工作信息,并將信息及時向鎮普法辦報送,做到可視化、可量化、可考核評估。建好用好法治宣傳教育基地,發揮基地在弘揚憲法精神、傳播法治文明中的積極作用。
十、加強考核評估。鎮普法辦將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和基礎上,進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宣傳教育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和辦法,加強對“誰執法誰普法”工作的檢查考核,探索開展第三方評估,商請鎮人大開展執法檢查或專題調研。鎮普法辦將加強對普法責任制履行情況的考核,將考核結果納入綜合考評、法治后港建設考評、綜治考評和精神文明創建內容,納入干部政績考核,對責任落實到位、工作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對責任不落實、目標未完成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
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認真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把普法工作作為第一責任人職責的重要內容,推動全社會形成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各單位要健全普法領導體制,加強普法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隊伍建設,完善工作機制和制度,發揮普法骨干和志愿者作用,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普法,要積極總結交流、宣傳推廣典型經驗。
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方案(九篇)篇三
為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落實部門普法責任,全面推進應急管理法治建設,根據陽春市“七五”普法規劃(春發〔2016〕16號)和《中共陽春市委辦公室陽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春辦發〔2018〕12號)要求,結合陽春市應急管理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按照“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的要求,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進一步明確全市應急管理系統普法職責任務,建立統一領導、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深入開展應急救援、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普法工作,為應急管理事業發展提供和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一)堅持法治實踐與普法工作聯動。把法治理念和法治宣傳教育貫穿于應急管理工作全過程,在制度建設、重大決策、監管執法和糾紛化解等工作中強化法治宣傳教育,提升應急管理系統依法行政水平。
(二)堅持內外并重同步推進。結合應急管理職責普及相關法律法規,強化全系統工作人員的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時積極承擔面向社會的普法責任, 同步推進面向企業、面向群眾的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普法工作,增強社會公眾的應急能力和法治意識。
(三)堅持結合實際注重實效。立足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應急救援實際情況,根據各自職責和工作特點,結合每年特殊時段和重要節點,采取咨詢宣講、發放資料、現場解答等形式,開展重點突出、針對性強、入腦入心的應急救援、安全生產法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增強普法實效性。
(四)堅持統一領導和分工負責相結合。局黨委要加強對普法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主要領導抓總,其他領導抓具體,各股室(中心)抓落實的普法工作機制。各部門要結合職責分工,嚴格落實普法責任,加強銜接協作,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一)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黨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略決策和重大部署,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防災減災救災等應急管理重要論述精神,積極開展應急管理法治宣傳教育,全面普及各類災害事故防范知識和防范技能,不斷提升全社會法治意識。(責任股室:辦公室)
(二)開展系統內普法。堅持和完善黨委理論學習和中心組學習制度,將學習憲法法律、黨章黨規作為重要的學習內容,發揮領導干部普法模范帶頭作用,每年專題學法原則上不少于2次。積極推動應急救援、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法治教育納入黨委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采取專題輔導、脫產培訓、集中宣講等方式,組織應急管理干部開展法律法規知識和依法行政能力的專題培訓,積極開展以案釋法活動,不斷增強應急管理干部學法、守法、用法、敬法的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發揮依法行政對法治社會建設的示范效應。(責任股室:辦公室、法規統計股)
(三)嚴格規范執法。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要求,將“三項制度”貫穿于監管執法全過程。在執法辦案中注重加強向管理對象、服務對象、執法對象和社會公眾宣講有關實體法和程序法,解答有關法律問題。規范執法行為,嚴格執法程序,在執法辦案中全過程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在日常監管執法實踐中提升執法水平,以文明執法促進深度普法,以深度普法優化營商環境。(責任股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股、安全生產基礎股、安全生產執法監察股、法規統計股)
(四)開展行政許可過程普法。認真履行行政許可實施過程中普法職責,及時通過門戶網站、政務辦事大廳等途徑公開行政許可的法律依據、辦事指南、申請文書和申請條件、辦理程序、辦理期限、辦理結果等事宜及申請行政許可所需的全部材料清單。要充分保障申請人的各項權利,認真解疑釋惑,主動宣傳行政許可、“放管服”改革相關政策法規。不予行政許可的要說明理由,并根據申請人的要求做好解釋,保障申請人的救濟權利。(責任股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股、安全生產基礎股、審批服務股、法規統計股)
(五)做好重要時段普法。結合“安全生產月”,“5·12”全國防災減災日、“10·13”國際減災日、“119消防日”,“12·4”國家憲法日等重要時間節點,突出重點行業和領域,開展系列切合陽春實際、公眾需求的應急救援、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集中宣傳教育活動。 (責任股室:各業務股室、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
(六)突出熱點難點普法。著眼應急管理改革事業發展,深入學習宣傳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防災減災救災等應急管理法律法規規章。針對社會關注、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熱點事項,及時開展形式多樣的專項普法,增強法治宣傳教育的時效性。(責任股室:各業務股室、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
(七)創新普法工作方式。加強與市內主流媒體合作,運用網站、微信、客戶端等新媒體新技術,開展“互聯網+”普法活動,面向執法對象、服務對象和社會公眾進行廣泛的群眾性應急管理法治宣傳。深化執法信息公開,及時公開隨機抽查檢查情況和行政處罰決定,及時向司法部門推送應急救援、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等法學習讀本和典型案例。(責任股室:辦公室、法規統計股、安全生產執法監察股、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
(八) 強化學習宣傳黨章黨規。適應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新形勢新要求,切實加大黨內法規學習宣傳力度。突出學習宣傳《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各項黨內法規,堅持紀在法前、紀嚴于法,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做黨章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的自覺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堅定捍衛者。(責任股室:辦公室)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陽春市應急管理局“誰執法誰普法”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李孟卓
