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完善和更新規章制度是適應社會發展和變化的需要,保持組織活力和競爭力的重要舉措。以下是一些規章制度的示范文本,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能給大家提供一些啟示。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我單位職工考勤管理,規范職工上下班及休假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x局全體人員。
第二章考勤規定。
第三條考勤時間界定:
(一)“全年”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全月”為當月的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
(三)遲到及早退以“次”為單位計算;。
(四)缺勤及休假以“天”為單位計算,最小單位為0.5天。
第四條上班時間和簽到時間的界定:
特殊情況,按照國家規定的作息時間執行。
第五條遲到。
超過簽到時間上班(補簽到)的視為遲到。
第六條早退。
提前30分鐘及以上時間下班的視為早退。
第七條病、事假。
(一)病、事假指職工因病須治療或休養、在工作時間內因私事須請假的情況;。
(三)病、事假1天以上者,經分管領導同意,并報主要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未報辦公室備案的視為曠工處理。
(四)病假超過三天(含),需出具縣(市)級醫院的診斷書、病休或住院證明等方可請假,無證明或病假單過期不到崗者,按曠工處理。事假須提前申請,并辦理審批手續。特殊情況,須經主要領導批準,后補相關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第八條曠工。
具有以下情況之一者視為曠工:
(一)未完善請假手續擅自脫崗的;。
(二)請假未被批準而未到崗的;。
(三)請霸王假的;。
(四)假期已滿未申請續假或申請續假未被批準未到崗的;。
(五)不服從工作調整和安排,經說服教育仍不到崗的。
第九條嚴格執行上班簽到和去向報告制。
按曠工處理;科室人員外出要向分管領導及辦公室告知去向,分管領導要向主要領導告知去向,若未告知去向經發現的,視為無故脫崗,按曠工處理。干部職工要隨時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聯系不上,對工作造成影響的,每次扣發電話費40元,直至扣完當月通訊費,并進行全局通報批評。對因通訊不暢造成較壞影響,后果嚴重的除扣發電話費外,將根據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出勤、簽到、通訊暢通情況作為年度考核的依據之一。
第十條嚴格執行請假、銷假制度。
因事、病不能到崗,均應按照規定辦理請假和銷假手續。第十一條節假日安排的值班、加班必須遵守考勤制度。
第四章考勤員職責。
第十二條考勤員嚴格按照考勤管理制度的規定,認真如實填寫考勤統計匯總表,并于每月月底統計匯總,交分管辦公室領導審簽,報主要領導審批后,予以公布。
第十三條考勤員自覺接受對考勤情況的監督和檢查。考勤人員在執行考勤中,如發現代為簽到,將嚴肅追究考勤人員責任。
第五章休假規定。
第十四條公休假、探親假、國家法定節假日、婚喪假、產假等假期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遲到、早退(脫崗)、曠工的處理。
當月遲到、早退或無故脫崗累計3次的,按曠工一天處理,累計3次以上的,給予全局通報批評并累計曠工時間,曠工情況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其它處理。
根據x局績效考核方案及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規定若與國家有關規定沖突,以國家有關規定為準,其解釋權屬x局。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附:1、x局上班簽到表。
2、x局請假申請表。
3、x局工作人員月(季度、年)考勤統計匯總表。
機關指紋考勤管理制度
某鎮為加強干部作風建設,對全鎮機關干部實行了指紋考勤管理制度。
該鎮規定,干部每天上、下班必須準時簽到,如有特殊情況或工作原因不能按時考勤和出勤的,必須辦理請假手續或外出辦事說明單,由主管領導簽字,后交辦公室作考勤依據。干部職工的考勤記錄與績效考核直接掛鉤,遲到、早退、缺勤按規定扣除績效工資。
從以往鄉鎮簽到冊中不難發現,不簽到的往往是主要領導而不是普通干部。換成了指紋考勤領導就能簽到了?一個自己也很難做到的制度卻強求手下去執行,這個領導的領導能力和動機就值得考究了。
一個優秀的鄉鎮領導,應該更多的用真情去關心基層干部,調動干部的工作積極性,讓他們更多的走進群眾,為民多辦實事多做好事,而不是用手中的權力去管住他們,去約束他們,否則那只能讓手下的干部出勤不出力了。
為切實加強公安隊伍的內部管理,促進各項工作的落實,江蘇省泗陽縣公安局積極改進工作作風,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公安機關及、縣政府相關精神,進一步提升效能警務,引入“企業管理”模式,加強機關工作人員上下班紀律和考勤制度,大力深化績效考核工作,從抓考勤管理工作入手,于7月22日在局機關安裝了指紋考勤機,實行指紋考勤制度,用規范的紀律管理隊伍,積極構建正規高效的警隊,從而營造積極向上、認真干事的良好工作氛圍。
指紋考勤制度實施之前,該局黨委在廣泛征求民-警意見,經反復論證后而推行指紋考勤。為進一步強力推動指紋考勤制度工作的落實,確保指紋考勤制度的高效、正常運行,該局紀委督察部門提前采取了全局民-警、職工的指紋信息,并進行編碼,被考勤人員按捺指紋信息后,考勤機則一一識別。該考勤管理制度對民-警上、下班提出了嚴格的要求,全局民-警、職工和臨時工都必須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每天上、下班(含節假日值班、晚上加班)必須按捺指紋機,各部門領導加強督促檢查,認真掌握核對本單位人員的考勤記錄,及時通報本單位工作人員執行考勤制度情況。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機關工作人員行為,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強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局機關大樓內全體工作人員。
第二條采取面部識別的方式進行考勤。
第四條考勤管理工作由局辦公室孟江艷具體負責,做好《因公未考勤人員情況說明表》的制定、收集和匯總。
第五條因公務活動不能正常參加考勤的,應履行書面批準手續,到考勤管理人員處領取并填寫《因公未考勤人員情況說明表》,經科室領導、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報考勤管理人員。凡不填寫《因公未考勤人員情況說明表》的均視為曠工。經批準的外出培訓或學習,視同公務。
第六條凡因事假、病假、年假及其他情況等不能參加考勤的,按照請銷假制度,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
第七條認真遵守作息時間,凡超過正常上班和提前下班時間即為遲到和早退。當天一次未考勤視為曠工半天,兩次未考勤視為曠工一天。
第八條建立考勤月通報制度。在每月的前三個工作日內,由考勤管理人員依據考勤系統記錄和《因公未考勤人員情況說明表》,對上個月的考勤情況進行統計匯總,報送局主管領導和主要領導。
第九條由局組織部、監察室、辦公室負責對考勤情況進行不定期監督抽查。
第十條考勤情況將作為個人年終考評的重要依據,凡無故不參加考勤全年在10天以上的,將取消年度考核評優資格。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xx年三月六日。
機關工作紀律及考勤管理制度【】
為切實加強機關工作紀律,進一步提高機關干部的整體素質形象,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現對機關紀律制度進行完善,具體內容如下:
一、認真執行開會、學習、勞動、活動點名(簽到)制度。
早上班簽到,晚下班簽退制度。簽到時間:8點30分之前,過點即為遲到;簽退時間:下午下班以后。機關干部上、下班本人要準時到辦公室簽到,禁止代簽。如未按時簽到按照遲到處理,未履行請假程序的視為曠職。無故遲到、早退或曠職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二、需要下鄉、公出的干部,簽到前(下鄉或公出前)要經主管領導批準,無特殊情況,不允許先辦事后請示。
如公出、下鄉來不及簽到的,要向主管領導請示,并告知辦公室備案,否則按曠職處理。
三、嚴格實施請假制度。
因事、病假、休假、探親假、婚喪、生育等離崗,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半天之內向站辦所長請假,半天之內經主管領導同意,兩天以上(包括兩天)需請示主要領導審批,請假需寫假條,全年請事假不能超過5天,經相關領導審批后,交辦公室登記備案,對未按此程序辦理的按曠職處理,超過5天年終不能評先選優。
病假應履行手續,達到3天的要同時出具醫療機構證明,經主要領導簽批后交辦公室登記備案,無診斷書僅有請假條的按事假處理,因情況特殊來不及履行請假手續的要及時補辦有關手續;如需繼續延長假期的,要重新辦理手續。病假期滿擅自不上班的,按曠職處理;病假在一個月以上的由領導班子研究批準并報上級人事部門備案;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不參加當年的考核。認真執行婚假、產假、年休假、探親假等有關規定,內應休而未休的(特殊情況除外),不得轉移到下一。
四、空崗、因公外出、請假或休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予以辭退。
五、嚴禁在工作時間上網聊天、玩游戲、吃零食、玩手機、網上購物等行為,一經發現,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黨政紀處分。
六、嚴禁工作時間私自飲酒和參與各種賭博活動(含下鄉期間),一經發現,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黨政紀處分。
七、嚴格執行值班值宿制度。
實行領導干部帶班、機關干部值班制,值班人員不得遲到、早退、擅自離崗、空崗,一經發現,參照第一條執行。因特殊情況需要串班的,在征求帶班領導及辦公室同意后,方可自行串班。值班值宿期間嚴禁酗酒、賭博,一經發現,參照第六條執行。重要電話、重大事項等要及時報告帶班領導,因傳達不及時或無故不傳達造成事故的,嚴肅追究責任,并按上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黨政紀處分。
機關工作紀律及考勤管理制度【】
一、會議紀律:召開各種會議實行考勤制,由辦公室負責考勤,不出勤者視為曠工,開會時,嚴禁隨便出場、高聲喧嘩、議論,不得做與會議無關的事,原則上不會客,關閉所有有聲通訊工具。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會議秘密。會議記錄未經領導許可,不得擅自拿與他人閱看。
二、督辦制度。督辦的主要內容是:上級領導機關和本鎮領導交辦或區級部門轉辦的事項;下級請示事項;基層單位和群眾反映的重要問題;鎮黨委會、行政辦公會作出決定的貫徹執行情況;各科室執行年度工作計劃,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督辦工作具體由黨政辦公室負責。
三、職工休假、探親、婚喪假、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本鎮實際情況執行。公休假一般在年內安排,經分管領導同意并告之黨政辦執行,當年事假超過公休假天數的,不再享受公休假。
