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研究一些合同樣本,我們可以更好地了解合同的結構和內容。學習和使用一些合同樣本可以提高合同起草的質量和效率,以下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公司汽車租賃合同樣本
甲方:
乙方: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牌汽車____輛(附車輛登記證)租給承租方使用。現雙方經友好協商后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用車輛狀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2、租金及支付方式為: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2、不承擔租用車輛于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后,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于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定金條款。
1、承租方應于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定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將剩余定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定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及險。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車輛租金的10%。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
八、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承租方應按雙方簽訂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1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爭議解決方式。
爭議的解決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合同生效。
其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汽車租賃合同樣本
出租方:
承租方: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和《車輛交接單》。
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用車輛于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后,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于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于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1、承租方應于租用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于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租用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用登記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用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后兩年。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用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本合同有效期為貳年,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對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負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擔保責任。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為進一步明確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外埠系指成都以外的地區、下同)應遵循的權利與義務,出租方與承租方在《汽車租用合同書》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去外埠的客戶,在客戶交納相關費用后,為客戶提供合同、有效的證件,并在租用登記表中確切著名客戶離開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戶的大致去向。
2.長途附加費指因車在外地發生事故、故障及其他問題后處理費用將相應提高而收取的額外附加費。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費標準如下:
距成都市區里程普通客戶收費會員收費。
300公里以內50元/天40元/天。
600公里以上200元/天160元/天。
3.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普通客戶為10000元,會員為20xx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戶發放購置附加費證明。
4.對租車去外埠的客戶發生救援需求時提供有償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必須事先告知出租方,并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
2.承租方租車去外埠發生車輛故障或出險,必須當即與出租方聯絡。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時,應交付相關費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標準如下(單位:元/公里):
(1)承租方已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收費標準為:
救援出車費單程拖車每公里收費現場搶修費,不含配件費。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內20081000。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上2001020xx。
(2)承租方若違反本補充協議第二項1、2款的規定,除須補交長途附加費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按本規定收費標準的1.5倍收取。
承租方:
擔保方:
住址:
住址: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委托經辦人:
出租方:
電話:
經辦人:
年汽車租賃合同樣本
聯系人:____。
承租方(乙方):____。
身份證號碼:____。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他抵押物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扔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并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后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的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他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任險繳納養路費。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押金為現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車)乙方不可以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7、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通知雅芳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500元清理費。
9、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權利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10、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有乙方承擔,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3倍罰款。
11、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拍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12、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損壞里程表,如有發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費,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3、嚴禁酒后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濁物品。
14、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于甲方需允許的駕駛人員。
15、全車丟失后至保險公司賠償錢,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6、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現報告單。
17、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自行負責。
四、其他。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他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當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年汽車租賃合同樣本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在租賃期內,甲方將租賃物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后,若甲方有繼續出租的愿望,乙方具有優先選擇權。