副組長:練常旺 嚴忠榮 林文輝 梁成
成 員:各股室、直屬事業單位負責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局法規統計股,法規統計股股長負責日常工作。局各股室及直屬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將法治宣傳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狠抓普法用法制度落實,大力普及本部門主管領域內的法律法規,提高工作人員依法履職能力。將普法與重點任務、日常業務、特色工作、法治實例、輿論熱點結合,延伸普法觸角,拓展普法履蓋面,提高普法實效性。
(二)強化考核,落實責任。將普法工作納入年終工作目標責任、干部年度評先評優考核體系,定期對各股室、直屬事業單位“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普法目標未完成的要予以通報。
(三)創新載體,增強實效。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和移動通訊等大眾媒體的重要作用,用群眾喜聞樂見、寓教于樂的形式,大力宣傳法律法規規章。通過多種形式創新,打造有特色、有影響、有實效的應急法治宣傳陣地。
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方案(九篇)篇四
為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落實部門普法責任,全面推進應急管理法治建設,根據陽春市“七五”普法規劃(春發〔2016〕16號)和《中共陽春市委辦公室陽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春辦發〔2018〕12號)要求,結合陽春市應急管理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按照“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的要求,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進一步明確全市應急管理系統普法職責任務,建立統一領導、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深入開展應急救援、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普法工作,為應急管理事業發展提供和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一)堅持法治實踐與普法工作聯動。把法治理念和法治宣傳教育貫穿于應急管理工作全過程,在制度建設、重大決策、監管執法和糾紛化解等工作中強化法治宣傳教育,提升應急管理系統依法行政水平。
(二)堅持內外并重同步推進。結合應急管理職責普及相關法律法規,強化全系統工作人員的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時積極承擔面向社會的普法責任, 同步推進面向企業、面向群眾的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普法工作,增強社會公眾的應急能力和法治意識。
(三)堅持結合實際注重實效。立足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應急救援實際情況,根據各自職責和工作特點,結合每年特殊時段和重要節點,采取咨詢宣講、發放資料、現場解答等形式,開展重點突出、針對性強、入腦入心的應急救援、安全生產法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增強普法實效性。
(四)堅持統一領導和分工負責相結合。局黨委要加強對普法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主要領導抓總,其他領導抓具體,各股室(中心)抓落實的普法工作機制。各部門要結合職責分工,嚴格落實普法責任,加強銜接協作,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一)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黨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略決策和重大部署,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防災減災救災等應急管理重要論述精神,積極開展應急管理法治宣傳教育,全面普及各類災害事故防范知識和防范技能,不斷提升全社會法治意識。(責任股室:辦公室)
(二)開展系統內普法。堅持和完善黨委理論學習和中心組學習制度,將學習憲法法律、黨章黨規作為重要的學習內容,發揮領導干部普法模范帶頭作用,每年專題學法原則上不少于2次。積極推動應急救援、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法治教育納入黨委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采取專題輔導、脫產培訓、集中宣講等方式,組織應急管理干部開展法律法規知識和依法行政能力的專題培訓,積極開展以案釋法活動,不斷增強應急管理干部學法、守法、用法、敬法的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發揮依法行政對法治社會建設的示范效應。(責任股室:辦公室、法規統計股)
(三)嚴格規范執法。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要求,將“三項制度”貫穿于監管執法全過程。在執法辦案中注重加強向管理對象、服務對象、執法對象和社會公眾宣講有關實體法和程序法,解答有關法律問題。規范執法行為,嚴格執法程序,在執法辦案中全過程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在日常監管執法實踐中提升執法水平,以文明執法促進深度普法,以深度普法優化營商環境。(責任股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股、安全生產基礎股、安全生產執法監察股、法規統計股)
(四)開展行政許可過程普法。認真履行行政許可實施過程中普法職責,及時通過門戶網站、政務辦事大廳等途徑公開行政許可的法律依據、辦事指南、申請文書和申請條件、辦理程序、辦理期限、辦理結果等事宜及申請行政許可所需的全部材料清單。要充分保障申請人的各項權利,認真解疑釋惑,主動宣傳行政許可、“放管服”改革相關政策法規。不予行政許可的要說明理由,并根據申請人的要求做好解釋,保障申請人的救濟權利。(責任股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股、安全生產基礎股、審批服務股、法規統計股)
(五)做好重要時段普法。結合“安全生產月”,“5·12”全國防災減災日、“10·13”國際減災日、“119消防日”,“12·4”國家憲法日等重要時間節點,突出重點行業和領域,開展系列切合陽春實際、公眾需求的應急救援、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集中宣傳教育活動。 (責任股室:各業務股室、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
(六)突出熱點難點普法。著眼應急管理改革事業發展,深入學習宣傳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防災減災救災等應急管理法律法規規章。針對社會關注、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熱點事項,及時開展形式多樣的專項普法,增強法治宣傳教育的時效性。(責任股室:各業務股室、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
(七)創新普法工作方式。加強與市內主流媒體合作,運用網站、微信、客戶端等新媒體新技術,開展“互聯網+”普法活動,面向執法對象、服務對象和社會公眾進行廣泛的群眾性應急管理法治宣傳。深化執法信息公開,及時公開隨機抽查檢查情況和行政處罰決定,及時向司法部門推送應急救援、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等法學習讀本和典型案例。(責任股室:辦公室、法規統計股、安全生產執法監察股、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
(八) 強化學習宣傳黨章黨規。適應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新形勢新要求,切實加大黨內法規學習宣傳力度。突出學習宣傳《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各項黨內法規,堅持紀在法前、紀嚴于法,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做黨章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的自覺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堅定捍衛者。(責任股室:辦公室)
組? 長:李孟卓
副組長:練常旺? 嚴忠榮? 林文輝? 梁成?