四、凡請假、休假者由本人填寫假條,科室負責人簽注意見,分管領導審批方為有效。緊急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必須先電話請示領導同意,然后補辦手續。嚴禁不假和未經批準就擅離職守,否則以曠工論處。假條交辦公室統一登記保管。
五、科室人員請假1天,由科室負責人審批;請假1—3天,由科室簽注意見,對應分管領導審核,請假3日以上由分管領導審核。科室負責人請假2天以下(含2天),由對應分管領導審核,副職領導請假需由鎮長或書記審批。
六、假滿及時到辦公室銷假,特殊情況需延假者,應提前請示,否則按曠工處理。
七、職工工作時間按辦公室規定的作息時間執行,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特殊情況必須向辦公室報告事項及原因,并作好登記,否則視為曠工。
八、職工上班后因公外出,應向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上班后因公外出,應向分管領導報告,不報告者視為早退或曠工。
一、機關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要堅持原則,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注重自身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二、實行工作人員去向登記告示制。黨政辦設立“去向公布欄”、“去向登記冊”,各辦公樓層設立“去向告示牌”。機關干部外出30分鐘以上必須在“去向登記冊”如實注明地點,并在樓層告示牌進行告示。街道紀工委要對“去向告示”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或抽查,并通報檢查或抽查情況。
三、為了提高機關會務質量,保證會議圓滿順利進行,機關會務由黨政辦統一安排布置,召集會議的部門要提前與黨政辦聯系,做好會務情況登記,并協助黨政辦做好會務準備。
四、凡黨工委、辦事處召開的各種會議,要求機關人員參加的,均應積極參加,并認真做好會議筆記,不得無故缺席,否則視為曠工。會間嚴肅會場紀律,不得在會場交頭接耳,大聲喧嘩,參會時通訊工具一律關閉或設置成振動。
五、機關工作人員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要實行登記制,清楚政策的做好解釋工作,不清楚政策的應及時與相關人員或部門聯系并進行答復。
六、機關工作人員堅持每天記工作日志,每月向部門負責人匯報一次當月工作情況。
七、工作內容涉及到組織、人事、武裝、財政等方面的機關工作人員有義務做好保密工作,若將不宜對外公布的情況隨意外泄并造成一定損失或負面影響的,將追究個人責任。
八、機關工作人員因工作失誤,造成損失的,將根據黨紀、政紀以及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工作人員的責任。
機關單位考勤考核管理制度
為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嚴明紀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特修訂考勤制度。
一、考勤對象
辦事處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全體工作人員
二、考勤辦法
1、實行每月一張“考勤表”的辦法進行考勤。黨工委(辦事處)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辦事處處級領導干部的考勤工作。其它部門由本科室指定一位同志負責考勤工作。
2、每月最后一天由各科室負責考勤的同志將“考勤表”交科室負責人校核、簽名后交黨工委(辦事處)辦公室匯總,有扣發情況的,填寫《深圳市直機關公務員扣發臨時崗位津貼審核表》,經單位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報區人事局審核后(編外人員和臨聘人員由辦事處審定),由財務中心按規定核發工資及津貼補助。
三、請銷假規定
1、處級干部請假經辦事處主要領導批準,并通知黨工委(辦事處)辦公室備案。
2、科室負責人請假由分管領導批準并向辦事處主要領導報告。
3、其他工作人員請假一天以內的,由各科室負責人批準,同時向分管領導報告;請假兩天以上的,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后報分管領導批準。
4、病假三天(含三天)以上的須持醫院的有關證明和請假條。批準權限按上述第三項第1、2、3條規定執行。
5、請假到期的,按請假程序和權限由請假人報告銷假,需要延期的,須重新辦理有關請假手續。
6、休年工假由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領導審批,如果辦事處已統一安排外出參觀考察學習的,應減除當年的年工假期。
7、凡不按規定履行請銷假規定的作曠工處理。
四、發放崗位津貼和獎金具體規定
1、發放日均崗位津貼,以每月21.5個工作日計算。
2、工作人員在正常工作日內,無故遲到、早退或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相應扣發其當日崗位津貼。1個月內曠工每累計一天,扣發其當月崗位津貼的三分之一(臨聘人員扣發當月工資補助三分之一);超過3天的,扣發當月崗位津貼(臨聘人員扣發當月全部工資補助),全年累計曠工10天以上者,扣發年終獎。
3、工作人員請事假,時間在1個工作日以內的,其崗位津貼不予扣發;超過1個工作日的,按其實際事假天數(不含休息日、法定節假日,下同)扣發相應的崗位津貼(臨聘人員每天扣工資補助60元);1個月內事假天數累計達10天及以上的,當月崗位津貼全部扣發(臨聘人員不發當月工資補貼)。全年請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扣發年終獎。
4、工作人員請病假,1個月內病假天數(不含休息日、法定節假日,下同)累計在10天(含)以內的,其當月崗位津貼不予扣發;超過10天的,按其當月超過的天數扣發相應的崗位津貼(臨聘人員每天扣發工資補助25元);20天及以上的,當月崗位津貼全部扣發(臨聘人員不發當月工資補助)。每年累計病假超過6個月的,扣發年終獎。因公受傷人員在治療期間不扣發崗位津貼。
以上曠工、事假、病假天數,當月累計,跨月則重新計算。
5、工作人員在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和休息日、法定節假日期間,崗位津貼全額發放。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工作人員產假期滿后,經單位批準請哺乳假的,在規定的哺乳假期間崗位津貼按60%計發。
6、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的,下年度崗位津貼按其應發額的75%發放,當年不發年終獎。
7、享受崗位津貼或綜合補貼的人員因涉嫌違紀、違法、犯罪被依法審查、采取強制措施或羈押的,在此期間崗位津貼或綜合補貼停發,年終也不發獎金。經審查、審理,不構成違法、犯罪且不受處分的,崗位津貼或綜合補貼和獎金予以補發。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補發。
五、要嚴格考勤制度,各部門考勤人員必須負起責任,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不如實上報考勤結果的,扣發考勤人的當月崗位津貼。
為進一步嚴肅考勤紀律,加強機關干部職工管理,促進機關工作作風的根本好轉,建設勤政、廉政、務實、高效的服務型政府,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對象
考勤對象為鎮機關全體干部、職工。
二、考勤管理
3?.?包村工作隊、計生專干早上簽到,中午和下午不簽到(簽退);
9?.?值班領導與值班人員要嚴格按照值班安排表的統一安排,嚴格落實值班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完成值班期間的信息上傳下達,突發事件處理及機關安全保衛等工作。發現遲到、早退1次扣個人年度績效考評分1分;空崗1次扣3分;被上級查崗通報或影響工作正常開展的扣5分,并取消評先資格。單位、部門負責人對干部管理不力,虛報、瞞報、不兌現干部職工出勤情況獎懲的追究相應責任人的責任。
10?.?辦公室每周對考勤情況進行統計匯總后報效能辦,效能辦每周對考勤情況通報一次,主要通報請假情況和缺勤情況,通報前要向兩委會報告。
三、請銷假制度
具體詳見花發[2015]4號文
四、效能督查
1?.?上班情況督查。?鎮效能辦要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時開展機關效能督查,要求工作人員在崗在位;若下鄉人員在15分內不能到達督查點(一般指村部)、內勤人員在10分內不能到達辦公地點,視為不在崗,缺勤一次,扣個人年度績效考評分2分;對違反其它有關規定的工作人員,給予嚴肅處理。
2?.?會議情況督查。?與會人員必須準時出席并遵守會場紀律,原則上不得請假,不得遲到或早退。會議組織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督查(簽到)工作,并將督查(簽到)情況報鎮效能辦備案。會議遲到、早退一次扣個人年度績效考評分0.5分,曠會一次扣1分。
3?.?其他活動督查。?對黨委、政府組織的一些臨時性活動或突擊性任務,鎮效能辦要按照活動要求進行督查。
五、結果運用
要把考勤納入年度績效評估、機關崗位目標管理和公務員考核體系管理范疇,將考勤結果作為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評先評優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據。違反考勤制度,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一)通報批評制度。
效能辦定期(每周)不定期(重要活動時)對以下違反《花坪鎮機關考勤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的人員進行通報批評。
1?.?工作人員若一周內缺勤或缺會3次的;
2?.?上班期間違反機關效能建設管理制度,被督查到1次的;
(二)誡勉教育制度。?對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機關效能建設的有關規定,情節輕微的,予以誡勉教育;同時,被教育者要作出書面檢查,報效能辦備案。
(三)效能告誡制度
若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效能告誡。
1?.?由他人代簽到、簽退的和代他人簽到、簽退的;
2?.?一周內缺勤超過4次或一月內累計超過8次或一年內累計超過30次的;
3?.?上班期間違反機關效能建設管理制度,被督查到3次的;
5?.?兩委成員監簽不到位、沒有履行監簽職責,一年內被通報批評累計3次的;
6?.?辦公室值班人員因考勤統計和告知不及時被通報批評3次的。
(四)其他相關規定
1?.?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曠工或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2?.?根據《關于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文件規定,受聘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0天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天的,經教育無效的,單位可予以辭退。
(五)獎懲制度
1?.?工作人員若缺勤一次,在績效考評中扣2分;