第三條租賃物的所有權。
在租賃期內,租賃物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對租賃物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第四條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在租賃期內,由乙方承擔物業管理費等必須費用,并且須給甲方按照每月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租賃費用,共__________個月,合計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于簽署本合同時一次性交清。
第五條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租賃物件在租賃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當時市場價格,賠償甲方。
第七條違反合同的處理。
1、除特殊情況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中國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違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物件,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3、租賃物正式交與乙方使用前(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由于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根據我國《民法典》等法規的有關條款解決。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當日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為憑。
2、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須采用書面形式,并獲得甲乙雙方簽字(或蓋x)認同。本合同修改、變更部分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簽名/章)乙方:____________(簽名/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年汽車租賃合同樣本
甲方(轉讓方):有效證件:地址:電話:
乙方(受讓方):有效證件:地址:電話:
甲方擁有車壹輛,使用性質,需轉讓,經雙方友好協商,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簽訂本車輛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車號:,車輛初次登記日期:為年月,發動機號:,車架號:。
一、此車手續有(若有若無)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購置稅憑證養路費保險單營運證。
二、車輛產權總轉讓款(人民幣)大寫小寫元。
三、此車預交定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剩余款待辦理齊車輛手續后,一次性付清。
四、成交前若有違章、事故、經濟糾紛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成交后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必須保證此車輛不是盜搶、拼裝、套牌車輛,不能有抵押、查封或某種權利糾紛等,甲方如有隱瞞造成無法過戶時,甲方除退還乙方預付定金外,并做違約處理。
六、車輛過戶的費用由方承擔,甲方有義務協助配合乙方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七、此車輛機械性能、外觀、內飾、隨車工具等,由乙方認可后,甲方不得更換。
八、甲乙雙方必須執行以上條款,雙方不得因價位或某種原因違反以上合同之約定條款,如違反承付對方違約金人民幣元整。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以資以共同信守執行。
十、補充條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轉讓方):乙方(受讓方):
年月日年月日。
年汽車租賃合同樣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汽車租賃合同樣本
承租方:________。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咎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蓋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蓋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人(蓋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
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周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計收費用。
10.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汽車租賃合同樣本
甲方(出租方):
聯系電話:
乙方(承租方):
聯系電話:
有效證件:
駕駛證號碼:
所租車輛名稱:
型號:
顏色:
車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期限:從年月日時起至年月日時止,甲方將號車交付于乙方使用。
租金:共計元。
行駛區域:在范圍內。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
依合同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車輛;。
3、甲方應每月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測和維護;。
4、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信息;。
5、對所獲得的乙方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
6、甲方承擔該租賃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燃油費;。
7、甲方要提供能夠熟練駕駛所租車輛,并且持有有效駕駛證的駕駛員。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的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4、不得利用甲方車輛,做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7、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免除和減輕責任。
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應積極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據為限。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方有如下行為的,乙方有權拒絕賠償損失,并解除合同:
提供車輛相關的虛假信息。
第七條、補充條款。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者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的應以本合同為準。
第八條、其他。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租賃發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日期:日期:
汽車租賃合同樣本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車輛出租:甲方自愿將其單位車輛(車牌:_____)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于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備胎一個。
二、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_______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數額為每年_______萬元,共計__年_____萬元。
乙方應于接車時向甲方支付前兩年租金_______萬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或于第年全額支付租金萬元。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養路費交付等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誤工時間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
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_
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
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樣本
汽車租賃合同是根據《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下面是為大家帶來的汽車租賃合同樣本,歡迎參閱!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 噸載重量____ 牌汽車____ 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工地運載____ 、____ 、____ 、____ 。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元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____ ,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 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 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樣本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立如下協議。