成? 員:各股室、直屬事業單位負責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局法規統計股,法規統計股股長負責日常工作。局各股室及直屬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將法治宣傳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狠抓普法用法制度落實,大力普及本部門主管領域內的法律法規,提高工作人員依法履職能力。將普法與重點任務、日常業務、特色工作、法治實例、輿論熱點結合,延伸普法觸角,拓展普法履蓋面,提高普法實效性。
(二)強化考核,落實責任。將普法工作納入年終工作目標責任、干部年度評先評優考核體系,定期對各股室、直屬事業單位“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普法目標未完成的要予以通報。
(三)創新載體,增強實效。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和移動通訊等大眾媒體的重要作用,用群眾喜聞樂見、寓教于樂的形式,大力宣傳法律法規規章。通過多種形式創新,打造有特色、有影響、有實效的應急法治宣傳陣地。
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方案(九篇)篇五
為健全旅游普法宣傳教育機制,落實國家機關普法責任,進一步做好旅游行業普法工作,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7〕31號),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法治宣傳教育的決策部署,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進一步明確旅游部門普法職責任務,健全工作制度,加強督促檢查,不斷推進普法工作深入開展,努力形成各司室和質監所分工負責、各級旅游主管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進旅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全面依法興旅、依法治旅作出積極貢獻,為推進“全域旅游”建設和旅游業持續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基本原則
——堅持普法工作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把旅游法治宣傳教育融入旅游法治實踐全過程,在旅游立法、執法、決策、糾紛化解等法治實踐中加強旅游法治宣傳教育,不斷提高旅游法治宣傳教育的實際效果。
——堅持系統內普法與社會普法并重。在履行好旅游系統內普法責任的同時,積極承擔面向旅游經營者、旅游者等社會公眾的普法責任,努力提高旅游部門工作人員法律素質,增強社會公眾的法治意識。
——堅持系統內上下聯動、密切協作。推動旅游普法工作部門管理與屬地管理相結合,加強各級旅游主管部門之間的銜接配合,形成上下聯動的旅游普法工作合力。
——堅持從實際出發、注重實效。結合旅游部門工作特點,創新普法理念、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積極推動各項普法責任的落實,切實增強旅游普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堅持日常宣傳和集中培訓相結合。在廣泛開展日常旅游法治社會宣傳的同時,組織旅游部門工作人員、旅游經營者等進行集中法治教育培訓。
(一)建立旅游部門普法責任制。各級旅游主管部門要把普法作為推進旅游法治建設的基礎性工作來抓,納入本部門工作總體布局,做到與旅游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按照普法責任制的要求,各級旅游主管部門應當制定普法規劃和年度計劃。國家旅游局制定本部門普法責任清單(見附件),明確各司室普法職責,各司室負責人為普法工作第一責任人,主要面向局機關工作人員,省級和重點旅游城市旅游部門,旅行社、a級景區、鄉村旅游經營者等旅游經營者,導游、領隊等旅游從業人員,以及旅游者等社會公眾普及國家層面的旅游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探索建立旅游普法師資庫,根據需要組織或者聯合省級旅游部門組織對地方旅游主管部門、重點旅游企業的法治培訓。地方各級旅游主管部門可以參照國家旅游局普法責任清單制定本部門普法責任清單,普及國家層面和本地旅游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旅游局普法領導和工作機構為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策法規司。
(二)明確旅游普法內容。各級旅游主管部門要持續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部署,以及《中國共產黨章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黨內法規。突出學習憲法確立的基本原則、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國體和政體、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內容,培養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深入學習宣傳《旅游法》《旅行社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和地方旅游條例等旅游法律法規規章,切實提升依法履職辦事的能力和水平。有針對性地學習與各自履行法定職責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包括組織法、立法法、選舉法、監督法、預算法等反映國家根本政治制度、經濟制度的基本法律,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政府采購法、招標投標法、國家賠償法、行政監察法、審計法等規范政府行政行為的法律法規,城鄉規劃法、環境保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公司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等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規,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擔保法、刑法等與政府工作密切相關的民事、刑事法律,以及對外開放方面的法律法規。特別是要認真學習黨的十八大以來新制定、修改的相關法律法規等,不斷提高法律素養。
(三)切實做好旅游系統普法。國家旅游局各司室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旅游局關于健全干部職工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旅發〔2017〕4號)明確的領導干部集體學法制度、干部職工集體學法制度、各司室(黨支部)集中組織學法制度和干部職工日常自覺學法制度,開展專門的旅游法治培訓或者在日常業務培訓中增加法治培訓內容。地方各級旅游主管部門要健全完善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日常學法制度等,加強對旅游部門工作人員的法治培訓,不斷提高培訓質量;加強對旅游部門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的考試考核,完善評估機制。
(四)充分利用旅游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制定過程向社會開展普法。在起草制定或者參與起草制定旅游法律法規規章過程中,對社會關注度高、涉及旅游經營者、旅游者等公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要廣泛聽取公眾意見。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要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說明相關制度設計,動員社會各方面廣泛參與。加強與旅游經營者、旅游者等社會公眾的溝通,及時向社會通報征求意見的有關情況,增強社會公眾對法律的理解和認知。旅游法律法規規章出臺后,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將旅游經營者、旅游者等方面的權利義務、權利救濟方式等主要內容,通過旅游部門官方網站、中國旅游報等新聞媒體公布或在公共場所陳列,方便社會公眾理解掌握。
