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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公司簽訂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篇一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xxx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條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
第九條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股東
第十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股東會
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董事
第二十一條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準,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監事
第五十七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九條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與公司簽訂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篇二
乙方 :
根據《xxx勞動法》、《xxx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雙方合同期為 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試用期,試用期為 個月。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1. 乙方體檢或身體健康未能通過甲方入職前所要求的;
2. 乙方在7日前未能完備所規定的手續的;
3. 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
4. 乙方在試用期內請假次數超過5天或者遲到早退超過6次的;
5. 乙方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6. 乙方頂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間與同事或領導發生斗毆行為的;
7. 其他任何部門經理主管認為乙方不能符合該職位的要求的;
1.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 ,其主要工作職責見其“職務說明書”。
2. 甲方根據工作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品德、潛力)可作適當臨時性調整,是不對本合同相應條款作出修改或調整。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與乙方作出非臨時性的調整,將同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后修訂本合同條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才予以實施,對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八小時工作制。執行標準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8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休息1日。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甲方所規定的時間周期內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自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執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在員工假日加班或平時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班費或加點費。
1. 乙方基本工資依據職位和崗位等級標準支付,正式錄用后每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___________元,試用期工資為正式錄用后工資的 %;每年依據工作表現調整,但不低于國家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 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和乙方的個人表現和業績發放獎金,獎金的數額由部門經理、考核部和人事部門進行,根據甲方效益和規定乙方績效來確定。
3. 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為次月的_____號前(遇假日的,不超過假日回來后的第二個工作日)足額發放乙方上月的工資,乙方收到工資后如有異議應當在3天內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處理。
1. 乙方患病或非工負傷,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
2.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3. 乙方享公司所規定的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及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休假等有關待遇。
4.在甲乙雙方合作年后,甲方為乙方交納五險一金。
1.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3. 甲乙雙方都可根據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4.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弄事責任的;乙方同時在其他地方兼職或以任何形式,對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提出后仍不改正。
6.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但提前三十日向全休職工說明情況,聽取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閱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5)因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人事調整的;
8.若乙方無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2)在甲方處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后,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雙方有服務期約定的除外。
10.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若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甲方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5點的規定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已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的;
(6)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7)因公司規定,員工不遵守紀律、制度等等因素的;
1.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合同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2.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4.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范、操作流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保密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等突發事態的發生。
1. 甲方所有規章制度已告知乙方,乙方同意自覺遵守。甲方所有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適用于乙方。
2. 乙方保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所有規章制度,并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如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1.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遼寧省沈陽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相關文書送達地址確認:
與公司簽訂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篇三
根據《^v^勞動法》、《^v^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北京東風世景模板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通州區宋莊鎮雙埠頭村西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證件 號碼
戶口所在地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條 本合同為 年期限合同。即從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于 年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
第七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第八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達到規定的標準。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的工作制度
第十條 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員工休息日、節假日由各部門結合本人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的情況下具體安排。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執行綜合效益工資制。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相應的標準,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約為 元。
第十二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六、 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企業及員工實際情況為員工交納各項保險費用。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因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將視其為重大違紀的,除予以解除勞動合同外,乙方尚須賠償甲方相關經濟損失及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v^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并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報請甲方,經甲
方批準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合同。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第十九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九、保密協議
第二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及保密法規,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視情節輕重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并追究其相關的法律責任。
十、其他規定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未經公司同意,不得私自動用公司任何資金。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勞動獎懲實施細則》
2、《財務管理制度》
3、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紅頭文件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手印)