6?.?成立機關考勤督查組,負責機關考勤工作,考勤督查組組長由紀委書記田維雄擔任,組員由宋宇航、滕榮華、黃東組成。若妨礙或干預機關作風和工作紀律督查及處理的,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給予當事人記過或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本制度由鎮效能辦負責解釋,自2015年5月25日起執行,原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機關聘用人員考勤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嚴肅機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樹立紀檢監察干部良好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國家公務員考核暫行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主體:?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具體負責。堅持公開、客觀公正、嚴格把關的原則。
二、考勤對象:?縣紀委監察局全體在職干部職工(含借調和臨時聘用人員)。
三、考勤管理
1?、實行考勤機考勤,出勤情況以考勤機記錄為準。考勤對象每天上、下班必須按規定作息時間錄入指紋簽到或簽退。委局領導在上班期間進行不定期抽查。
2?、無故沒有簽到或簽退記錄的同志按曠工對待(特殊情況以審批表為準)。
3?、因公出差、事假、病假或到各鄉鎮下鄉的人員要事先填寫《工作人員外出審批表》(見附表),按規定程序請示審批后方可執行(特殊情況可電話報告主管領導和辦公室,回機關后補填審批表)。《工作人員外出審批表》一式兩份,申請人留存一份,辦公室登記備案一份。未按規定報批或審批后未到辦公室登記備案的,視同曠工。
4?、審批權限和程序。
(1?)、副局長以上請假須由書記或局長審批;室主任、紀工委書記請假三天(含三天)以內由主管書記批準,三天以上由書記或局長審批;副主任或紀工委副書記及其他人員請假一天以內,由室主任或紀工委書記批準,請假兩至三天由主管書記批準,請假三天以上由書記或局長批準。請假人員需填寫《工作人員外出審批表》,按規定權限和程序辦理,不按規定辦理的,視同曠工。
(2?)因公出差的,參照請假規定執行;到各鄉鎮下鄉的,由主管書記審批。
5?、辦公室于每月5?日前根據考勤機記錄、工作人員外出審批表、登記簿統計考勤情況,填寫《機關月考勤匯總表》。辦公室主管考勤人員核對簽字,報請主要領導審簽后對當月出勤情況進行公示、存檔。
6?、考勤情況納入年終考核評先內容,并作為獎懲的依據。
四、考勤處罰規定
對違反考勤制度的行為,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理。
1?、機關工作人員無故曠工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天,或一年內累計超過二十五天的,年終考核確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等次,扣發半年辦案津貼;對無故礦工、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以上或全年累計三十天以上的,予以辭退,扣發全年辦案津貼;全年事假、病假超過三十天的,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2?、無正當理由月內遲到、早退5?次者(上班超過10?分鐘以后簽到或下班提前10?分鐘以上簽退分別視為遲到、早退),扣發辦案津貼10?元;因故遲到、早退者,需填寫《工作人員外出審批表》,由室主任、紀工委書記或分管領導簽字后報辦公室留存。半年累計無故遲到、早退25?次者,在年終考核時不得評為優秀等次,并扣除全年辦案津貼;年內累計曠工三十天以內的,取消一切福利待遇。
3?、經常性遲到、早退、曠工的人員和工作期間經常擅離職守的,由主要領導對其進行誡勉談話;問題嚴重的,按有關規定處理。對工作時間出現玩撲克、打麻將、玩電腦游戲等嚴重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一經發現給予黨政紀處分,并在年終考核時列入不稱職等次。
五、本制度自2015?年8?月1?日起執行。
為進一步嚴肅考勤?紀律,加強機關干部職工管理?,促進機關工作作風的根本好轉,建設勤政、廉政、務實、高效的服務型政府,根據《福建省機關效能告誡暫行辦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城廂區機關考勤?管理?制度?》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對象
考勤對象為鎮機關全體干部、職工。
二、考勤管理
3、包村工作隊、計生專干早上簽到,中午和下午不簽到(簽退);
9、辦公室每周對考勤情況進行統計匯總后報效能辦,效能辦每周對考勤情況通報一次,主要通報請假情況和批評情況,通報前要向兩委會報告。
三、請銷假制度
1、鎮機關干部離開工作崗位時必須填寫“請假條”,一般干部請假2天之內由分管領導批準(包村工作隊長由包村領導批準,計生專干由分管計生的副書記批準,其他干部職工由部門分管領導批準);請假2天以上的要經分管領導同意,并報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離崗。副科級以上干部請假需經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請假到期上崗時,要及時簽到,然后到辦公室進行銷假。
2、請假條上必須寫明“請假”事由,否則,包村領導或分管領導不予簽字批準;請假條上沒有領導簽字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擅自離崗處理。
3、鎮機關內勤干部職工需要下鄉或公務外出,離鎮前須向分管領導報告并在辦公室登記(注明具體事由、需用時間等項),辦公室必須做好記錄以便查檔。
4、需要辦理法定探親假、產假、婚(喪)假或病假的,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報主要領導審批。請病假的,三天以下病假必須出據鄉鎮衛生院(或以上醫院)病歷證明;一周以上病假,必須出據縣級以上當月檢查病歷證明;三個月以上病假必須出據醫院診斷證明(蓋章)和當月病歷證明,所有證明材料必須復印后與請假條一起報效能辦備案。
5、每位干部職工每月除了正常公差請假外,私事請假不得超過4天(因不可抗拒因素確需請假的'除外)。
四、效能督查
1、上班情況督查。鎮效能辦要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時開展機關效能督查,要求工作人員在崗在位;若下鄉人員在15分內不能到達督查點(一般指村部)、內勤人員在10分內不能到達辦公地點,視為不在崗,缺勤一次;對違反其它有關規定的工作人員,給予嚴肅處理。
2、會議情況督查。與會人員必須準時出席并遵守會場紀律,原則上不得請假,不得遲到或早退。會議組織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督查(簽到)工作,并將督查(簽到)情況報鎮效能辦備案。
3、其他活動督查。對黨委、政府組織的一些臨時性活動或突擊性任務,鎮效能辦要按照活動要求進行督查。
五、結果運用
要把考勤納入年度績效?評估、機關崗位目標管理和公務員考核?體系管理范疇,將考勤結果作為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評先評優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據。違反考勤制度,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一)通報批評制度。
效能辦定期(每周)不定期(重要活動時)對以下違反《東海鎮機關考勤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的人員進行通報批評。
1、工作人員若一周內缺勤或缺會3次的;
2、上班期間違反機關效能建設管理制度,被督查到1次的;
(二)誡勉教育制度。對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機關效能建設的有關規定,情節輕微的,予以誡勉教育;同時,被教育者要作出書面檢查,報效能辦備案。
(三)效能告誡制度
若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效能告誡。
1、由他人代簽到、簽退的和代他人簽到、簽退的;
2、一周內缺勤超過4次或一月內累計超過8次或一年內累計超過30次的;
3、上班期間違反機關效能建設管理制度,被督查到3次的;
4、重要會議或其他重要活動中,凡無故缺席或做與會議或活動無關的行為被督查到的;
5、兩委成員監簽不到位、沒有履行監簽職責,一年內被通報批評累計3次的;
6、辦公室值班人員因考勤統計和告知不及時被通報批評3次的。
(四)其他相關規定
1、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曠工或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2、根據閩政辦[2015]162號《關于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文件規定,受聘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0天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天的;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聘用單位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實行閩政辦[2015162號文件的事業單位人員,按照《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暫行規定》(人調發2015]18號)規定,“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經教育無效的,單位可予以辭退?。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
一、機關干部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允許無故遲到早退,擅離職守。
二、考勤以股室為單位記載。由辦公室統一匯總。
三、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事(病)假一天以內,由分管局長審批,事(病)假兩天以上(含兩天),由局長審批。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請假的,應于事后及時說明情況。
四、實行工作外出報告制度。局領導外出須通知局辦公室,副局長出縣外須報告局長,各股室負責人外出須報告分管領導,一般干部外出一天以內向股室負責人報告,兩天以上向分管領導報告。
五、未履行請假或外出報告手續,無故脫崗者,一律視為曠工,由辦公室統一記載。
六、違反組織紀律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遲到、早退、無故不參加學習,經批評教育后仍不改正的,不參加當月考核。
2、曠工按天數計算,扣發曠工期間的工資和一切津補貼,達到公務員條例處罰標準的按條例執行。
3、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觸犯刑律的,其直接責任人不參與年終考核。
十一、印章管理制度