(五)圍繞旅游熱點難點問題向社會開展普法。旅游部門及其執法機構在處理“不合理低價游”、欺客宰客和強迫消費等旅游者關心、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過程中,要加強對投訴舉報人、行政相對人、利害關系人以及相關重點人群的政策宣講和法律法規講解,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與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有機結合起來,把普法教育貫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讓旅游經營者、旅游者在解決問題中學習法律知識,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利義務相一致等法治觀念。針對網絡熱點問題和事件,組織執法司法人員和專家學者等進行權威的法律解讀,組織普法講師團、普法志愿者廣泛開展宣傳講解,弘揚法治精神,正確引導輿論。
(六)建立旅游行政執法人員以案釋法制度。旅游行政執法人員在行政執法過程中,要結合案情在旅游投訴調解和執法過程中進行充分釋法說理,在行政調解書、行政處罰決定書等文書中圍繞爭議焦點充分說理、深入解讀法律,并將行政執法相關的法律依據、救濟途徑等告知行政相對人。在參與涉法涉訴信訪案件處理過程中,切實做好釋法析理工作,引導當事人依法按程序表達訴求,理性維護合法權益,自覺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矛盾糾紛。各級旅游部門及其執法機構要加強典型執法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發布工作,探索建立以案釋法資源庫,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引導、規范、預防與教育功能。要以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等為載體,組織旅游行政執法人員、律師、專家學者開展經常性以案釋法活動。
(七)創新旅游普法工作方式方法。落實《中央宣傳部 司法部 全國普法辦公室關于開展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主題法治宣傳實踐活動的意見》(司發〔2017〕6號),把開展主題法治宣傳實踐活動作為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具體舉措。進一步鞏固機關櫥窗、板報等基礎宣傳陣地,積極探索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摸屏等新型載體在普法宣傳中的運用,建好用好旅游法治宣傳教育基地。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及中國旅游報、旅游調研、旅游外交、旅游之聲等報紙期刊的傳統媒體優勢,積極爭取在普法節目、專欄、頻道中增加旅游法治宣傳教育內容。注重依托旅游部門官方網站、專業普法網站和微博、微信、微視頻、客戶端、動漫等新媒體新技術開展普法活動,努力構建多層次、立體化、全方位的旅游法治宣傳教育網絡。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大力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在做好日常宣傳的同時,充分利用“12.4”國家憲法日(全國法制宣傳日)、“5.19”中國旅游日、旅游法等旅游法律法規頒布實施紀念日等時間節點,積極組織開展集中普法活動,不斷增強法治宣傳實效。
各級旅游主管部門黨委(黨組)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普法工作的領導。各級旅游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普法責任制在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把建立普法責任制擺上重要日程,及時研究解決普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加強人員、經費、物質保障,為普法工作開展創造條件。要把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作為法治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國家機關工作目標考核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推動本部門普法責任制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上級旅游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下級旅游主管部門普法責任制建立和落實情況的督促指導,確保普法工作取得實效。
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方案(九篇)篇六
一是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經費保障。
為加強對普法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單位成立了主要領 導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有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六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一把手親自抓,統人員全員參與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格局。
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每年將法制宣傳教育經費納入年度單位預算,做到專款專用,以確保普法宣傳資料征訂、網站正常運營、宣傳用車、設備的添置、普法的交流培訓等普法工作得到落實。
年關將近,又到了鋪天蓋地寫總結的時候,為濟世救人,筆者特將訪遍名師學來的年終總結秘笈奉獻出來,希望能給各位同仁以啟迪。
要點一:篇幅要夠長
要想做到篇幅長,除了下苦工夫狠寫一通外,還有一個捷徑可走——字大行稀。即把字號定位在“三號”以上,盡量拉大行間距,但不可太過,否則會給人一種“注水肉”的感覺。
要點二:套話不可少
如開頭必是“時光荏苒,2004年很快就要過去了,回首過去的一年,內心不禁感慨萬千……”結尾必是“新的一年意味著新的起點新的機遇新的挑戰”、“決心再接再厲,更上一層樓”或是“一定努力打開一個工作新局面”。
要點三:數據要直觀
如今是數字時代,故數據是多多益善,如“業務增長率”、“顧客投訴減少率”、“接待了多少來訪者”、“節約了多少開支”、“義務加班多少次”、“平均每天接電話多少個”、“平均每年有多少天在外出差”、“累計寫材料多少頁”等等。
要點四:用好序列號
序列號的最大好處是可以一句話拆成好幾句說,還能幾個字或半句當一句,在紙面上大量留白,拉長篇幅的同時,使總結顯得很有條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層層排序,嚴格按照隸屬關系,不要給領導留下思路不清晰的印象。
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方案(九篇)篇七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化州市委辦公室?化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化委辦〔2018〕11號)文件精神,著力構建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的大普法格局,實行南盛街道“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建立普法責任清單制度,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結合我街道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以及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于法治宣傳教育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街道黨委、辦事處中心工作,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突出保障社會公正、促進社會誠信、維護社會秩序,進一步強化街道普法工作責任,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法治實踐全過程,教育引導全民增強法治觀念,樹立法治信仰,為加快實現南盛經濟建設和平安建設的目標提供法治保障。