二、甲方按乙方營業額開具發票,乙方按開票金額的_____%由甲方代繳營業稅和每月向甲方繳納車輛掛靠費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車款時扣繳。
三、乙方在次月五號前告知甲方開票金額,租車款到帳后,甲方(十天內)支付乙方租車款。
五、乙方自備車輛的相關手續,(例保險,驗車,審照等業務,)均由乙方自行按時辦理,乙方的.交通責任違章處理和索賠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負責;乙方班車業務上的服務工作{或發生矛盾。投訴等)由乙方自行與乘客和業主單位協調解決。
七、乙方班車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運行應及時解決頂替車輛,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頁責。
八、本協議有效期與甲方與業主單位租車協議有效期—致。
甲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樣本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_________個人)與承租方(______單位)為汽車租賃合作事宜,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基礎上,雙方本著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按協議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2.向承租方交付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同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或減免租金。
5.承租方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自行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交納罰款。
6.租賃期間,出租方在工作時間之外,其出租車不得安排從事其它經營性服務。
1.承租方在租賃合同期內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承租方應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2.車輛租賃期內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由承租方承擔。
3.按合同規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1.雙方約定車輛租賃租金為每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2.每月___日時,出租方應開據足額的發票,領取上月租金。
1.出租方按要求購買保險,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
2.租賃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交通事故,由出租方按相應保險規定自行解決,承租方不承擔責任。
1.出租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終止租賃關系外,可扣發上月租金。
2.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照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本協議雙方均同意并達成具有排他性的租賃關系。
1.任意一方,如需解約,依約應事先提前一周通知。租賃費按實際天數,200元/每日計算。
2.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3.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汽車租賃合同樣本
甲方因_____單位工作性質的需要,租用乙方_____(車牌)_____汽車一輛,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車期限:該駕駛員在職期間。
二、租車費用:每天_______元整。但該駕駛員實際因公外出辦事實際發生的汽油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等可以據實報銷。
三、租車期間乙方駕駛員的.食宿一律由乙方自行解決。
四、乙方在租期內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法律法規。如出現任何違規、事故及肇事行為,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損失。
五、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必須提供駕駛證、車輛行駛證、保險卡等有效證件并處在有效期后方可租用。
六、租車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及其監理組的管理,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服從工作調配,如不服從甲方管理或出現違紀現象,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七、雙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協議,需提前兩周告知對方。
八、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樣本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實現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將其公司或個人所屬的自駕車輛委托甲方代為租賃經營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1、乙方自愿將其公司所屬的自駕營運車輛共臺,為車型,委托甲方代為租賃經營。
2、委托經營期間,甲方對乙方的委托租賃車輛享有優先租賃經營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甲方的自主經營權。
3、委托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對外出租乙方的委托租賃車輛,包括以甲方名義與客戶簽訂《汽車租賃合同書》及辦理相關的發車、驗車、結算、開票等手續。
1、甲、乙雙方按如下方法對前述委托租賃車輛已實際發生租賃業務的日租賃收入進行結算:
1)、甲方收入:高出乙方每臺車當日租賃底價收入的部分;(以租賃結算單為準)。
2)、乙方收入:每臺車當日結算底價含稅;(以租賃結算單為準)。
2、車輛租賃結算底價,如確需隨市調整,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后方可調整,并以調整后的新價格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
3、甲、乙雙方按照每次租賃結束后進行結算。
4、乙方每次按實際收到底價租金向甲方開具相應金額的油票、維修發票及辦公發票等。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經營中所產生的營業稅、所得稅等費用。
1、乙方委托租賃車輛歸甲方車輛預定調度部門進行預定調度管理;。
2、發生租賃業務需求時,由甲方人員與乙方人員進行車輛交接驗收,驗收包括(證件、保險、車況等),并附檢驗車輛單據,一式兩聯,一聯給予甲方,一聯給予乙方,并憑證備案。
3、租賃業務結束時,由甲方人員按照交車時的交車單據與乙方人員車輛還車驗收。
1、甲方人員按照正常手續收取客戶違章押金,45個工作日內,乙方需提供甲方客戶違章記錄,如未能收到乙方在45個工作日內提供的'違章信息,甲方將在45個工作日后將違章費用退客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書面違章信息后,甲方將扣除乙方繳納違章的部分違章押金費用,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客戶。
3、違章費用超出違章押金部分的,甲方給予高出部分的追繳,但不承擔因未能追繳高出違章押金部分費用。
1、委托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車輛本身引發的車輛故障,甲方將及時通知乙方,乙方盡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并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故障。由故障所涉及到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委托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車輛自身故障原因而導致的車輛交通事故,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和人員的傷亡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盡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并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車輛自身故障原因而導致的車輛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車輛維修和車輛保險理賠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所獲理賠費用歸乙方。
3、委托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人為所造成的車輛故障,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盡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并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人為所造成的車輛故障維修費用由甲方協助乙方評估和處理,并按乙方車輛維修所提供票據由肇事者給予賠付。
4、委托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人為所產生的車輛交通事故,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和人員的傷亡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盡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并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人為所產生的車輛交通事故肇事者承擔所有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含保險公司拒賠部分),甲方也將協助乙方追述肇事者租賃該車輛當日租賃門市價格50%的車輛事故停駛費用,因肇事者人為所造成車輛事故停駛所有費用歸乙方所有。