為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改進機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水平,樹立我鎮勤政、務實、高效的機關形象,督促工作人員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確保各項工作任務順利完成,樹立良好的機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工作人員必須自覺遵守機關作息時間,做到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擅自離崗,工作時間不串崗、不閑聊,嚴禁玩電腦游戲。工作時間實行大星期制,每周為10個工作日(每周星期一和星期六理論學習),每個工作日的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二、實行考勤工作責任制。機關、各單位、站所的群體干部職工的考勤,每月月底交黨政綜合辦公室匯總;辦公室負責群體干部職工的.考勤登記及考勤工作的監督檢查、統計匯總和情況通報。
三、規范考勤登記。考勤登記的內容主要為遲到、早退、上班、開會、下村、事假、病假、出差等。“上班”是指在辦公室坐班或市級辦公事;“開會”是指參加市級以上的會議和培訓學習;“下村”是指到七個村委會指導和幫助工作; “事假”是指因私事請假;“病假”是指因病不能上班請假休息;“出差”是指到上級開會、學習、培訓等公事。
四、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因事因病請假須履行逐級請假程序。一般工作人員因事請假兩天以內的,由單位負責人批準,三天及以上的,經站所長同意,分管領導批準;副科請假一律由主要領導批準。群體干部職工請假一定要先寫請假條(除特殊情況外),假條批準后,及時送到黨政綜合辦登記,假期滿后,及時到黨政綜合辦銷假,逾期未銷假的一律視為曠工。
五、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婚、喪、產等假(按照特殊假處理)按規定享有,但必須履行審批手續。
六、節、假日值班由黨政綜合辦公室統一安排,值班人員應認真負責,做好值班記錄并及時向帶班領導報告有關情況,重大事項應按規定上報。
八、要嚴肅考勤制度。對工作人員遲到、早退上班、開會、下村、事假、病假、出差、曠工、婚喪假、產假等,認真做好報批手續和記錄,堅持原則,不得弄虛作假。
九、群體干部職工的考勤情況作為個人年度考核的依據并與年終評先評優掛鉤。
十、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無故曠工每天每次罰40元;
十一、工作人員上班時間在辦公室飲酒、賭博者,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十二、上班時間不13年7月1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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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機關考勤管理制度
為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改進機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水平,樹立我鎮勤政、務實、高效的機關形象,督促工作人員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確保各項工作任務順利完成,樹立良好的機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工作人員必須自覺遵守機關作息時間,做到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擅自離崗,工作時間不串崗、不閑聊,嚴禁玩電腦游戲。工作時間實行大星期制,每周為10個工作日(每周星期一和星期六理論學習),每個工作日的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二、實行考勤工作責任制。機關、各單位、站所的群體干部職工的考勤,每月月底交黨政綜合辦公室匯總;辦公室負責群體干部職工的考勤登記及考勤工作的監督檢查、統計匯總和情況通報。
三、規范考勤登記。考勤登記的內容主要為遲到、早退、上班、開會、下村、事假、病假、出差?等。“上班”是指在辦公室坐班或市級辦公事;“開會”是指參加市級以上的會議和培訓?學習;“下村”是指到七個村委會指導和幫助工作; “事假”是指因私事請假;“病假”是指因病不能上班請假休息;“出差?”是指到上級開會、學習、培訓?等公事。
四、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因事因病請假須履行逐級請假程序。一般工作人員因事請假兩天以內的,由單位負責人批準,三天及以上的,經站所長同意,分管領導批準;副科請假一律由主要領導批準。群體干部職工請假一定要先寫請假條(除特殊情況外),假條批準后,及時送到黨政綜合辦登記,假期滿后,及時到黨政綜合辦銷假,逾期未銷假的一律視為曠工。
五、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婚、喪、產等假(按照特殊假處理)按規定享有,但必須履行審批手續。
六、節、假日值班由黨政綜合辦公室統一安排,值班人員應認真負責,做好值班記錄并及時向帶班領導報告有關情況,重大事項應按規定上報。
八、要嚴肅考勤制度。對工作人員遲到、早退上班、開會、下村、事假、病假、出差、曠工、婚喪假、產假等,認真做好報批手續和記錄,堅持原則,不得弄虛作假。
九、群體干部職工的考勤情況作為個人年度考核?的依據并與年終評先評優掛鉤。
十、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無故曠工每天每次罰40元;
十一、工作人員上班時間在辦公室飲酒、賭博者,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十二、上班時間不按規定要求,玩電腦游戲、上網聊天,發現一次罰款30元; 。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良田鎮公職人員的公務行為,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務水平,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良田鎮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財政發工資的其他人員。
第三條落實首問責任制。對前來辦事的人員,做到使用文明用語,耐心聽講,認真受理,周到服務。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的事項,能馬上辦理的即予辦理,不能馬上辦理的,應耐心說明情況;不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的事項,要負責向對方明確告知有關承辦單位。接待來客、來訪,接聽來電提倡講普通話,使用日常文明禮貌用語。
第四條?對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和提出的合理訴求,堅持馬上就辦的`原則,不推諉、不扯皮、不刁難、不貽誤;對不合理要求和一時不能辦理的,說明原因和再次辦理時限。
第五條?要品行端正,秉公辦事,不徇私情。不以權謀私,不吃、拿、卡、要,不貪贓枉法;同事之間不搬弄是非,真誠相待、互相關心、互相愛護、互相支持、團結友愛。
第六條?遵守工作制度,不在辦公場所玩電腦游戲、打撲克、上網聊天、炒股、購物等,凡被鎮效能辦檢查通報的,第一次每人罰款200元,第二次取消年度獎金,第三次停職并限期調離;凡被金鳳區以及上級部門檢查通報的,第一次每人罰款500元,第二次限期調離。
第七條?衣著整潔得體、舉止文明,工作時間熱情大方、精神飽滿,情趣健康,不參加迷信活動和不健康的娛樂活動。
第八條嚴肅會議制度。參會人員必須遵守會議紀律,按時到會,未經批準,不得遲到、早退、無故缺席。
第九條?參加會議的人員須提前10分鐘進入會場,主持人宣布會議開始后進入會場的算遲到,主持人沒有宣布散會就離開會場的算早退。遲到或早退1次罰款50元,無故缺席1次罰款100元。
第十條?開會期間必須遵守會場紀律,關閉手機或把手機置于靜音狀態,認真做好會議記錄,不準交頭接耳,不準隨意走動。
第十一條實行值班制度。雙休日、節假日和夜間實行公職人員輪流值班制。
第十二條?堅持領導帶班,并實行值班簽到制,由黨政辦公室負責安排、鎮紀委監督實施。
第十三條?當班人員必須履職到位,認真處理好各項值班事項,并做好值班記錄。
第十四條?因病因事不能到崗的,要嚴格執行請假制度,報帶班領導同意后方可離開,否則作曠工處理。
第十五條?值班時間為當日18時至次日8時,特殊情況實行24小時值班。中途離崗的罰款50元,無故缺崗的罰款100元。一旦脫崗、離崗出現事故或財產物品丟失、損壞的,除罰款外,按有關規定,追究脫崗、離崗人員責任。
第十六條堅持“工作日志”制度。上班期間,公職人員將當天要做的工作詳細記錄在個人“工作日志”上,并標注完成情況。個人工作日志由鎮效能辦每季度負責調閱一次,并記入年終公職人員績效?考核?。
第十七條 實行掛牌上崗制。上班期間應懸掛胸牌,穿著要得體,服務要熱情,保持室內整潔。因開會、下隊、請假、出差?等外出時要及時登記并調整崗位去向牌。
第十八條實行早操制度。每年4-10月,實行公職人員做早操,由公共事業服務中心組織實施,鎮效能辦抽查。無故缺操1次,罰款30元。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鎮效能辦組織實施,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良田鎮公職人員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良田鎮公職人員的公務行為,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務水平,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良田鎮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財政發工資的其他人員。
第三條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
第四條?機關公職人員必須堅持按時上下班,每天上下班必須簽到,簽到時必須本人到場,不能代簽,代簽者發現1次罰款100元。
第五條?如遇開會、出差或下基層不能簽到的,必須事先到黨政辦公室填寫《外出登記冊》告知去向,并經分管領導同意后,由黨政辦公室在簽到冊上注明。否則視為曠工。
第六條?上班期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遲到或早退1次罰款50元,擅自離崗視為曠工,曠工1次罰款100元。一個月累計曠工3次,限期調離。
第七條實行請、銷假制度。
第八條?公職人員因事因病需要請假的,必須寫出書面請假條,經黨政主要領導批準,報黨政辦公室備案后方能離崗。
第九條?不準口頭請假、代人請假、電話請假和事后請假。
第十條?假滿后,應立即向批假領導銷假并到黨政辦公室登記,逾期不歸或不銷假的視為曠工。
第十一條實行有償請假制度。請病假3天以上或請事假2天以上的,扣發本人當月獎金。
第十二條?一般公職人員請假,必須經各辦公室、中心負責人同意。請假1天以內的,由分管領導審批;請假2天的,由分管領導簽注意見后,報黨政主要負責人審批;請事假3天以上(含3天)或病假1周以上的,由黨政主要負責人簽注意見,報金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凡請病假需提供病歷及醫院診斷證明報批。副科級以上公職人員請假,按照《金鳳區公職人員日常行為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實行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公職人員請年休假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由個人書面申請、經所屬辦公室、中心負責人同意、分管領導簽注意見后,報黨政主要負責人審批。年休假、病事假請銷假條由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簽字后交黨政辦公室備案。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二)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三)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十五條?請假人員必須事先妥善安排好工作,假滿即按時上班,并及時銷假。