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與公司簽訂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篇四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甲、乙雙方根據《^v^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____至周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 每周周________為休息日。
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
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元。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________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_______(住房、汽車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其它事項: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十、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一、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甲乙雙方自愿申請勞動合同鑒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乙方簽名:
簽名日期:
簽章日期:
與公司簽訂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篇五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根據《xxx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期限為 月。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____。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___________元/月;試用期工資___________ 元/月。
(二)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如乙方中午在工作單位休息,甲方為乙方提供午間工作餐。
五、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
六、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七、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本合同即行終止。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與公司簽訂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受聘方)
因甲方工作需要,需聘請乙方做兼職會計,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雙方可以辦理續簽事宜。
二、報酬: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報酬300元,在每月財務報表完成后支付。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乙方安排財務會計工作,分配與財務有關的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4、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履行會計職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對奎屯喜農樂農資有限責任公司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
7、自行承擔人身安全責任。
五、其它
1、雙方有任何一方不滿意時均可提出解除合同(但須提前三個月告知對方);
2、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3、因國家政策或上級政策發生變化時。
4、合同解除后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并辦理完業務交接手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與公司簽訂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篇七
用人單位(甲方):勞動者(乙方):
地址及郵編:性別:
注冊類型:出生日期:年月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章):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戶口所在地:
合同履行地:住址:
授權委托人(簽章):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簡易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在工作崗位從事工作。工作地點為:。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工作崗位依法實行下列工時制度。
a。標準工時工作制度;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c。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確需乙方加班加點的,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并按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勞動報酬。
四、勞動報酬
乙方工資標準為元/月,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或按雙方約定辦法執行,合同范本《簡易勞動合同》。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乙方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依法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條件
甲方應依法執行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積極為乙方創造和改善勞動環境和勞動條件,切實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七、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操作規程。
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之一的,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當事人單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到期前經協商同意續訂合同的,應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續簽書。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如有違反《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的,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經協商約定如下事項: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有權向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當事人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依法向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相勃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執行。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與公司簽訂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篇八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住址:
現居住地址: 家庭電話: 手機:
合同起止日期:
根據《^v^勞動法》、《^v^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
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訂立條件
第一條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它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系。
二、合同期限
第二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合同期限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 工作地點。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
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 新年(公歷一月一日) 一天
(四) 春節(初一至初五) 五天
(五) 勞動節 一天
(六) 國慶節 三天
(七) 清明節 一天
(八) 端五節 一天
(九) 中秋節 一天
由于工作需要員工不能正常休息的,則安排在當月補休,休不上公司給予補上工資。
(十) 病假:一天扣一天工資(有正規醫院的病歷)
(十一)事假:一天扣兩天工資
(十二)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十三)婚假:可享受三天帶薪工資,多休不繪工資
(十四)產假:可享受七天帶薪工資,多休不給工資
(十五)喪假:不給工資(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去世,公司給200元持恤金。
五、員工的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員工的權利
(一)員工有參于企業一般業務的權利。
(二)員工有按付出的勞動享有報酬的權利。
(三)員工有每周休息一天和法定假日按單周計算的休假權利。
(四)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享受三險一金的權利。
(五)員工有接受企業培訓各教育的權利。
(六)員工有按企業規定程序辭職權利。
第七條 員工的義務
人為損壞維修費用自行承擔。工作時要求穿工裝配戴工牌,工牌丟失交10元可以再領。
(二)員工有保守企業和客戶所有機密的義務,如泄露機密將賠償相關損失。
(三)員工有積極參于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的義務。
(四)員工有通過干好本職工作為企業做貢獻的義務。
(五)員工有適應工作提高專業能務和協作水平的義務
六、勞動報酬
第八條 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遇節假日 可以微調發薪日期。沒有特殊情況公司不予提前借資,公司工資屬于保密范酬,不允許代領,不得打探他人工資,如果工資泄密將對泄密人取消暗補工資。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稅前),轉正后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稅前)。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條 滿年后組長每年增加80元工齡工資 ,普通員工增加50元工齡工資。
第十一條 根據經營情況,盈利狀況及員工表現決定年終獎金的發放。
七、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繳納,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為扣繳。
第十三條 過了試用期員工可帶薪享受單周法定假日,即使公司給予享受正常待遇,如果試用期未滿主動離職,公司將扣回給支付的工資。
第十四條,工作餐:除公司正常安排外,個人外用要作餐,早餐每人3元標準,午餐、晚餐每人7元標準。外出工作人員,單位安排住宿外,每天每人2元標準水果補貼,由帶組組長負責,多余自行承擔。
第十五條 差旅途中計薪標準:乘車3小時——6小時按半天計算工資,6小時以上——10小時按一天計算工資,10小時以上——15小時按兩天計算工資(以車票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勞動記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九、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七條 新聘用員工基礎試用期三個月,在三個月內適用期未滿員自動離職的可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打申請,公司安排好接替人選后方可離職,否則公司將追究由于個人行為無故離職給企業帶來的損失。
第十八條 公司正常離職的員工,提前一個月打書面申請,公司安排好接替人選后方可離職,否則公司將追究由于個人行為無故離職給企業帶來的損失。
第十九條 公司正常辭退的員工,公司將在十日內支付工資。
第二十條 公司開除的員工,要追究其給公司帶來的經濟損失,如果工資不夠賠償,將其余在三個月內補上,對于嚴重違紀,觸犯國家法的,公司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原勞動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到期為止。
甲方(蓋章): 乙方: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