?(一)堅持普法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將法治宣傳教育融入法治實踐全過程,在法治實踐中加強法治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南盛街道法治宣傳教育的實際效果。
(二)堅持系統內普法與社會普法并重。南盛街道在履行好系統內普法責任的同時,積極承擔面向社會的普法責任,努力提升公民法治理念,增強社會公眾法治素養。
(三)堅持條塊結合、密切協作。南盛街道普法實行部門管理與屬地管理相結合,加強部門與各村(居)委、企事業單位的街接配合,完善分工負責、共同參與的普法工作機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四)堅持從實際出發、注重實效。立足街道實際,結合部門工作特點,創新普法理念、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積極推動各項普法責任落實,切實增強普法針對性和實效性。
(一)建立普法責任制。把普法作為推進我街道法治建設的基礎工作來抓,納入各部門、各村(居)委會和企事業單位的工作總體布局,做到與其他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按照普法責任制的要求,制定本部門、本村(居)和本單位普法規劃、年度普法計劃和普法責任清單,明確普法任務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普法領導和工作機構,明確具體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
(二)明確普法內容。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宣傳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部署。突出學習宣傳憲法,在全社會廣泛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增強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履職能力,特別是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會公眾對相關法律法規的知曉度。深入學習宣傳黨內法規,增強廣大黨員黨章黨規黨紀意識。深入學習宣傳與本部門職責相關的法律法規,堅持普治并舉,積極推進南盛街道法治實踐活動,不斷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切實做好本系統普法。根據行業特點、工作重點和執法任務,堅持領導干部帶頭遵法學法守法用法。健全完善日常學法制度,推進執法工作人員學法經?;<訌妼谭üぷ魅藛T的法治培訓,特別是執法人員的法律培訓,把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作為重要內容,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觀念,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建立新頒布的國家法律和黨內法規學習培訓制度,不斷提高培訓質量。加強對執法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的考試考核,完善評估機制。大力開展“法律進機關”、機關法治文化建設等活動,營造良好的機關學法氛圍。
(五)圍繞熱點難點問題向社會開展普法。在處理教育就業、醫療衛生、征地拆遷、食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社會救助等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過程中,要加強對當事人等訴訟參與人、行政相對人、利害關系人以及相關重點人群的政策宣講和法律法規講解,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與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有機結合起來,把履行職能、文明管理、嚴格執法、熱情服務過程變成生動有效的普法實踐活動,讓群眾在解決問題中學習法律知識,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利義務相一致等法治觀念。針對網絡熱點問題和事件,組織執法人員和律師進行權威的法律解讀,廣泛開展宣傳講解,弘揚法治精神,正確引導輿論。
(六)創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利用轄區各類宣傳陣地和設施,尤其是要充分利用公共場所開展普法工作。在鞏固南盛街道宣傳欄、板報等基礎宣傳陣地的同時,積極探索電子顯示屏新型載體在普法宣傳中的運用,建好用好法治宣傳教育基地,切實將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在中小學設立法治宣傳教育基地,切實將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在中小學設立法治知識課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大力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在做好日常宣傳的同時,充分利用國家憲法日,法律頒布實施紀念日等時間節點,積極組織開展集中普法活動,不斷增強法治宣傳實效。
(七)強化部門之間聯動普法。對涉及面較寬、橫跨部門和行業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合力做好普法工作。
(一)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普法工作的領導,充分認識普法責任制在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把建立普法責任制擺上重要日程,及時研究解決普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加強人員、經費、物質保障,為普法工作開展創造條件。各部門要將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作為法治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部門工作目標考核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相關責任主體要認真落實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一把手”責任制,主要領導親自抓,將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納入本部門目標管理體系,與其他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目標責任,統籌協調推進。
(二)定期督查,嚴格考核。采取定期督查、民意測評、抽樣調查等多種形式檢查“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每年根據普法責任清單,對相關責任主體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綜合考評的依據,對責任落實到位、普法工作成效顯著的部門,按照上級有關規定予以表揚;對責任不落實、普法工作目標未完成的單位予以通報。