第十六條單位根據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一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工作原因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一個年度安排。
第十七條?考勤、值班情況實行月考核、月公示、月兌現。全年曠工2天以上、請事假10天以上、請病假20天以上,年終不能評優評先。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鎮效能辦組織實施,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良田鎮公職人員學習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良田鎮公職人員的公務行為,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務水平,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良田鎮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財政發工資的其他人員。
第三條?實行公職人員學習制度。
第四條?公職人員必須堅持以自學為主,自學與集中學習相結合。
第五條?重點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業務知識、農村實用技術等內容,以豐富自己的理論知識,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適應新形勢、新農村建設的需要。
第六條?堅持每周一集中學習制度,每周集中學習時間不少于2小時。
第七條?每人必須按要求做好學習筆記和撰寫心得體會,學習筆記由鎮效能辦每季度負責調閱一次,并記入年終公職人員績效考核。
第八條?嚴格學習考勤,集體學習遲到或早退1次罰款50元,無故缺席1次罰款100元。
第九條公職人員需要參加函授學習、脫產學習或其它形式學習的,須本人書面申請,經所屬辦公室、中心負責人同意、黨政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報黨政辦公室備案方可參加。各種短期學習或培訓?班,以正式文件經所屬辦公室、中心負責人同意,黨政主要領導批準并報黨政辦公室備案后方可參加。
第十條?本制度由鎮效能辦組織實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良田鎮機關效能督查辦法
為切實加強機關作風和效能建設,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辦事效率,確保黨委、政府工作決策和各項規章制度順利實施,更好地服務于良田鎮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大局,特制定本辦法。
一、遵循原則
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確保黨委、政府工作決策的貫徹落實;堅持抓住關鍵、突出重點,推動整體工作提升;堅持依法行政、規范運行;堅持求真務實、快捷高效的工作作風。
二、主要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提高執行力為目標,不斷增強機關工作人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明確效能建設的責任,使行政效能明顯提升、干部素質明顯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
三、督查內容
(一)執行力方面
1、落實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重要會議的情況;
2、落實中央、區、市、金鳳區惠民政策的執行情況;
3、政令暢通、推進制度執行情況。
(二)機關作風方面
2、服務態度、文明用語、儀表規范、掛牌上崗、辦事效率、承諾落實等服務情況。
(三)效能建設方面
1、完成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情況;
2、信訪、投訴辦理情況。
(四)文風會風方面
1、辦會的會議質量、時間、紀律情況;
2、參會人員簽到、遲到、早退、缺席情況;
3、公文簽發速度、文件數量、篇幅、網上收發辦理等情況。
四、督查方法
(一)成立效能督查小組。由紀委、黨政辦公室組成督查小組,督查各項工作落實情況,通報有關工作的進展情況,督促制定措施,落實整改,由鎮效能辦牽頭組織實施。
(二)實行定期督查、隨時檢查的辦法。對黨委、政府安排的重點項目、重點工程進展情況每季度督查一次,由鎮效能辦牽頭組織。對機關作風、工作紀律、制度執行等長抓不懈的工作,進行隨時檢查,每月督查一次,由鎮效能辦組織實施。
(三)實行督查通報制度。每項專項督查、隨時檢查之后,效能辦及時通報督查檢查情況,推進各項工作的開展。
五、督查問責
(一)在督查過程中,如發現對列入督查內容的工作在規定時間內進展緩慢或者未有進展;執行不力、工作拖沓、效能低下、服務質量差、不作為、被舉報投訴等不良、不當行政行為,各辦公室、中心負責人向黨委、政府寫出書面檢查,由鎮紀委按照《問責辦法》予以問責。
(二)在督查過程中如發現工作時間上網玩游戲、打撲克、看小說等與工作無關的行為;無正當理由空崗、脫崗、串崗、曠工、遲到、早退、不出早操等行為;不遵守會議紀律,無故缺席、遲到、早退等行為,嚴格按照相關制度處理,并對相關辦公室、中心負責人警示談話;屢查屢犯的,由鎮紀委按照《問責辦法》予以問責。
(三)凡在區、市、金鳳區有關部門組織的明查暗訪中,被發現或被舉報查實有工作作風等方面問題的相關人員,取消本人的年終一次性獎金,不得參加年度評優、評先,并通報批評,二次以上被明察暗訪發現問題的,限期調離工作崗位。
(四)凡被督查通報的辦公室、服務中心,年終考評時不能評優評先,并對辦公室、服務中心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由鎮紀委組織實施。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
機關考勤制度是為了加強干部作風建設,使全體干部職工做到嚴于律已,促進局機關各項工作規范、有序地開展而制定的。下面是詳細內容:
x局全體人員必須自覺遵守機關工作時間,按時上、下班,不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不擅離職守。
嚴格簽到制度。不準以言代簽或他人代簽。遲到者局辦公室予以登記。
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必須經領導批準,不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離崗。一般干部職工請假半天,由本股股長批準;1天由主管副局長批準;2天(含2天)以上由局長批準。股長請假由主管副局長或局長批準;副局長請假由局長批準。假期期滿后,及時向批準領導報告并銷假。
工作人員上班時間要認真辦理公務,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時間不準辦私事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局長副局長應定期不定期地對股室的出勤情況和工作態度進行檢查或抽查,建立記錄,作為評價股室和個人工作的參考依據。辦公室每月匯總頌一次各股室的出勤情況。
局機關組織召開的會議和學習等集體活動,無故缺席者按曠工處理。
1、為加強機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機關工作人員和工作會議,實行簽到制度。
2、工作人員在上班時間15分鐘內到簽到處簽到,不得由他人代簽。超過15分鐘到崗上班的為遲到,在規定下班時間前15分鐘下班的為早退。超過30分鐘到崗,提前30分鐘離崗的,中途溜號或不簽到者為缺勤,無故未上班者為曠工。工作人員出差、開會、請假的應告知辦公室。
3、機關會議或其它工作會議,由辦公室負責簽到,無故遲到10分鐘以上的為遲到。
4、簽到記錄由辦公室每月匯總,作為年度考核和評優評先的依據之一。
1、為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和安全防范工作,保證機關內部工作的連續性,實行機關工作人員輪流值班制度。
2、值班按規定作息時間以天為單位,每天為一班,節日值班另行安排。
3、值班人員職責:(1)接待到局機關聯系工作人員和來訪者,并根據情況介紹給相關股室或領導;(2)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并根據領導指示進行辦理;負責當天的考勤簽到工作;(4)認真填寫值班。
日記。
并做好移交工作;(5)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值班人員要增強責任心,按照上班時間提前到崗,值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崗或脫班,因故需要離崗時應自行確定代班人,否則視為曠工。
5、未經允許不得隨意將外來人員引見給領導。
6、值班人員要做到舉止文明、儀表整齊,并保持值班室整潔衛生。
7、值班制度由辦公室負責抓落實。
1、領導干部請銷假要嚴格按照上級相關文件執行。領導干部離開或因事、因病請假均應填寫《領導干部請假審批單》,按規定經領導批準后及時報備。局正職領導請假需經政府分管領導和市長同意后批準;副職領導請假需經局長同意后批準。
2、工作人員請假必須填寫《干部請假審批單》。請假三天以內由分管領導審批,三天以上由主要領導審批。請事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8天,超過8天的,從第9天起,其基本工資、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按日減發。請病假應有市級以上醫療單位證明;需請長假的,須有定點醫院主治醫生證明,患急病的必須及時托人聯系請假。
3、干部職工一年曠工超過3天,事假累計超過8天,病假累計超過45天的,原則上取消其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4、申請公休假的,按市政府有關規定辦理,但一年病假時間累計超過45天的,事假累計超過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時間,當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休假時間原則不能分期或跨年度使用。
5、干部職工請假超過3天以上,請假期間內的工作,有關股室應作統籌安排后報分管領導,并做好交接工作。
6、分娩假、婚假、探親假等各項假期按有關規定辦理。
7、工作人員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予以辭退。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
根據《區機關請銷假及考勤制度》,結合指紋化考勤管理,特制定如下補充規定。
在機關辦公樓集中管理的干部職工。
1.不參加房屋征收工作人員每天四次指紋考勤:
每日上午上班前(8:40前)
