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內貿貨運代理合同篇一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1.乙方保證其是根據法律注冊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具有一切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署本協議及其它相關法律文件。
2.乙方根據甲方的工作指令為甲方提供提貨、倉儲、航空及公路等物流運輸服務
3.乙方根據甲方委托及時完成報關、訂艙、航空運輸等工作,隨時與甲方保持信息溝通,密切合作,使運輸順利完成。
4.甲方應持有效營業執照,稅務登記或外經貿委國際貨運代理企業批準證書,并向乙方提供清晰的復印件,其中在營業執照的復印件上必須蓋有甲方公章。
5.甲方同意將攬取的貨物委托乙方代理出運。甲方有責任向乙方交代準確的裝卸貨物地點,出發、到達時間,因指定交接貨物地點有誤導致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6.本協議適用于甲方委托乙方辦理進出口貨物的訂艙,報關,做箱,提單簽發以及與此有關的其他作業的貨運代理業務。
7.本協議受《siff代理義務標準交易條款》的約束,該標準交易條款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
第二條:單證制作要求
1.在進出口代理業務中,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單證必須內容完整,正確和清晰并且傳遞及時,在進口業務中,為避免疏港的產生,甲方應當更加注意單證傳遞的及時性。 2.乙方憑甲方的貨運委托書接受貨運代理業務,貨運委托書除內容完整,正確和清晰外,還必須顯示:甲方公章、甲方的聯系人、訂艙日期、運輸條款、陸運條款和費用承付方全稱等業務操作必須的內容。
3.乙方負有審單的義務,如發現單證有誤,應及時通知甲方采取緊急措施。
4.貨運委托書必須在受載運輸工具截關日前三天前交給乙方,給乙方留有足夠的操作時間;乙方收到委托書后應盡快辦理訂艙手續并及時向甲方通知訂艙的情況,對超過配載時限、甲方要求加載的貨物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其進行配載,但不為此承擔任何風險與責任。
5.甲方應在船開之前將委托書內容更正情況書面蓋章后通知乙方。
6.甲方報關單證的制作必須符合海關的要求,并做到單單相符,且與集裝箱內貨物相符,報關單證必須在截關前二天交給乙方。
7.由甲方自做包裝箱時,紙面裝箱單的制作必須符合港口要求,并做到與集裝箱內的貨物和報關單證相符.
第三條:提單簽發及其風險責任
1.乙方,承運人,及其代理,簽發的提單,乙方承擔提單條款規定的風險和責任。
2.如遇特殊情況,甲方要求乙方簽發倒簽或預借提單,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正本書面保函,乙方在征得承運人的同意后方可辦理。
第四條:海洋運費和人民幣費用的計收
2.海洋運費的計收標準:
由于海洋運費經常隨市場變化而變動,為明確雙方的合同價格,特制定以下規則:
(1) 以乙方制作的對外運價本或以乙方專門為甲方制作的運價本為準。
(2) 若無運價本,則以甲方在訂艙時,乙方市場部業務主管在“集裝箱托運單”上批注的運價并簽字蓋章為準。
(3)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收費標準,如有運價調整,則以乙方書面方式發給甲方并與甲方協商獲得認可后生效。
(4) 如甲方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或運價確認,則甲方在訂艙時必須提供以上資料的`復印件;若逾期提供或不予提供,則視作無協議運價和無運價確認,乙方仍按乙方的公布運價向甲方收取海洋運費。
(5)甲、乙雙方各自與船公司協定的運費協議價,雙方共享。
第五條:海洋運費和人民幣費用的結算
1.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與乙方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結算
a.付款交單:只有在甲方付清該票貨物的所有運輸費用后,乙方才簽發提單。
b.航次結帳:甲方以航次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所有費用,即在實際開航后二十天內,將該航次應付的所有運輸費用匯付至乙方帳戶予以結清,并附上所付的發票號碼,以便雙方對帳。
c.船到目的港前付款:甲方以船到目的港前付款的方式與乙方結算所有費用,即甲方在受載船舶到達目的港前將該航次應付的所有費用匯付至乙方帳戶,并附上所付的發票號碼,以便雙方對帳。
d.信用結算:甲方每月以月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所有費用。即每月十日前甲方將上月(1日—31日)應付的所有費用帳目對清,并在十五日前匯付至乙方帳戶予以結清,并附上所付費用的發票號,以便雙方對帳;信用額度:_____整。
f.進口費用的結算:甲方在船到目的港前應付清海洋運費,關稅、清關費用(包含三檢),陸運費和其他正常,合理的費用,本著雙贏和友好合作的原則,如甲方因正常的業務經營情況對付清款項存在實際困難,經乙方同意至少應付清上述費用的百分之八十五(關稅需全額付清),剩余的費用在30日付清。
2.海洋運費及與此相關的以美圓結算的費用,甲方必須以美圓支付,若不能以美圓支付的,則應經乙方同意以乙方規定的美圓與人民幣的匯率折算成人民幣支付。
3.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人,必須向乙方提供書面委托擔保書正本及其蓋章的確認件,如發生拒付、少付、延期等事宜,甲方應在規定付款期限內,及時足額付清所有費用。
4.甲方必須及時審核乙方開出的發票或運費清單,如有疑義應在收到發票或運費清單后五個工作日內提出否則甲方將按開出的發票金額或發出的運費清單進行結算。