(三)推廣經驗、典型引路。對于在普法過程中的好做法將及時予以推廣借鑒、交流經驗,以點帶面、整體推進;對于重視法治建設,執法人員素質較高,保持較長安全記錄的部門和個人將挖掘典型做法,加大宣傳力度。使全體執法人員自覺崇尚法治理念,樹立安全執法標兵形象,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方案(九篇)篇八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通知》(中辦發〔2017〕31號),推動司法行政系統在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制定、執法和法律服務過程中全面履行普法責任,結合司法行政工作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司法行政系統要帶頭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同時推動落實“誰服務誰普法”。堅持系統內普法與社會普法相結合,在全系統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黨內法規教育,增強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務工作者法治觀念,提高法治素養和依法辦事能力,并積極履行社會普法責任,在執法、管理和服務過程中向相對人和社會公眾開展普法;堅持全員普法,讓每一名執法者和法律服務工作者都成為普法者;堅持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業務工作的各環節、全過程,做到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
二、認真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的通知》(中辦發〔2016〕71號),司法行政機關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健全司法行政系統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每年集體學法不少于2次。結合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領導干部旁聽庭審。
三、加強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法治宣傳教育,把法治宣傳教育作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務工作者入職培訓、晉職(級)培訓、業務培訓的必訓內容,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法治素養。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未經執法資格考試合格,不得授予執法資格,不得從事執法活動。
四、起草制定司法行政法律法規規章過程中,除依法不宜公開的以外,草案要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及時通報情況。建立法律法規規章、重大政策解讀機制和公告制度,凡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不宜公開的以外,發布時都要將政策解讀作為必經程序。
五、受理行政許可申請時,以告知、提示等形式,主動向申請人提供關于申請條件、審批標準、辦理程序、辦理期限等方面的說明資料,告知申請人相關權利義務。在行政許可證照或文件發放領取過程中,對申請人進行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并告知有關法定義務、責任等注意事項。
六、辦理行政處罰案件時,推行全程說理式執法,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調查取證、案件審理、告知聽證、處罰決定和處罰執行全過程,說透法理、說明事理、說通情理,提高行政處罰的說服力和公信力。推廣說理式執法文書,行政處罰決定要充分釋法析理,并告知法律依據和救濟途徑。推行生效法律文書公開上網和統一查詢。
七、在答復和處理群眾來信來訪、投訴、行政復議等過程中,結合群眾反映的問題,闡明相關法律規定。對重大復雜的行政復議案件可以依法采取聽證的方式審理,面對面聽取申請人的陳述和意見,可邀請相關代表旁聽,將處理問題與宣講法律規定、分析案件事實有機結合。
八、落實行政訴訟案件行政負責人依法出庭應訴制度。司法行政系統涉及群眾重大利益、社會影響大的行政訴訟案件,主要負責人要出庭應訴。主要負責人不能出庭的,要委托分管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出庭,不能只委托律師出庭應訴。
九、樹立治本安全觀,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監獄服刑人員教育改造全過程,融入監獄管理的各環節。嚴格依法對罪犯計分考評、分級處遇、行政獎懲、立功和重大立功表現、提請減刑、假釋和辦理暫予監外執行等信息進行公示,接受被監管人監督的同時,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充分利用服刑人員家屬會見、開展社會警示教育等時機,加強對服刑人員親屬、社會公眾的法治宣傳。
十、加強對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法治宣傳教育,將釋法說理貫穿到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療、診斷評估等戒毒執法各環節,依法公開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和執法結果,在提前解除或延長強制隔離戒毒期限、所外就醫、變更戒毒措施、獎懲等重要執法活動中,向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及其親屬講清執法依據、辦理條件、程序、結果,自覺接受監督。把法治宣傳教育納入入所教育和回歸社會教育重要內容,在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出所后續照管和支持指導社區戒毒(康復)工作中,結合就業、生活等問題實時提供法律咨詢和幫助。
十一、把普法融入社區矯正接收、監管審批、考核獎懲、執行、解除矯正等執法活動。在登記接收手續、矯正宣告、入矯教育中,加強對決定實行社區矯正相關法律文書的解釋說明,向社區矯正人員及其家屬宣傳社區矯正有關法律規定、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在集中教育學習、社區服務、個別教育和心理輔導中增加法治宣傳教育內容。社區矯正機構在開展相關社會調查評估時,宣傳社區矯正工作相關法律法規,爭取群眾的配合與協助。
十二、律師在承辦業務過程中,要幫助當事人辨析所提訴求可能出現的法律后果,引導其依法表達利益訴求。律師在依法履行辯護代理職責時,就訴訟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證據問題以及程序問題,向當事人進行釋法。案件代理結束后,針對案件的法律文書、相關處理決定向當事人進行分析論證,促進當事人正確理解司法機關的裁決。把普法列入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工作基本職責,在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律師參與信訪等部門值班、參與公共法律服務過程中,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律師管理部門和律師事務所要選擇與公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社會關注度高、可以公開發布的典型案件,通過各種渠道定期向公眾發布,發揮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鼓勵和支持律師積極參與媒體公益普法,在報刊開設以案釋法專欄,參與廣播電視和新媒體以案說法類節目。
十三、公證機構、公證員在受理公證申請時,要根據不同公證事項,明確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法律后果,辦理公證過程中享有的權利、承擔的義務,以及辦證中涉及的法律文書、爭議解決及維護權利等問題,把普法融入公證服務各環節。公證員在證據保全等現場公證活動中,要向社會公眾解析法律、闡明法理。在辦證結束后跟進追蹤公證書使用情況,選擇典型案例向當事人和社會釋法析理。