5、車輛事故賠償、救援等費用均不由甲方代收,直接支付給乙方。
1、委托經營期內,甲方對乙方的委托租賃車輛享有優先租賃經營權,有權自主經營并隨時調用乙方車輛。
2、甲方全面負責車輛的租賃、廣告、策劃、宣傳及業務服務等一切事宜,并承擔相關費用,同時享有乙方車輛的價格和車型的推廣權。
3、甲方嚴格辦理每臺乙方委托租賃車輛的租車、驗車手續。如發現證件、隨車物品等丟失,應嚴格按照規定向用車人索賠,并將賠付費用交至乙方。
4、乙方保證擁有全部委托租賃車輛的絕對所有權,并向甲方出具公司授權書以保證對委托租賃車輛有全權經營處臵權。
5、乙方保證全部委托租賃車輛均權屬清晰,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各種可經營證照及規費齊全有效,可隨時投入運行。
6、乙方保證在本協議簽訂時,已為租賃車輛投保如下保險項目:
(1)車輛交強險;(2)第三者責任保險;(3)汽車損失險;(4)車上人員責任險;(5)盜搶險;(6)不計免賠特約條款;(7)玻璃單獨破碎險。
合作期內今后各年的委托租賃車輛的保險,乙方亦須按上述保險項目及時投保,并自行承擔保險費用。
4、乙方須及時對委托租賃車輛進行保養維修,及時處理不能達到待租車標準的車輛,不得影響甲方的租賃經營。乙方車輛交付給甲方時,必須在甲方預約交車時間提前10分鐘到達,并保持車輛整潔干凈。交車時行車證、保險卡等相關車輛營運資格證件需齊備。
5、車輛交付時無任何交通事故未盡事宜和產權糾紛。
6、車輛必須配備gps車輛定位系統。
7、乙方須承擔委托租賃車輛的日常維修費用和非甲方責任和承租方責任的故障維修費用。
8、在不干預甲方經營自主權的前提下,乙方可派駐部分工作人員參與、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議、意見,并監督委托租賃車輛的安全情況和運營情況。
1、合作期間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協議到期后,如甲、乙雙方均無異議,合作期限自動延期,屆時雙方另行續簽委托租賃協議。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4、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5、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簽署時間:年月日簽署時間:年月日。
汽車租賃合同樣本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術語解釋。
1.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周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計收費用。
10.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11.一級車標準:詳見《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198-20__)。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咎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汽車租賃合同樣本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物為汽車,車牌號碼:____。(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期限。
乙方(每月/每年)支付甲方租金元整。不足整月的以日平均租金換算應付租金支付。計算方法:_____。
支付方式:乙方租金按每月/年支付一次,匯入甲方指定的以下賬戶:
收款人:
開戶行:
銀行賬號:
甲方應對上述賬戶信息的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否則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支付時間:乙方每月日前/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支付(上個月/全年)的租金。
甲方應按支付時間出具租賃費稅務發票,甲方延遲出具發票時,支付時間順延。
第五條雙方責任。
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并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甲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車身保險、防盜險、第三者責任險(其他險種:)等保險,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租賃期內發生的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擔:
(1)單次維修費用在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擔,單次維修費在元及元以上的由甲方承擔。約定由甲方承擔的維修費用乙方預先墊付的,乙方可以在租金中扣除。租賃物維修期間超過天的,租賃期限相應延長。
(2)租賃期間,相關的汽車維修,保養事宜由出租人負責。
(3)其他方式:_____。
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乙方保證及時支付甲方租金,甲方應當同時向乙方出具正式發票。
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后,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冊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甲方提供司駕人員的,經乙方同意后,由雙方另行簽訂服務合同。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和指定地點共同辦理車輛的租賃登記手續并移交相關的一切運營證照,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
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并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租賃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并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在租賃期內,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在租賃期間內,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余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租金總額的%作為違約金。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約定,延遲交付租賃物或相關證照手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租金總額的%作為違約金。
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租賃物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租金總額的%作為違約金。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應在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約定,延遲交付租賃物或相關證照手續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超過日,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通知。
甲方聯系人:地址:電話:傳真:。
乙方聯系人:地址:電話:傳真:。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共頁,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樣本
為加快嘉峪關市汽車租賃行業的發展,加強租賃汽車業的管理,保護合法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則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協議。
甲方:嘉峪關市順安達汽車租賃行。
乙方:(車主)。
1、為便于管理與經營,乙方將購置的車輛持靠甲方進行租賃業務,車輛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2、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并全面履行本協議。
3、乙方自愿將一輛車型為車牌號自有車輛委托甲方代管代租,在代管理代租期間,車輛產權歸乙方所有。
4、協議期間內,甲方必須每天將乙方車輛出車情況、收費標準詳細做記錄。車輛租賃期滿一月后付清乙方當月租金。
5、乙方車輛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由甲乙雙方協商統一安排維修,自然損耗故障甲方配合乙方處理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承租人操作不當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擔維修費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損失,除保險公司理賠后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擔,具體事項安租賃合同條款執行,甲方不承擔期間的任何費用及責任。
6、甲方安租賃費的20%收取管理費用,如經營過程中出現無法收回的租金、修理費、保險費、違章罰款等,甲方按收取管理費比例的2倍承擔損失,其余部分由乙方承擔。
7、乙方必須在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及承運人責任險、盜搶險等全車保險,車輛手續必須齊全。如由于乙方未交上述險種,而無保險賠償所造成的損失,將全部由乙方承擔。
8、甲方只負責給乙方聯系客戶,簽訂租賃合同。車輛在租賃過程中如果遇到車輛毀滅,被盜或發生人身意外事故,由承租人或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及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9、乙方車輛在租賃過程中,車輛外表及各部件有損壞。如果是承租人人為的損壞由承租人承擔,剩余車輛的保養等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予承擔車輛費用。
10、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嘉峪關市順安達汽車租賃行。
乙方:(車主)。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