5.甲方對應付給乙方的費用,應在規定的付款期限內以現金或議定的辦法支付,沒有適當理由不能作任何的扣減,拒付或以任何索賠或退傭抵付。
6.若甲方未按此協議簽定的有關條款及時付清費用,乙方將以行業慣例善處所盡事宜,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概由甲方負責;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在甲方未結清所有乙方墊付的費用之前,即使船公司簽發了提單,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報關單證,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有權終止此協議中有關延期付款的條款,實行付款贖單制。
7.在執行本協議期間,如承運人臨時更改費率或增減附加費或增收其他應急費用,涉及本協議的有關運價承諾需要作調整的,需及時通知甲方并獲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六條: 免責
1.如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貨物不能正常運輸,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外包裝完好而內物損壞的貨物和內物短缺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由于貨物的屬性或本身的缺陷,或者包裝缺陷,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不可抗力造成的。
第七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雙方不可預見并不能避免的客觀情況,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為、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他災害、戰爭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電話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包括該事件發生的詳細情況,以及該事件阻礙通知方履行其本協議項下義務的程度。
3.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時中止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并且無需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少其負面影響。
第八條: 法律適用和爭端解決
凡因本合同規定事項和其他原因發生爭議,雙方同意本著誠信原則協商解決,若無法解決,則將爭議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九條:其他事項
1.凡是已與甲方建立貨代業務關系的單位,乙方不得再承攬此貨源,反之亦然。雙方均不得有損害或不利與對方業務發展和信譽的言行。
2.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其他的需求,雙方同意將物流業務要求、物流服務及價格協議書和其它約定分別在協議附件中做出約定,協議附件與本協議不可分割,所有附件均需雙方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應視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3.承運船公司提單與運價條款,傭金協議等內容,雙方均應向第三方保密。
4.關于正本提單,退稅單,核銷單,及其他重要單證,如一方親自派人來取存在困難,另一方將把以上單證通過快遞或郵寄方式交給對方,并以雙方在隨附的簽收回單上的簽字視為對方已收到單證。如有遺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如遇海關查驗,乙方將根據實際產生的查驗費用向甲方實報實銷。
6.由于乙方的過失導致報關訂艙航運的延遲造成的損失,或貨物的損壞或丟失系由承運人(航空公司、卡車運輸公司等第三方)造成的,乙方應予承擔相關責任。如遇非乙方原因,并且乙方已經盡到謹慎、高效和專業的義務而導致的疏港,滯箱,污箱,壞箱等,由此產生的費用,乙方將向甲方實報實銷。
7.如乙方將甲方委托的物流工作委托給第三方,乙方須書面通知甲方并獲得許可。乙方需保證第三方的資質,乙方應對第三方所提供的服務向甲方負責,并承擔視同為乙方操作的同等責任。
8.如貨物在承運途中發生任何異常情況,乙方有責任在第一時間內,以電話形式反饋給甲方。
9.本協議一經簽署,雙方原有的貨運代理協議自動終止。
10.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解決。
有效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內貿貨運代理合同篇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擔葡萄汁集裝箱運輸的發送代理工作。乙方同意接受此項委托,特訂立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運輸要求和相關資料以及收貨人全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2、將需要運輸的集裝箱液袋包裝的`葡萄汁及時地運送到乙方指定的地點交給乙方,貨物須符合鐵路運輸要求。
3、已交付給乙方的貨物或資料需要變更時,應提前一日由甲方住站人員通知乙方。
4、在裝車過程中,甲方住站人員應協助乙方做好裝車工作。
1、按甲方的運輸要求,提前報請運輸計劃和請求車,并及時將貨物迅速地發出。
2、及時向甲方住站人員通報貨物發出的情況,并將有關票據交付甲方。