每日下午上班前(13:40前)
2.房屋征收工作期間,因工作需要確實無法參加考勤的工作人員由各局提出書面申請,局長審核同意后蓋章報辦公室備案。已報備名單的工作人員可不再參加指紋考勤,便各地塊隨著征收戶數的逐漸減少,要相應減少房屋征收工作人員的數量,變動情況由各局負責人審核后報辦公室行政科備案。
3.指紋機全天固定在門衛室墻上,參加考勤人員只要上班,不論遲到與否,都必須刷指紋考勤,上班后30分鐘內刷指紋考勤計為遲到,超過30分鐘計為曠工,下班前未在規定時間內下班刷指紋考勤計為早退。
4.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通知辦公室行政科,并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5.常用和備份指紋因各類原因刷指紋不順暢時可到辦公室行政科重新采集。
6.因班車延誤導致在規定時間內無法刷指紋,由辦公室行政科工作人員上車登記人數,采取補救措施,視為正常出勤。
7.因上級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導致工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刷指紋,在工作辦結后及時到辦公室行政科備案,由本人提交情況說明并由分派工作的領導審核簽字。
8.因出差、因公、因私請假不能刷指紋考勤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審批表》,并報辦公室行政科備案。特殊情況來不及填寫《審批表》的,可由其他人員代為填寫,按程序經相關領導簽字確定后報辦公室行政科備案。假期結束及時到辦公室行政科銷假。
9.在上班時間內,因特殊原因需提前離崗的.,需填寫《提前離崗審批表》,注明離崗原因、離開時間,按程序經相關領導簽字確認后,報辦公室行政科備案。返回后及時到辦公室行政科銷假。
10.考勤情況辦公室行政科每月匯總一次,通過對照刷指紋記錄、《審批表》,確定考勤情況。因公外出、出差、休公休假的確認為出勤;因私請假確認為請假;遲到人員、提前離崗人員由辦公室行政科研究確定出勤天數;其余無故未刷指紋機考勤、沒有《申請表》備案的,一律視為曠工,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正式實行。
機關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一、實行簽到制。全體機關干部統一在值班室簽到。每天上午8?:00?—8?:30?為簽到時間。
二、因公不能簽到,由分管領導或包片領導代簽。
三、出勤補助、曠工處罰,出勤每天補助2?元,曠工每天罰10?元。
四、弄虛作假,由他人代簽的,代簽與被簽人各罰5?元。
五、每月5?日前由黨政辦公布上月出勤情況并存檔。作為年終考核評比依據。
請假制度
一、機關全體人員因事因病請假,一律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人必須填寫統一印制的請假條,經包片和分管領導批準后交辦公室登記,無請假條者一律按曠工論處。
二、請假在兩天以內(含兩天),由包片和分管領導批準。請假在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包片和分管領導簽注意見,主要領導批準,交黨政辦公室登記保存。
三、除特殊情況外,一律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不準代請,否則,按曠工對待。
四、副職領導請假由主要領導批準。
五、請假連續3?個月以上、礦工累計30?天(含30?天)以上、年出勤不達150?天者,不發年終獎金,并報組織部、人事局。
機關值班管理制度
一、值班人員必須在早8?:30?前、晚10?:00?后簽到。
二、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做好值班記錄,夜宿機關,確保機關安全。保持24?小時電話暢通(上午8?:30至晚10?:00?)必須確保有一名值班人員在值班室接聽電話,做好記錄,掌握轄區動態,及時處置突發性事件。
三、值班時間,如發現問題,要及時向值班領導反映,重大問題要立即向主要領導匯報,如果擅離職守,造成一切后果,由當天值班人員負責。
四、值班人員有事要自覺找替班人,并告知值班領導,值班領導有事也要自己找替班人,否則按缺班論處。
五、無故不值班者,每缺一班每人罰款30?元,凡在國家規定長假值班者,每天每人補助50?元,每缺一天每人罰款50?元。
六、每月5?日前由綜合辦公布上月值班情況,并登記存檔,作為年終考評依據。
七、值班司機、車輛必須堅守崗位,夜間因事出外,必須經值班領導批準。
機關干部例會及學習匯報制度
一、星期一上午9?:00?為機關例會,總結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會后,各片召開工作會議。
二、星期五下午為機關干部集中學習匯報工作時間(夏季下午4?:00?—6?:00?,冬季下午3?:00?—5:00?)。分管黨務和分管宣傳的領導安排、組織。學習期間一般不得請假,特殊情況由負責組織學習的領導批準。無故不參加學習者,并通報批評。
機關衛生管理制度
一、衛生管理實行責任制。機關大院共劃分為十片,各片負責各片衛生管理,保證片內經常干凈整潔。
二、每周一、周四由全體機關人員集中打掃衛生。8?:30?—9?:00?機關全體人員集中按指定衛生責任區清掃機關大院和室內衛生。
三、通訊員負責保持書記、鎮長辦公室干凈整潔;服務大廳和會計結算中心由相關人員負責輪班每日打掃。后勤服務中心負責大、小會議室的衛生,并負責維護機關大院、廁所、各樓道等公共場所的衛生,每天保持地面、花池無雜物。后勤服務中心還負責大院內外的花草澆水、日常修護。
四、各辦公室、各宿舍要經常保持室內干凈、整齊,做到無垃圾,辦公室無灰跡、門窗保持明亮,一切用具保持干凈衛生。
五、各衛生區組長負責登記每次打掃衛生人員情況,報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統計,周一對上周情況進行匯總并存檔,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
六、炊事員每天要清掃廚房、大小餐廳、庫房,要使廚房、餐廳、庫房經常保持清掃衛生。
工作日志制度
一、全體機關人員(司機、門衛、通訊員、廚師等后勤人員除外)都必須做好工作日志,認真記錄每一天所作的工作。
二、工作日志每周一由黨政辦公室負責發放本周工作日志卡片,上周工作日志由分管領導和包片領導審查簽字后統一交內務分管領導匯總,黨政領導將工作日志交綜合辦,由綜合辦定期報鎮長審閱。
三、督查辦公室有權隨時審查每一位同志的工作日志,主要領導隨時審查。
四、包村干部每周深入所包村不得少于3?天(因公除外),每月不足10?天的,包村補助減半。每次下鄉必須由所在村所落實工作的對象在工作日志上簽字證明,包片領導審查后方認可,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扣發當月包村補助。
五、工作日志實行一人一檔,存檔備案,每月匯總考評一次,作為發放包村補助的依據,作為對干部考核和評先的依據。
考核制度
一、為加強和規范機關管理,激發機關干部干事創業的工作熱情,強化干部的責任心,體現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原則,特制定考核制度。
二、所有黨政領導和機關干部都要記好工作日志,作為考核本人工作的重要依據。
三、為鼓勵機關干部包村、包重點村、包難點村,為包村干部每月發放包村補助20?元,力求公平、公正。
四、實行以片考核包村工作,鼓勵以片作戰,階段性工作以片考核,片內干事與干事、領導與干事連帶考核,連帶獎懲。
五、考核辦法分類進行:包村干部分所包村工作績效和所包村的干部、黨員、村民代表、群眾的滿意度測評結果為依據;后勤人員以全體機關干部滿意度測評結果為依據:其它無包村人物的人員以所服務的對象的滿意度測評結果為依據,考核結果與獎金掛鉤。
六、建立干部考核反饋系統,并建立考核檔案,以備查詢。
督查制度
一、督查辦公室負責起草督查方案并報主要領導批準進行實施。
二、督查辦公室可以隨時督查黨委、政府部署的各項工作。
三、督查可以采取突查、抽查、聽取匯報、組織交叉檢查等方式進行。
四、督查結果要進行及時反饋和通報,力求把工作做細做實。
責任追究制度
一、為保證黨委、政府的決策擲地有聲、政令暢通,工作有聲有色,特制定本制度。
二、責任追究范圍:
1?、不嚴格執行黨委、政府各項規章制度的;
2?、所包村重大事項決策不按程序進行的;
3?、所包村出現大規模信訪案件,把握信息不準的;
4?、重大活動、重大行動期間擅離職守的;
5?、打架、賭博、酗酒鬧-事的;
6?、工作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
7?、言行不當引發重大事件的;
8?、參與非組織活動,搬弄是非,造成不良影響的。
三、責任追究方式:
1?、誡勉談話;
2?、責令檢查,限期改正;
3?、停崗、通報批評;
4?、黨紀政紀處分;
以上責任追究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并處使用。
四、在責任追究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或加重處理。
1?、對已提出改正意見而未進行整改的;
2?、明知不對,但仍在執行錯誤決定的;
五、在責任追究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處理。
1?、能正確對待,態度誠懇,且主動糾正錯誤的;
2?、在糾正錯誤的同時又做出積極貢獻的;
3?、其他需要從輕或免予責任追究的。
黨政領導工作紀律
一、嚴格遵守各種會議保密紀律,不宜外傳或暫時不宜外傳的.信息,不許外傳。
二、要帶頭維護黨委、政府的權威和形象,有損黨委、政府權威和形象的話不說,有損黨委、政府權威和形象的事不干。
三、不得和干事、基層干部、群眾對其他黨政領導品頭論足,破壞班子團結。
四、不許利用職權吃拿卡要、刁難干部、群眾;不許參與村上派性斗爭; 不許造謠生事,蠱惑群眾。
五、要樹立大局意識、服務意識,要擺正位置,要比工作、比奉獻、不許爭待遇、爭權力。
以上五條由全體機關干部共同監督。
財務管理制度
一、機關內部各系統和部門,未經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批準,不得隨意設立賬戶。
二、所有賬戶必須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款項全部進入財政預算外帳戶(個別部門直接撥付的除外)。其它部門的支出一律由財政預算外帳戶統一撥付。
三、財政預算外帳戶的支出,由部門事前編制支出預算,報書記同意后,經鎮長簽字支出。
四、機關財務帳戶支出:日常辦公經費由鎮長直接簽字支付;非日常性支出小額款項由書記鎮長碰頭后,鎮長簽字支出;大額寬限必須經黨政聯席會議研究后,由鎮長簽字支出。
五、所有賬戶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并于每月5?日前把上月的財務報表一式兩份報書記、鎮長。發生款項收支的當事人必須當月及時報賬,不得拖延。
車輛管理制度
一、機關公共車輛管理分為專用車和公用車兩類。書記、鎮長為專用車、其余車輛為公用車輛。
二、所有公用車輛平時服務各有側重,如遇特殊情況,由內務領導統一調配。
三、油料供應:
1?、書記、鎮長的車輛用油實報實銷;
2?、其余車輛用油、原則上實到包干;
3?、確因工作需要,油不夠本月使用,由用車領導向鎮長申請。
四、車輛維修:
1?、司機發現車輛故障,自己無法解決,需要維修要及時向內務領導報告;
2?、車輛維修實行定點維修。
機關財產管理制度
一、設備財產管理
1?、由綜合辦公室對機關所有的財產、用具進行管理。
2?、綜合辦公室對所負責保管的財產要逐項進行登記。建立健全財產明細賬,對所購進財產要分別進行登記入帳,并定期進行財產整理和清點。