十四、廣泛開展法律援助咨詢服務和公共法律教育,依法解答法律問題,積極提供法律信息和幫助,引導群眾依法表達合理訴求。受理法律援助申請,要告知當事人法律援助條件、程序、范圍;辦理法律援助案件要向當事人釋明法律依據,宣傳法律知識;回訪當事人要解疑釋惑,增強法律效果,把普法貫徹于法律援助服務全過程。
十五、司法鑒定機構在接受委托時,要向委托人或鑒定申請人、被鑒定人講解司法鑒定意見作為一種證據在訴訟活動中的地位與作用,引導當事人對鑒定意見及其證明力形成合理預期。司法鑒定委托書、意見書、告知書等法律文書,要對司法鑒定意見的性質、作用和法律效力、異議處理辦法等問題作出解釋說明。司法鑒定人要按照人民法院通知依法出庭作證,說明鑒定經過,闡述鑒定意見,并接受當事人質詢和法官詢問,加強對鑒定意見的法庭質證和審查判斷。
十六、人民調解員要結合個案調解,宣傳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調解組織受理調解時,要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向當事人告知人民調解的原則、當事人在調解活動中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調解達成協議的效力、申請司法確認的期限、就調解協議履行發生爭執的解決方式等事項。有條件的地方,書面調解協議書中可附錄案件相關法律法規依據等內容。
十七、司法行政機關選任人民監督員過程中,要宣傳人民監督員制度的意義,提高社會公眾對推進司法民主、深化司法公開的認識和參與度。加強對人民監督員的法治培訓,提高人民監督員監督履職能力。人民監督員對群眾向其反映的監督案件線索和情況,要及時回應,依法要求啟動監督程序或者做好解釋和說服工作。人民監督員參與檢察機關案件公開審查、公開聽證、公開答復以及涉法涉訴信訪等活動,要協助檢察機關以案釋法,向當事人和社會公眾宣傳相關法律法規。
十八、在組織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過程中,要廣泛開展法治宣傳,引導考生誠信參考,依法嚴厲查處考試違法違紀行為。
十九、在司法協助和國際交流與合作活動中,要積極開展對外法治宣傳,傳播中國法治好聲音,講好中國法治故事,樹立我國良好法治形象。
二十、針對涉及司法行政的熱點法治事件和社會關注問題,組織執法人員、專家學者、法律服務工作者等進行及時權威的法治解讀,正確引導法治輿論。
二十一、加強司法行政各項業務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發布工作,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務)案例庫,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引導、規范、預防與教育功能。
二十二、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務平臺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培育公眾法治信仰,引導公眾依法理性表達利益訴求、解決矛盾糾紛。司法行政官方網站、普法網站和微博、微信、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結合司法行政執法實踐有針對性地宣傳解讀相關法律法規。
二十三、加強司法行政機關、監所、法律服務場所和窗口的法治文化建設,傳播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利用國家憲法日、重要法律頒布實施紀念日和法治宣傳月、周、日等時間節點,通過舉辦開放日等活動,面向社會積極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二十四、鼓勵支持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人民調解員、司法鑒定人加入普法講師團、普法志愿者隊伍。
二十五、加強對執法業務部門和法律服務機構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考核。對責任落實到位、普法工作成效顯著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對責任不落實、目標未完成的予以通報。
二十六、把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情況作為司法行政系統公務員年度考核重要內容。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在年度考核述職中要圍繞法治學習情況、重大事項依法決策情況、依法履職情況等進行述法。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司法行政系統考察干部的重要內容,在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干部。
二十七、司法行政系統各級普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發揮組織、協調、督促、檢查作用,加強服務管理和工作指導,宣傳先進典型,推動司法行政系統“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到實處。
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方案(九篇)篇九
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創新普法工作的一個重要舉措,也是推動新時期普法守法工作向縱深發展的重要實踐,對于進一步動員和規范國家機關廣泛開展普法活動,更好地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安全穩定具有重要意義。概括起來可以從兩個個方面來理解:
一方面,這是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舉措。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形成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明確把法治作為治國理政基本方式,指出法治宣傳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國的一項長期性基礎性工作,強調必須下大力氣加強全民普法和守法工作。黨的十九大進一步提出了“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升全民族法治素養”的要求,意味著新時代普法要突出發揮法治文化的價值引領和精神熏陶作用,引導人民群眾切實增強法治意識,使法治成為人們的思維方式、工作方式和生活習慣,讓“看得見”的法治形式內化為根植于內心的法治信仰,讓全面依法治國成為全黨全體群眾的自覺信念和自覺實踐。
另一方面,這是新時代深化全民普法守法工作的必然要求。隨著全面依法治國工作的進一步深化,不管是普法工作理念、工作格局還是普法方式、普法對象都與之前的普法工作相比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例如在普法理念上,普法工作不再是單純地就普法論普法、就普法去普法,僅僅滿足于普了幾部法律的條文或法律文本,而不去關注普法的效果好不好、老百姓滿意不滿意,而是將側重點轉移到著力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培養和塑造老百姓的法治信仰、法治理念甚至法治人格上來,自覺運用法治方式理性、合法表達利益訴求、解決矛盾問題,使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成為行為習慣和行動自覺,營造全民自覺學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法治氛圍。在普法工作格局方面,從過去的主要靠普法主管部門一家“獨唱”,變為把具有執法、管理、服務職責的各級國家機關都作為普法責任主體的“大合唱”,形成在黨委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普法方式方面,從以往主要依靠傳統的報紙、媒體等傳統普法方式,變為不僅要鞏固提升傳統媒體宣傳效果,而且更注重加大新媒體在普法中的運用,充分發揮新媒體的特點優勢,及時快捷地將法治理念、法治文化、法治精神、法治作品推送到千家萬戶,進一步擴大普法覆蓋面、滲透力、影響力。
問題二、請問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中對普法責任主體應該怎樣理解和把握?