3、在本協議期內,如果運輸中貨物發生損失,由乙方協助甲方和鐵路部門協商解決。
1、經甲乙雙方協商,葡萄汁、食用油、糧食類的運輸代理費:20英尺集裝箱 元/組(包含裝卸費、倉儲費、站臺費、磅費等裝車皮前所有雜費),鐵路貨運大票中的費用及保險費全部由甲方承擔。
2、裝每批貨物前,甲方按乙方提供的乙方銀行賬號及時將鐵路運費和代理費預付給乙方,如果甲方未按時給乙方支付鐵路運費和代理費,乙方可不予請車。
3、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墊付鐵路運費和代理費等費用,甲方應及時結清乙方墊付的費用,并根據乙方實際墊付金額按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乙方支付利息。
1、本協議有效期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
2、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傳真:
傳真:
內貿貨運代理合同篇三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 (簡稱“甲方”)委托 (簡稱“乙方”),代理托運 貨物,乙方同意代理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乙方應當在收到貨物后,于 年 月 日之前,將貨物從 港運至 港,交于收貨人 。
乙方在接到貨物后,應自行完成運輸,如要轉委托第三方完成該次運輸,應當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甲方應當在簽定合同之后 日內,將貨物交于乙方,或運至乙方指定倉庫。
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之后,應當向甲方開具貨物收據和倉庫證明。并在貨物倉儲期間盡其職責,根據貨物的特性和包裝,選擇不同的儲存方式。
1、乙方若將該次運輸交于第三方承運的.,應當在起航之前,通知甲方。
2、甲方得知乙方將運輸任務交于第三方承運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內給予答復。
3、乙方應當在起航之后電告甲方或者收貨人準備卸船時間。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 日內,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相關費用預付款 元(雙方協調確定),待貨到之后,雙方進行一次性結算。
1、甲方未于規定期限將貨物交于乙方,或運至乙方指定倉庫,造成乙方不能按時裝貨,按時起航的,每延誤一天,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2、甲方未于規定期限內支付給乙方相關性費用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所拖欠費用的 %的違約金。
甲方:
乙方:
日期:
內貿貨運代理合同篇四
編 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20xx年1月1日
委托人:
運輸代理入:(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線鐵路施工用石碴貨物的運輸業務及相關服務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 年12月31日止。
二、代理費用及結算方式
甲方按2元/噸的服務費用支付給乙方,數量以鐵路運輸票據為準,每月結算一次,次月的10日內甲方通過銀行轉帳給乙方,乙方開具相應的金額的服務發票給甲方。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
(2)與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貨運人員共同驗貨;
(3)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規定將貨物安全交承運人,由承運人送至訂單指定的交貨地點;
2、乙方的責任
(2)代為保價(保險),代理領票、送票;
(3)提供運輸咨詢及技術指導,提供貨損貨差索賠咨詢;
(4)根據甲方的另行委托,代理貨物出險理賠手續(有關費用另計);
四、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擅自解除合同、擅自中止合同的履行,應按代理費總額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2、由于甲方的責任或者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在代理運輸的貨物中夾帶危險品、爆炸品等違禁物品,導致乙方未能將所代理貨物送達指定地點,或者導致其他貨物和運輸工具、機械設備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預付運雜費及支付代理服務費,應從結算時間起,按未支付部分每日萬分之五的比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要求,使貨物錯運到貨地點,乙方應承擔無償運至合同規定地點,并承擔因貨物逾期到達所造成的損失。
5、合同履行期間,貨物發生短少、丟失、變質、污染、損壞,屬乙方責任的,比照運輸企業的有關規定或者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
五、免責條款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3、貨物的合理損耗;4、甲方或收貨人的本身過錯。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依級別管轄的規定,應當向鐵路局兩級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開戶行: 開戶行:
分理處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地 址:
地址:
內貿貨運代理合同篇五
甲 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乙 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根據《xxx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安排出口貨物運輸以及相關費用的結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相關定義
1、費用結算清單:指在本協議項下,乙方為費用結算需要,向甲方出具的,載明甲方應付費用的任何形式的書面材料。
2、書面確認:指具有甲方或授權人員蓋章或簽字確認之任何形式的書面材料。(有關印章或人員名單見附表)。
第二條 代理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從事下述服務:
1、在簽發第三方的運輸單證的情況下,乙方作為甲方的貨運代理人,代理甲方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訂艙、排載、制作單證,并代繳有關費用。
2、在乙方簽發自己的運輸單證時,向實際承運人訂艙、排載;向甲方簽發運輸單證,并代繳相關費用。
第三條 操作流程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以下程序履行代理義務:
1、甲方通常于每周五傳真下周的訂艙資料給乙方,乙方根據訂艙資料向船公司預訂艙位并在同日,最遲不超過下周一取得船東確認書后個工作小時內立即回復甲方,如無法訂到艙位,乙方應在下周一下午前通知甲方,并盡可能提供調整辦法。如貨船安排在海滄碼頭或象嶼保稅區,乙方應提前書面知會甲方安排手冊。
2、乙方獲得甲方裝箱清單后,應于個工作小時內制作報關資料第1―8聯并傳真給甲方,待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制作s/o(即委托運輸單)。如甲方運輸貨物為散貨,乙方應告知是否貨送保稅區,并在完成前述工作的同時向甲方提交進倉單。
3、甲乙雙方確認預計上柜時間后,乙方應將報關資料之1-5聯送外代排載,并在甲方指定拖車公司要求的時間內將資料送交拖車公司。貨柜裝好拖出甲方工廠后,乙方應及時與拖車公司保持聯絡,確認貨柜進場時間,并在貨柜進場后30分鐘內在報關資料第6、7、8聯上加蓋貨柜進場章,同時電話通知甲方報關員并向甲方提交報關資料第6、7、8聯及邊檢單供甲方報關。邊檢單由乙方負責辦理。若乙方無法于周五(針對當周六、日或下周一、二開船的貨物)或周二(針對當周三、四開船的貨物)將上述報關資料及邊檢單送交甲方,則由乙方負責配載事宜。
4、 貨物裝船前,乙方必須傳真提單副本至甲方,待甲方書面確認后,乙方在貨物離港后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送達甲方所需正式提單。
第四條 費用標準(另行約定)
第五條 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采用月結方式結算費用。由乙方于次月號之前提供上一個月的費用結算清單給甲方核對(甲方也可隨時向乙方索要)。
2、對于甲方有異議的全部或部分費用,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后立即與甲方核對。如系乙方錯誤,乙方將在一周內重新制作費用結算清單給乙方。
3、甲方在收到正式提單及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后,經審核乙方提供的費用清單并作出書面確認后:
2)、美元費用(海運費):甲方于當月 日前付清上個月發生的費用。
4、對于上述應付費用,甲方若需要由本協議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給乙方的,必須書面通知乙方。
5、乙方對甲方應付費用,應于雙方核對費用清單無誤后開具正式發票給甲方并辦理相應請款手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依本協議之約定履行代理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照約定的操作流程作業及/或未及時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因此而延誤甲方出口貨物的交貨期及/或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一切實際損失,并對此不持任何異議。
2、甲方未向乙方支付費用,或支付費用不完全,甲方必須從支付期限屆滿之日起,按應付款項向乙方每日支付 ‰的違約金。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本協議如有不盡之處,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所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廈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雙方可以通過協議方式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并須經對方書面同意。
2、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必須支付給對方違約金人民幣 元。
第九條 其他
1、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效力相同,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