3?、對機關各系統所屬辦公室以及機關干部宿舍的財產及用具,要逐項填報財產登記帳,經使用人簽字后存檔,本著“誰主管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做到妥善保管,愛護公物。未經領導批準不得隨意轉借他人,否則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責任者承擔。機關所屬各辦公室的門窗、玻璃等財產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外,因本人不負責造成的損失,由本人負責賠償。
4?、綜合辦公室對所負責管理的一切財產,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擅自外借,否則造成損失,由本人承擔。
二、一般財產領用的管理
一般財產的領用必須履行下列行程:
1?、領用單位個人必須事先向綜合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內務領導批準,安排購買事宜,然后領用人到綜合辦公室辦理領用手續領用物品。
2?、綜合辦公室要嚴格把關,未經分管領導批準,一律不準擅作主張隨意購置和發放,否則由本人負責。
三、財產的報廢、添置、更新和借用的管理
1?、一般財產的報廢:
對一般財產如因使用年久屬正常的老化、損壞,失去使用價值時,應經內務領導組織人員鑒定后,再行作廢。如屬責任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應主動照價賠償,造成損失較大的,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處罰。
2?、財產的更新
添置一般財產應按照“交舊換新”的原則,進行財產的更新,如因工作需要,增添新的財產時,應事先提出請示,經內務領導審查核實,報黨委、政府研究批準后,進行辦理。
3?、財產的借用
固定資產和一般資產一般不準外借,如確需外借時,必須由內務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借用手續進行借用。
4?、財產的移交
因工作調動或崗位變動,由綜合辦公室按財產登記表逐一清理移交,核實無誤后方可辦理調動(變動)手續。
機關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機關干部日常必需的辦公用品(如筆記本、漿糊、紙張、墨水、大頭針等),實習定期領用制,由黨政辦公室統一管理和分發。
二、對機關日常零星辦公用品,凡一次購買單位價格或總價值在50?元以下的,由黨政辦公室負責安排,每月28?日報分管領導審批;凡一次購買單位價格或總價值在5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必須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由黨政辦公室負責安排,凡一次購買單位價格或總價值在300?元以上的,由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購買。
三、凡需新配置的大件辦公用品和固定資產,必須經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后,方可購置。
四、對日常待客所需的煙、酒、茶等專項物品由內務領導安排,專人進行專項管理。購入和支付情況,必須設專帳進行詳細記載,并定期交主要領導審查。
五、機關干部日常所需零星的辦公用品,必須先向黨政辦公室申請,經分管領導批準后,由黨政辦公室負責安排。
事務管理制度
一、機關生活管理制度
1?、機關干部就餐實行上下灶制度,由炊事員按頓登記結算,實行政府補貼制,除每人一天收取0.7?元外,由鎮政府補齊。炊事員要提高飯菜質量,增加花色品種,要做到飯菜可口,綜合辦每月進行一次結算。
2?、嚴格開飯時間,早飯7?:00?—7?:40?,午飯12?:00?—13?:00?,晚飯夏天19?:00?—20?:00?,冬季18?:00?—19?:00?,炊事員不得無故誤餐和缺頓。
3?、炊事員請假由綜合辦主任同意后經內務領導批準后方可離崗,缺崗由綜合辦主任協調處理,若擅自離崗,按曠工處理。
4?、遇到節假日,機關正常休息時,廚房要保證值班人員以及常住人員的伙食,廚房要合理安排,如果出現缺頓現象,綜合辦主任、廚師每人處罰10?元。出外吃飯人員的費用(人均5?元以內)從廚房工作人員工資中扣除。
二、客飯管理
事務待客實行實報制,并進行登記,每月根據登記情況予以結算。
三、財產管理
凡事務購置的固定財產和一般灶具、餐具要統一登記造冊,實行財產管理責任制,做到責任到人。如丟失,由責任人負責,固定資產和一般灶具的報廢,須經內務領導簽定后再行處置,如果購置有關用具,由綜合辦提出請示制定預算,經內務領導批準后按有關規定進行購置。
行文收文管理制度
一、文件類
1?、凡是以鎮黨委、紀檢委名義起草的文件,擬好草稿后,交黨委辦公室加附行文卡登記編號,送分管領導簽注意見,呈黨委書記審閱簽發,交付打印,黨建辦負責登記存檔。
2?、凡是以鎮政府名義起草的文件,擬好草稿后,交行政管理窗口加附行文卡,送分管領導簽注意見,呈鎮長審閱簽發,簽發后交行政窗口登記編號,交付打印,行政管理窗口負責登記存檔。相關業務部門也要存檔。
3?、凡是以政府各系統名義起草的文件,擬好草稿后,交行政管理窗口加附行文卡,送分管領導審閱簽發(重大事項須經書記、鎮長同意)后,方可交付打印。
二、其他類
1?、凡需與基層單位簽定的經濟合同、協議書、目標責任狀,以及各類考核和檢查方案,擬好草稿后,交行政管理窗口加附批復卡,經鎮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由書記或鎮長批復后,方可進行打印。
2?、凡需向上級部門報送的典型材料、請示報告、各種報表和其他材料,擬好草稿后,由行政管理窗口加附批復卡,送分管領導審閱,方可安排打印。
3?、凡需召開的各種會議通知,按以下規定執行:
(1?)凡召開支部書記或村委主任會議,必須經書記和鎮長批準后,由黨建辦公室安排,包村干部負責會議通知。
(2?)凡召開基層副職領導會議,經分管領導批準,報書記或鎮長同意后,由黨建辦公室安排,包村干部負責會議通知。
(3?)凡各系統召開的工作會議或例會,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后,由各系統辦公室負責安排會議通知。
三、凡上級或各系統來文,收文人員一律交分管領導閱辦,重大事項交書記或鎮長批示。
四、文件傳閱結束后,年度將原文件交黨建辦公室存檔,檔案管理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將檔案分類保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隨意外借。
印鑒管理制度
一、印鑒實行專人專柜管理。
二、文件加蓋印鑒,必須做到清晰、端正。
三、一般性材料加蓋印鑒,由行政管理窗口登記后,方可加蓋,重要材料(如合同、報表等)或其他手續用章,必須由書記或鎮長簽字,由行政管理窗口登記方可加蓋。
四、加強印鑒管理,嚴禁加蓋空白介紹、空白證明和其它空白手續,否則,造成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五、如因工作需要,需帶印鑒外出,必須經書記或鎮長批準,嚴禁非公務性帶章外出。
六、嚴格印鑒的保管,不得隨意亂存亂放,機關放假期間,實行定點存放,專人保管。
七、黨委公章由黨建辦公室管理,政府公章由行政管理窗口保管,其他印鑒由各業務窗口專人管理,誰管理誰負責。
八、掌管印鑒人員根據工作需要,隨叫隨到,不得影響正常工作運行。
文印管理制度
一、配有電腦的辦公室、站所自己打印。
二、凡需到政府文印室打印的文件、材料、通知、表格等必須按照行文程序,經有關領導簽發后,可交付打印。
三、未加附領導簽發的行文卡或批復卡的文件或材料等,不得隨意打印。
四、文件、材料的復印,必須嚴格按照行文卡(批復卡)上簽注的分數復印,不準出現多?頁?或缺頁現象;復印完畢后,黨建辦公室或行政管理窗口嚴格按照行文卡上簽注的分數加蓋公章。
五、凡是需打印的各類文件、合同、責任狀、典型材料以及各種報表,均有相關人員負責送審、校對、核稿、裝訂、分發。
六、打印完成后,文件或材料原稿由系統相關人員及時送交黨建辦或行政管理窗口備案、歸檔。
通訊員管理制度
一、書記、鎮長辦公室要每日進行打掃,做到排放整齊,窗明幾凈。
二、主要領導辦公室、小餐廳要做到每次待客結束后,及時進行打掃和整理,保持室內的清潔衛生。
三、通訊員室,要做到被子整潔,房屋干凈。
四、要服從綜合辦公室安排,堅守工作崗位,不得隨便離崗,做到隨叫隨到,如有事外出,必須經綜合辦公室同意,報內務領導批準。
五、嚴守機關紀律,不得隨意翻看領導辦公室的文件、材料,不得泄漏領導機密。
六、搞好來客接待和服務工作,待客要做到熱誠周到、禮貌、大方,對找領導說事的人員進行合理安排。
七、及時供應書記、鎮長,會議室的開水。
為切實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增強工作人員組織紀律觀念,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強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體干部職工均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無故串崗、離崗。
二、考勤簽到時間為上午8:30以前,下午3:30(時間如有變動按上級規定作相應調整)。具體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和監督實施。
三、原則上要求全體干部職工一律上班簽到后再外出辦事,如有特殊情況因公或因私外出,應經科室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但要明確外出時間;因公或因私外出完畢后,要及時參加考勤,未及時考勤視為缺勤。到外出差(辦私事)需延長出差時間不能及時辦理出差(請事假)手續的,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應在上班后一日內補辦,否則視同缺勤處理。經批準外出參加培訓或學習的,視同公務,履行報告手續。局領導班子成員外出辦事須通知辦公室方可。
四、請假和銷假手續辦理。工作人員因病、因事需要請假的,必須填寫請假條,說明事由、時間。請假1天以內者,由科室負責人審批;請假3天以內者,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報分管局長審批;超過3天必須向局長請假。假期結束,請假人必須向準假人銷假,否則超假按曠工處理。對不請假者,一律作曠工處理。請假條交辦公室匯總。
五、實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據工作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好工作人員的年休。因工作無法年休的工作人員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來抵沖。
六、工作人員考勤情況由局辦公室于次月前三個工作日內予以公布,接受監督。如有異議,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內將情況反饋辦公室,逾期視為認可。
七、工作人員的考勤情況作為日常績效考核及年終考核的的一項重要依據,給予客觀公正的評價,其中對于表現突出的人員要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給予表彰或物質獎勵。對于因工作無法年休的工作人員休假延續。
八、工作人員缺勤或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缺勤超過30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定處理。
九、機關工作人員要嚴肅認真,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填寫簽到薄、請假條,不得弄虛作假。如有虛填瞞報現象,經查實后,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本制度從即日起執行,此前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