根據我市印發的《關于在全市國家機關中進一步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規定,要突出重點,全面建立“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進一步明晰了普法責任主體,為全市各級各類國家機關,具體包括:各級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軍事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其他黨的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服務誰普法”的原則參照執行,主動承擔法治宣傳義務?!秾嵤┓桨浮方Y合濱州普法宣傳工作實際,對“國家機關”的范圍進行了擴大,也就是說,今后,濱州市各級國家機關無論是執法部門、主管部門還是服務部門,都應按照“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負責、誰服務誰普法”原則,建立并落實普法責任制,切實履行普法宣傳的義務,確保普法工作落到實處。
問題三、請問《實施方案》中提到“建立普法責任清單機制”,能否具體解釋一下什么是“普法責任清單”?我市在建立普法責任清單方面如何操作的?
建立普法責任清單是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一項重要舉措。簡單的說,就是司法行政機關定期將普法責任單位的重點普法內容以清單的方式向社會公開。比如市司法局,施行的法律主要有《律師法》《公證法》《人民調解法》《濱州市法律援助辦法》等等法律規章,都會定期以清單的形式向社會公布。建立普法責任清單,一是明確普法的責任單位。二是明確普法的重點內容,就是普及哪些法律。三是明確承擔普法責任的具體承辦部門。四是明確這些部門的具體聯系方式。普法責任清單一經公布,社會和群眾就會一目了然地了解到哪些法律是由哪個部門來負責普及,他的承辦部門是哪一個,具體聯系方式是什么,這樣進一步壓實了各部門單位的普法責任,推進普法責任制的落實。當社會單位和群眾遇到法律問題可以直接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和責任部門聯系對接。如果對他們做的工作不滿意,認為他們普法責任制落實的不到位,就可以向普法主管機關反饋,這也是對單位普法工作的一種有效監督形式。普法主管機關將群眾的滿意度和普法責任清單任務完成情況、普法效果作為檢驗普法單位落實普法責任制效果的一個重要因素進行考量。對群眾也會帶來便利。
2018年市普法辦公室印發了《濱州市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清單》(濱普法辦【2018】13號),對全市第一批36個市直部門負責普及的法律法規、規章條例辦法等重點普法內容進行了公布。目前,鑒于全市機構改革情況,市普法辦前期對市直各部門的普法責任清單進行了調整補充和完善,并擬于近期進行行文公布。
問題四、請問我市在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落實方面有什么具體保障措施?
根據《實施方案》,主要從四個方面全面保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落實。一是建立普法責任分工負責機制。要求各級國家機關要把普法作為推進法治濱州建設的基礎性工作,納入本部門本單位工作總體布局,與其他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建立健全普法領導和工作機構,明確分管領導、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指定專人負責日常工作。二是建立普法責任清單機制。要求各級國家機關要結合工作實際,從本部門本單位工作職能、工作重點和執法司法任務實際出發,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計劃和普法責任清單實施方案,列出普法內容、主體、對象、時間和目標等任務表,詳細梳理所執行的法律法規,制定普法責任清單,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各部門各單位職能變化等情況,對普法責任清單進行相應調整。并報同級法治宣傳教育主管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三是建立精準普法機制。要求各級國家機關要根據主要負責普及的法律法規,明確普法重點對象,了解普法實際需求,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普法活動。各級普法工作機構要探索建立精準普法工作機制,精準識別普法對象,搭建普法平臺,拓展普法供給渠道,開展“訂單式”普法,不斷加強對同級國家機關精準普法工作的指導。四是完善考核評價機制。要求全面落實《濱州市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考評辦法》和《濱州市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考核評分細則》建立考評通報制度,把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作為普法考核的重要內容,納入平安建設、綜治考核、精神文明創建、國家機關工作目標考核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體系中,推動本部門普法責任制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