為切實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增強工作人員組織紀律觀念,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強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體干部職工均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無故串崗、離崗。
二、考勤簽到時間為上午8:30以前,下午3:30(時間如有變動按上級規定作相應調整)。具體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和監督實施。
三、原則上要求全體干部職工一律上班簽到后再外出辦事,如有特殊情況因公或因私外出,應經科室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但要明確外出時間;因公或因私外出完畢后,要及時參加考勤,未及時考勤視為缺勤。到外出差(辦私事)需延長出差時間不能及時辦理出差(請事假)手續的,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應在上班后一日內補辦,否則視同缺勤處理。經批準外出參加培訓或學習的,視同公務,履行報告手續。局領導班子成員外出辦事須通知辦公室方可。
四、請假和銷假手續辦理。工作人員因病、因事需要請假的,必須填寫請假條,說明事由、時間。請假1天以內者,由科室負責人審批;請假3天以內者,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報分管局長審批;超過3天必須向局長請假。假期結束,請假人必須向準假人銷假,否則超假按曠工處理。對不請假者,一律作曠工處理。請假條交辦公室匯總。
五、實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據工作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好工作人員的年休。因工作無法年休的工作人員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來抵沖。
六、工作人員考勤情況由局辦公室于次月前三個工作日內予以公布,接受監督。如有異議,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內將情況反饋辦公室,逾期視為認可。
七、工作人員的考勤情況作為日常績效考核及年終考核的的一項重要依據,給予客觀公正的評價,其中對于表現突出的人員要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給予表彰或物質獎勵。對于因工作無法年休的工作人員休假延續。
八、工作人員缺勤或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缺勤超過30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定處理。
九、機關工作人員要嚴肅認真,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填寫簽到薄、請假條,不得弄虛作假。如有虛填瞞報現象,經查實后,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本制度從即日起執行,此前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為加強機關作風建設,樹立“團結、務實、廉潔、高效”的機關良好形象,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工作秩序,提高辦事效率,確保各項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作息制度
1、機關干部職工統一按市政府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缺崗。
2、實行考勤簽到制度,每天上、下午兩次簽到,時間按規定作息時間。簽到時間為10分鐘。
3、嚴格請銷假制度。班子成員請假由局長審批;科長請假由主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包括副科長);一般同志請假兩天以上由主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一天以內由科長、主管領導審批。機關人員請假期滿后按時返回工作崗位上班,并及時銷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下班或中途外出辦事的,必須提前向主管領導請假并向辦公室打招呼,事后辦理請銷假手續。
4、集體活動應按規定時間提前到達集合地點,無故不參加的以缺勤對待。
5、未請銷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隨意缺勤者,按實際天數視為曠工。一個月內累計遲到三次,按曠工一天計算。
二、假期有關規定
1、婚假、產假、探親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喪假。工作人員的直系親屬病故時可給喪假3-5天。
3、全年事假參照《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按工作年限執行。
三、獎懲措施
1、上班期間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從事在電腦上打游戲,亂串科室,大聲喧嘩等影響正常工作的不良行為,否則以脫崗論處http://。
2、除按國家規定假期外,工作人員請事假超過規定的休假天數每天扣發年終獎10元。
3、曠工一天扣發30元。年度累計曠工超過10天的,取消本人評先資格及所在科室先進集體榮譽。
4、若發現一次代簽,對代簽人和被簽人雙方各罰款10元。
5、辦公室設專人負責考勤工作,每周結束后匯總公布。 ?
禪城區紀委監察局機關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嚴明工作紀律,強化自身監督,樹立紀檢監察干部隊伍良好形象,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考勤管理,是指對機關工作人員出勤、缺勤情況的考核與管理,具體包括遲到、早退、曠工、請休假等。
第四條工作人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超過規定時間上班為遲到,擅自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未請假無故缺勤為曠工。
第五條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工作秩序,上班時間不得擅自脫崗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
第六條工作人員應按照要求準時參加委局機關召開的會議、學習和組織的集體活動,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
第七條辦公室(干部室)負責機關工作人員考勤管理,開展常態化檢查,建立考勤日志,做好考勤登記,每月匯總報分管干部工作的副書記。
第八條室主任(含主持工作的副主任,下同)是各室落實考勤管理制度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室工作人員違反考勤管理的行為必須做好登記,并加強考勤管理、監督、檢查,每周向分管領導和分管干部工作的副書記匯報。
第九條辦公室(干部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不定期對機關工作人員考勤情況進行聯合抽查,抽查情況報分管干部工作的副書記。
第十條工作人員因工作關系未能按時參加機關考勤的,應事先報備,室副主任(含,下同)以下工作人員向室主任報備,室主任向委局分管領導報備,常委(副局長)向主管副書記報備。
第十一條工作人員上班時間外出工作要事先報備,室副主任以下工作人員向室主任報備,室主任向分管領導報備,常委(副局長)向主管副書記報備。
第十二條工作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曠工:
(一)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擅自脫離工作崗位的;
(二)規定的請假期限已滿,不續假或未獲批準而不到工作崗位的;
(三)因公外出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歸的;
(四)不服從組織調動和工作分配,不按時到崗工作的。
(五)其他應當按曠工處理的。
第十三條工作人員請休假或離開廣佛地區出差、學習(經由委局組織的除外),需提前辦理書面審批手續。因緊急事項臨時外出和請休假的,先口頭請示,事后補辦書面審批手續。請休假包括請事假、年休假、探親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陪護假等。
(一)副書記(局長)外出和請休假向書記報告;常委(副局長)外出和請休假須經主管副書記同意,向書記報告;出國(境)的,經書記批準后,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二)室主任外出和請休假,經分管常委(副局長)同意,向主管副書記報告;出國(境)的,由分管常委(副局長)加具意見,經主管副書記批準后,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三)區紀委派駐紀檢組正副組長外出和請休假,由駐在部門主要領導加具意見,經區紀委監察局辦公室(干部室)報分管干部工作的副書記批準;出國(境)的,報區紀委書記批準,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四)室副主任以下工作人員請事假。
1
天(含)以內的,由室主任批準;外出和請休假超過。
1
天的,經室主任同意,報分管常委(副局長)批準;出國(境)的,由室主任、分管領導加具意見,呈分管干部工作的副書記審批。
第十四條外出和請休假期間,需保持通訊工具暢通。需逾期返回的,必須先經分管領導批準同意,返回后補辦審批手續。
第十五條工作人員請休假按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后,交辦公室登記、備案。辦公室每月將休假、請假情況進行匯總,向分管干部工作的副書記報告。
第十六條考勤情況作為年終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工作人員出滿勤的,年度考核優先推薦為優秀等次。
第十七條工作人員遲到、早退或上班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第一次由室主任批評教育,第二次書面檢討,第三次由分管領導進行約談。
第十八條。
一年內被約談。
3
次,根據《佛山市禪城區效能問責及整治領導干部“為官不為”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給予問責處理。
第十九條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造成不良影響的,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第二十條。
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
15。
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
30。
天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予以辭退或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